
二 文明史编纂的现状与主要特征
文明史是探究文明发展过程的一类专门史,从方法论上看,是跨学科的研究对象。但是,关于“文明”到底是什么,并无定论。从狭义地视之为精神文明,到广义地视之为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内的人类活动的总和,文明是在以文字、金属工具及城市为基础,与国家紧密相关的活动中形成的,其后的发展过程又大大超越了国家这一单位。[19]
从文明角度对历史进行把握的“文明史”,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今天已是脍炙人口的话题,但在史学史研究中几乎不被关注。在韩国史学史上,安廓的《朝鲜文明史》(1923)只被视为文化史之一,西方史学史也仅将文明史视为文化史的一种。[20]在《中国近代史学思潮与流派》(1991)中,胡逢祥、张文建将之视为近代日本的文明史学传入中国的过程,是少见的一例。
但是,经日本介绍到中国的文明史,国家史的意味强烈,与今天所说的超越国家的文明史不同。福泽谕吉、田口卯吉等批判日本的“旧史”仅描绘君臣有司的得失与战争胜败,其中“没有日本国家的历史”,由此提倡“文明史”。“文明史”是作为“国史”“国民发达史”的形式之一受到关注的。此后,由日本学者所著的“支那(中国)文明史”,1901年起介绍到中国。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等对此兴趣浓厚,并积极进行推介。提倡“史界革命”的梁启超说:“将数千年之事实,网罗于胸中,食而化之,而以特别之眼光,超象外以下论断,然后为完全之文明史。”[21]这种文明史与前述“通史”的含义并无大不同,且日本式的文明史著作存在明显的“公式化倾向”,仅罗列附随于政治史的产业、学术、宗教、风俗等方面的现象,较之探究文明发展原理的西方文明史,仍有较大差距,此种弊病后来也在中国版的文明史著作中体现出来。[22]
此后亦有中国人尝试作中国文明史,但几乎未曾受到关注。因此,改革开放时期中国涌现出不少文明史著作这一现象,值得特别注意。若按照狭义与广义进行划分,则多数为广义的文明史。其中大部分著作是在常见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外,又增加了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形成三者兼具的文明史。乔卫平等主编《中华文明史》、启良《中国文明史》(上、下,2001)、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张大生编著《话说中国文明史》(6卷,2007)、李清凌等编著《中华文明史》(2011)等,均属此类。冯国超编《中华文明史》(上、下,2002)、朱亚娥主编《中华文明史》(2017)等,则与文化史较为相似,主要限于精神文明领域。需要注意的是,中华文明史并非由狭义向广义、由单卷本到多卷本发展的,而是一开始就作为10卷本的广义文明史进行编纂。这一点与前述“白编通史”一样,是以集体创作的方式编纂才得以实现。
与中华文明史同步出版的还有大量世界文明史,初期以翻译外国著作为主,后来则出现了中国学者的著作。威尔·杜兰特的《世界文明史》(11卷,1999)是译著的代表,汝信主编的《世界文明大系》(11卷,1999)则是中国人的著作中规模较大的成果。以汝信(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为首组成的研究群中,40余名专家历经20余年,最终分别编成儒家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斯拉夫文明、西欧文明等11个文明的11个独立卷;将文明间的关系描述为“相互借鉴,交融互变”,并将此称为“世界文明发展的常态”。[23]此后,冯国超、胡明刚主编的《世界文明史》(4卷,2002)、马克垚主编的《世界文明史》(3卷,2004)、郭圣铭的《世界文明史纲要》(2卷,2013)等也相继出版;作为大学教材使用的单卷本世界文明史更是不可胜数。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中国的主要图书馆中,这些文明史著作被归入“文化史”类别,即文明史被视为文化史的一部分。
本文以多卷本中的乔卫平等主编10卷本《中华文明史》(以下简称“乔编文明史”)和袁行霈等主编4卷本《中华文明史》(以下简称“袁编文明史”)为中心进行探讨。前者以周谷城为顾问、乔卫平为总监纂组成编纂委员会,再按卷别(10个)设置主编,各专门领域(21个)也同样分别配有主编和编委,编纂委员与执笔者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后者在袁行霈(北京大学国学研究院)的主持下,由北京大学文史哲领域的著名教授为编纂委员,内容同样囊括了各个领域。“袁编文明史”已译成英、日、俄等七国语言,并于2017年被译为韩语。二者均将政治文明(“乔编文明史”称为“制度文明”)纳入各王朝的经济、政治、法律、军事、民族融合等方面进行叙述,比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更为细化,丰富地展现了多样化的面貌。
中华文明史的著作带有两点鲜明的共同特征。其一是将中华文明视为在中国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下创造出的“多元一体”的文明,其二是以贯通古今的通史形式进行编纂。前者虽然与中国通史中以“现实主义”原则限定中国史范围具有联动性,但更重视中华文明的多元性。汉族文化也并非一开始就是单一文化,而是从周边文化中吸收营养逐渐丰富而成的文化。在探寻文明在历史长河中变化发展的奥秘上,文明史与通史相似。但是,文明史超越国家或民族,以地域或世界为单位进行研究,与通史有所不同。[24]文明史采取通史的形式,但不同于从史前一直写到1949年的中国通史,文明史下限止于1911年,这一点值得关注。作者并非将中华文明限定于传统文明,还特别指出鸦片战争后对西方近代文明的融合及不断演变,因此不无令人费解之处。
依据此类文明史研究来把握的中华文明,特征有如下两点。根据“袁编文明史”,中华文明带有固有的思维体系,主要包括阴阳观念、人文精神、崇德尚群、中和之境和整体思维。此外,世界四大古文明中,只有中华文明是连续不断的,并举出了支撑这种持续性的主要因素,即不被外来文明所左右而将其吸收到自己文明中的巨大能力,以炎黄二帝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始祖的祖先崇拜观念,以家庭和宗族为基本单位的“家国同构型”社会模式,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的精神,作为文明载体与标志的汉字这五个方面。[25]依靠这些独特因素,中华文明在得以持续发展的同时还呈现出三大规律:第一,物质文明(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均等的发展;第二,通过见诸经典或作为上层文化的“雅”与经典之外、作为下层文化的“俗”的互动,从而实现发展;第三,通过以复古为革新的方式进行发展。[26]
中华文明的这些特征与“白编通史”中关注的中国历史之特征一脉相承。据此,中国历史的最大特征,即文明发展的“连续性”与国家发展的“统一性”。民族迁移在西方引发了传统文明的更迭,在中国仅带来了朝代的分合与交替,其间虽有分裂时期,但最终的大趋势仍是依靠中华文明的包容力与同化力实现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编者还注意到,由于规模巨大,各民族或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均衡;由于传习力量的顽固性,存在社会变革不彻底、相似的社会现象反复出现(如一治一乱现象等)等细节特征。[27]而传习力量的顽固性与通过复古实现的革新,才是堪称保障持续性(延续性)的核心特征。在这一层面上,20世纪中国革命的持续发生,是极大背离了这种渐进主义传统的异乎寻常的现象,值得特别说明。[28]
另外,文明史不能单方面地彰显文明的发展与成果,为此而付出的牺牲与代价也理当予以关注。“乔编文明史”在第1卷总序中首先强调了应该正视这种两面性,在第5卷序言中又做出如下阐述:“如果说文明的发展在前一个阶段中不得不付出一定代价的话,那么它在这一阶段中便获得了更多的补偿。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那样的代价,便不会有这样的补偿。历史向来是公正的……诚然,这时期的文明演进绝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也伴随着刀光、剑影、暴力、抗争。”[29]这种平衡地看待文明发展过程的迂回与曲折、牺牲与代价的角度,在各卷叙述中都有相当程度的运用。文明史往往着重彰显成就、刻画发展的一面而忽略牺牲与代价,但是中华文明史表现出了尽量避免这种弊端的理性张力。[30]
但在“袁编文明史”中,这种理性张力不仅未见于总序,在各卷叙述中也难以找到。过于简单化地将文明间的关系描述为“文明的馈赠”,较多地描述双方收受礼物的关系;[31]将政治史简化为制度史,强调其发展与遗产,基本删去了政治力量间的竞争、纠葛与冲突。比较“乔编文明史”,“袁编文明史”的主要内容,更多地彰显中华文明的伟大遗产。晚了近十年出版的“曹编大通史”(2018),将中国史分为农耕文明与工业文明,即使是以文明发展的实际阶段为基准进行把握,也没有刻意突出中华文明的遗产,甚至还特别指出了政治专制主义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