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权臣竹马跑来挖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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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她去了香云间?

贺之珩出了牢狱,接过家奴递来的手帕,将手上血渍擦去,“她想盘活香云间?”

说这话时,他眼中微光浮动,似想起了某些事情。

被询问的家奴,长相是哪怕看过好几眼都记不住的,他出来前特意换下陶家小厮的装扮,闻言,点了点头:“小人走时,小姐还在想对策呢。”

贺之珩将血帕还给家奴,“知道了,晚上——”

他拉长语调,看了眼身旁明义楼侍卫,对家奴道:“我会去,饭菜咸点儿好,上次做淡了。”

“小人知道了。”

贺之珩意味深长目送他离开,想起那夜,他不禁摸上自己的唇,喉间难以自抑发出轻笑。

这边的陶锦书压根不知道自己被某只男鬼盯上了。

她还在伏案,奋笔疾书,手肘差点抽筋。

等终于写完的时候,陶锦书满意地将其拿起,端详片刻,然后笑着将纸揉成一团。

“简直就是…”陶锦书话说一半,泄气侧脸趴在案上,欲哭无泪。

最终,她深吸了一口气,起身,郑重其事对春桃道:“我饿了。”

春桃噗嗤一笑,福身调侃道:“那小姐想吃些什么?”

“就做些寻常糕点好了,填填肚子。”陶锦书撒娇笑道。

“是是是,奴婢这就去。”春桃轻笑出声。

陶锦书泪眼汪汪目送她离开,随后呆滞看了桌案一会儿,驼背起身,径直倒在一侧的坐榻上,似灵魂出窍,直勾勾望着头顶平棊。

长期以来,香云间都在陶家商行的边缘徘徊,但香料还是用着一等一的好货,且干而不潮,说明时常更换,从这两点可以证明这张笙不是个奸懒馋滑之辈。

她今日与那张笙闲聊,言语中也能感觉出他对香料的喜爱程度,懈怠也不过是因为主家不重视,自个儿的热情也被消磨。

她今日得到那盒桃花粉还是张笙亲自调的,味道不俗,可见其平日没少研究香料脂粉。

各种痕迹看来,这香云间都不该如此默默无闻。

那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春桃端回刚蒸出的赤豆糕,这是陶锦书的最爱。

陶锦书打断思绪,鲤鱼打挺起了身,胳膊搭在案上,拿起一块糕点塞入口中。

糕点入口即化,味道却没想象中的惊艳。

陶锦书随口说道:“怎么这糕点没那么香了?”

春桃面露惊讶:“做法和用料都和从前一样啊,我看呐,是小姐近些日子吃多了有些腻味。”

陶锦书闻言,赞同点了点头,咀嚼的动作不自觉放缓,她余光瞥向手中未吃完的糕点,双眸微眯,脑子忽然灵光一闪。

对呀!那香料店虽品质佳,但却没什么亮点,无非就是最常见的那几款,哪怕是随便跑个摊位都能买到,区别也不过是品质不同。

爱香的人就如同她吃这糕点一般,早都闻腻了,偶尔用香的,也犯不着专程去他们店里一趟,左右哪个店都有。

唯一让她感觉惊艳的那盒桃花粉,张笙却不知何缘故,没有公开贩卖,若要打破僵局,或许那盒子桃花粉不失为一个创新关键。

“春桃!春桃,你真是我的好春桃!”

陶锦书激动地熊抱住春桃,差点把她勒晕过去。

一直到晚间,陶锦书在饭局上也难掩喜色。

陶儒打趣问她是遇见什么喜事儿了。

哪知,陶锦书只是神秘一笑:“爹爹莫急,等过段时间你知道了。”

“诺诺越发大了,竟也有了自己的小心思。”顾清和无奈摇了摇头。

“瞧贺哥哥说的,你我年岁分明只差了半岁,却显得你多老成似的。”陶锦书回了他一嘴。

虽然,在她眼里,贺之珩确实比两年前成熟了许多,但真情流露时,她依旧想起的是那个十六岁的贺之珩。

顾清和温和的笑意微僵,陶儒安慰性看了他一眼,便埋头吃饭去了。

陶锦书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振兴香云间计划,压根没心思去关注顾清和的表情。

饭后,顾清和照旧将她送回院内,陶锦书难得安静,顾清和也依旧沉默。

直到陶锦书要走入自己院内的那一刻,顾清和开了口:“诺诺。”

陶锦书脚步一顿,回头好奇看向他,“嗯?”

“你觉得我很老成吗?”顾清和负手而立,垂眸看向青石砖路,微风吹动他的额发。

陶锦书有些好笑地望着他,没正面回答他的话,她撩起耳边长须,坚定道:“为官者,当然是老成些好。”

“你希望我老成吗?”

你喜欢的,是这样的我吗?

他双唇抿作一条线,背后的手无意识握紧。

“自然是希望。”陶锦书毫不犹豫道。

顾清和肩头一松:“嗯,夜深露重,早些歇息。”

这就够了。无论她是出于哪方面的考虑,至少她认可了自己。

想起贺之珩鬼魅般的做派,顾清和心头松快不少。

那样的行事作风,若让陶锦书瞧见了,定会心生反感。

青梅竹马又如何?

陪她度过两年的是他,被她认作是竹马的人也是他。

两年间,他完完全全喜欢上了陶锦书,那陶锦书自然也会喜欢上他。

而且细作风波过后,贺之珩也定会返回京城,他甚至没有时间来陪陶锦书,自己竟会为了这点子事紧张,真是可笑。

沉浸在思绪的顾清和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在以一种完全不讲理的方式,臆想陶锦书对他的感情。

屋内的灯亮了又灭,人影渐消。

陶锦书睡前,宝贝似的亲了亲那个瓷盒,这才眉眼舒展,满意爬上了床。

不知为何,今夜人们的睡意都格外沉重。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潜入房间,如同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爬上床沿。

那人指尖微凉,轻轻抚过陶锦书的脸颊,带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贺之珩的乌发披散至腰间,一袭黑衣劲装完美将他的腰间曲线勾勒,宽肩窄腰,侧躺在床上,胳膊将陶锦书柔柔圈住。

贺之珩将头埋在陶锦书脖颈处,贪婪掠夺她的气息,恨不得露出利齿将她蚕食殆尽。

那件事之后,他便回到了贺家,行尸走肉过了两年。

唯有在收到陶锦书消息时,他才会感觉自己重新长出了经脉、血肉。

贺之珩圈抱着陶锦书,想用力一点,将她揉进自己的骨髓,却又唯恐伤着她。

“你会讨厌我吗?”讨厌我变得跟贺家人一样。

“讨厌也没用。”

他鼻腔里哼出一声笑,自问自答道。

夜,永远不要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