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市场驱动下的大学教师流动和评价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案例

伦斯勒理工大学包含5个学院:建筑学院(School of Architecture):下辖建筑系;人文、艺术及社会科学学院(School of Humanities,Arts and Social Sciences):下辖艺术系、认知科学系、传媒系、经济系、科学与技术(的人文社会学研究)学系;理学院(School of Science):下辖生命科学系、化学和生物化学系、计算机科学系、地球与环境科学系、数学系、物理学、应用物理及天文学系;工程学院(School of Engineering):下辖生物医学工程系、化学与生物工程系、土木和环境工程系、电气、计算机和系统工程系、工业和系统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机械航天与核工程系;拉里管理学院(Lally School of Management)。

一 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标准

外部评审专家在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外部评审专家的选择方法如下: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成员和候选人应各自向系主任提交一份外部评审专家名单。为了获得独立名单,系主任应首先从候选人那里获得一份简短的名单,然后从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获得一份独立名单;系主任应征求并尽力从每个名单中获得相同数量的外部评审专家,然后争取获得相同数量专家的答复;候选人必须有机会在发出邀请函之前审核选定的外部评审专家名单,并以书面形式评论这些外部评审专家对其个人评审的适当性。任何此类书面意见都将永久存档;系主任应准备一份日志并在其中列出外部评审专家的姓名、征集评论信的日期、收到答复的日期以及征集函的样本。关于每位专家的个人信息及其个人与候选人过去和现在关系的简要描述(是否为论文顾问、论文的共同作者、候选人的赞助者等),也将出现在日志中。该日志将永久存档;如果收到的外部评审结果数量少于所要求的6个,则应重复前面所述的步骤,直至收到至少6个。为了使晋升及终身教职的评价结果尽可能可靠,应广泛征求外部评审。在准备选择外部评审专家时,应考虑参考国际资料,参考几所不同的主要大学以及候选人所在领域的知名人士。不同类型的参考权重将根据候选人所在的学科而有所不同,收到的外部评审结果不得从档案中删除。

(一)晋升

终身教职晋升评价的三项主要活动是学术、教育和服务。所有这些对晋升决策都很重要,但不是同等重要。学术成果卓越对伦斯勒理工大学的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但是对终身教职教师最重要。学校强调每个晋升案例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下面列出的标准只是一般标准。[4]

1.助理教授晋升为副教授

国内或国际对学术活动的认可;高质量的教育,重点是教学和学生指导;为系部、伦斯勒理工大学和相应专业的服务。

2.副教授晋升为教授

一般而言,从副教授到教授的晋升要求候选人按照既定标准证明:国内或国际对学术活动的广泛认可;持续保持高质量的教育,重点不仅仅是教学,还包括学生指导和课程建设;为系部、伦斯勒理工大学提供持续服务,并为相关专业提供重要的外部支撑。

3.各领域的标准

(1)学术。学术成就通过特定学科的知识进步以及以适当的形式传播知识得以展现。学术成就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在特定学科中受到广泛认可的期刊、论文、书籍或其他创新作品的质量和数量;持续自我发展、在行业中与他人进行学术互动的证据,能够在特定学科中获得和维持高质量学术项目;特定学科或领域的公认身份;其他因素:例如之前教过学生的专业成就、向非专业人员传播知识。

(2)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传播知识、激发学生的智力。教育通常表现为:对学生的长期教育影响;为学生的专业和个人成长做出的持久贡献;课程材料的呈现质量以及以各种方式有效地向学生传播知识的能力;参加所有指导层次的课程和方案制定;通过论文指导进行高级研究;通过教学指导和职业咨询(Career Counseling)与学生进行个人互动的有效性。

(3)服务。服务的目的是教师参与完成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目标。服务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证明:为学校提供的服务,包括为学院提供的服务以及学校范围内的委员会活动和行政参与,以及用个人专业能力提供与学校目标相关的社区和公众服务;向系部提供服务,包括服务于系部委员会,教师指导以及系主任定义的其他任务;为专业服务,包括为相关学科的专业协会提供服务。

(二)终身教职评价

终身教职教师的共同责任是在受益于终身教职体系的同时,利用获得的机会来推动伦斯勒理工大学及其服务的社区实现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学术、教育和服务。终身教职教师有义务在教学中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以便学生可以掌握学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有义务通过学术和教育推动前沿知识的进步。这些活动是齐头并进的,因为如果没有交流,学术就会变得徒劳无功。而学生学习热情的最佳推动者是能够帮助他们增加知识储备的人。终身教职提供了一种在学术、教育及服务方面保护学术自由的手段。终身教职由董事会授予并被定义为学术任命和基本工资的保证,除非因退休、辞职、死亡或教师手册中概述的原因而终止。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应具有适当的高级学位、杰出的专业成就、在过去的基础上展现出继续为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目标做出贡献的巨大潜力。终身教职的授予虽然基于一名成熟学者所展示出的潜力,但也取决于其特定研究领域中与伦斯勒理工大学相关的需求和重点事项。通过年度绩效评估,根据学校的发展重点和个人获得终身教职的前景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终身教职不适用于行政人员,并且只能授予专职教师。

1.终身教职聘用的一般标准

评价终身教职教师和非终身教职教师晋升的三个主要标准(学术,教育和服务)以及上面列出的有关于晋升的所有具体标准也适用于终身教职的评价,尽管这些评价指标的相对权重可能因学术部门和学院而异。然而,晋升和终身教职在伦斯勒理工大学代表了截然不同的义务,晋升是对杰出成就的认可;终身教职虽然取决于成就,却是学术自由的保证。终身教职的授予是基于成为成熟学者的潜力,但也取决于伦斯勒理工大学的需求和教师研究领域的重点。伦斯勒理工大学认为每个终身教职评价必须根据教师自身的特点来判断,必须在每个审核级别确定每项评价标准的适当性。而有关于标准和程序的一致性,伦斯勒理工大学学术群体内学科的多样性造成学院层面的晋升和聘用不能使用统一的程序。维持、提高学院水准的主要责任在于学科。伦斯勒理工大学的一个主要目标是聘用、发展和留住每一个杰出的学者。虽然实现此目的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一些专业学院,但通常会通过强调学术领导力作为主要标准。学术、教育和服务的相对权重因个案而异,应由各学院决定。

2.各终身教职职位的评价标准

任期教师包括首席教授(学校首席教授、领域首席教授、职业发展首席教授和讲座教授),终身教职和终身轨教师(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终身教职教师”是获得了终身教职的成员。“终身轨教师”是指那些尚未获得终身教职的长期聘用员工。“任期教师”一词包括终身轨和终身教职教师。[5]

(1)首席教授职位。所有首席教授都有责任保持与考核标准一致的、一定的学术卓越水平和表现。这一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学校或捐助人展现出一定水准的绩效和管理水平。除了与特定的讲座教授职位相关的标准之外,首席教授需在学术、教育和服务的所有专业表现上展现出卓越的水平和相应的优势。卓越的成就应该基于国内外的标准,通过过去及未来持续的杰出学术成果和专业表现加以证明。学校首席教授(Institute Chairs)的特点是对学校的广泛倡议负有首要责任并可能承担一些其他机构责任。领域首席教授(Constellation Chairs)的特点是在对学校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研究领域中发挥领导作用。讲座教授(Endowed Chairs)的特点是在一个特别的学术领域起着领头作用。职业发展首席教授(Career development Chairs)的特点是具有达到最高水平成就的巨大潜力。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教授将由终身教职教师或聘任后成为终身教职的人员担任。但是也可能在未获得终身教职的情况下授予首席教授职位,例如被聘任者之前没有在伦斯勒理工大学或其他大学获得终身教职。

(2)教授。教授通常由副教授的晋升获得,虽然也有可能在教授级别获得聘任。该级别的聘任者应该是学术领袖:拥有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卓越学术成就,除了教学和学生指导之外的持续高水平的教育活动,并为系部、研究所和专业提供持续的服务。可能在未获得终身教职的情况下进行教授的聘任,例如被聘任者之前没有在伦斯勒理工大学或其他大学获得终身教职。

(3)副教授。副教授通常由助理教授的晋升获得,尽管也可以在副教授级别进行新的聘任。该级别的聘任者应能通过国内或国际声誉,包括教学和学生指导在内的高质量教育活动,以及对系部、研究所和专业的高水平服务证明自己拥有卓越的学术成就。可能在未获得终身教职的情况下进行副教授的聘任,例如被聘任者之前没有在伦斯勒理工大学或其他大学获得终身教职。

(4)助理教授。聘任这个级别需要完成博士学位或适当的高级学位,或在创意艺术或其他专业有相同的经验。这一级别的聘任者应通过一系列成果展示未来在学术和教育方面的潜力。该级别不能获得终身教职。

二 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的运行模式

(一)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作为集中模式的代表,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评价委员会主要包含以下三个部分:[6]

1.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Department Committee on Promotion and Tenure,简称DCPT)。委员会成员主要包含:(1)针对教师职称晋升部分,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为系部全体已获得终身教职(或更高职称)的教师。系主任可自行考量决定是否扩大委员会规模(不管该教师是否已获得终身教职)。(2)针对教师终身教职考核部分,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为系部全体与候选人职称一致(或更高)的终身教职教师。系主任可自行考量决定是否扩大委员会规模至所有的终身教职教师(不管其目前的职称水平如何)。系主任将成为当然成员,作为委员会主席,没有投票权。

2.学院晋升评价委员会(School Committee on Promotion and Tenure,简称SCPT)。委员会成员主要包含:副院长、系主任、教师代表(由院长决定)。院长将成为当然成员,作为委员会主席,没有投票权。

3.伦斯勒理工大学负责对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进行评价的校级委员会有3个:(1)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Faculty Committee on Promotion and Tenure,简称FCPT)。委员会作为教师评议会(Faculty Senate)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向教师评议会和教务长进行汇报。主要由8位已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组成,任期为3年。其中,每个学院出1位成员;在职的终身教职教师选举产生两位成员;由学生每年选举产生1位成员,该成员须为已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委员会主席将从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所有成员均有投票权。(2)院长委员会(Committee of Deans,简称CD)。成员包含建筑学院院长、工程学院院长、人文学院院长、艺术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管理学院院长、自然科学学院院长,均有投票权。教务长为当然成员,担任CD的主席,没有投票权。(3)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Promotion and Tenure,简称JCPT)。该委员会包含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8位成员以及每个学院的院长,均有投票权。教务长为当然成员,担任委员会主席,没有投票权。

(二)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权力运行

伦斯勒理工大学由系主任制定系部的具体评审标准,院长对标准进行审核,最后要提交教务长批准。系主任每年负责对系部教师的学术成就、教学和社会服务情况做出正式的书面评价。校级委员会负责进行整体的审核和监督。[7]

1.系部评审

系主任负责组建合适的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参考候选人材料、外部的同行评审意见、学生评教结果进行评价,以决定候选人能否晋级到下一步。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成员和参评教师都需要提交给系主任一份外部评审专家名单以供系主任参考。作为主席,系主任需要召集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投票。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包括委员会对每位候选人的最终投票记录(同意、反对、弃权、缺席),投票结果将永久存档,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系主任。在收到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后,系主任将决定该候选人能否进行到下一阶段的评审。在最终的书面决定中,系主任需要记录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如果最终投票结果未能达成一致,还需记录相关成员的评审意见。系主任的最终决定将通知系部晋升评价委员会并以书面形式存入候选人的档案中。

2.学院评审

学院晋升评价委员会负责审核决定外部同行的评审意见是否支持本学院系部参与晋升评价的教师。基于委员会的分析结果,院长可要求系主任进一步征求相关系部候选人的外部同行评审意见。最终的书面评价结果将存入候选人档案。如果有额外的附加信息说明,存档的文件必须事先经过学院晋升评价委员会的审核。

院长负责召集学院晋升评价委员会审核所有候选人的资料,根据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决定该教师能否晋级下一轮的校级审核。学院晋升评价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院长,其中应包含委员会对每位候选人的最终投票记录(同意、反对、弃权、缺席),该结果将永久存档。院长最终提交给教务长的评审结果必须知会该委员会的所有成员。[8]

3.学校审核监督

在学校最终和教师签约之前,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必须对所有的初次终身教职聘用资料进行审阅。该委员会和院长委员会有权审阅各学院院长提交的教师资料,并有责任向教务长提供针对所有参评教师的评审意见。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和院长委员会需提交给教务长一份书面报告,其中应包含一份最终的投票记录(同意、反对、弃权、缺席),该结果将永久存档。

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有责任对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和院长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及相关原因进行审核,并需要针对参选人的优点以及学院、学校的整体目标向教务长提供一份最终的书面评审结果。其中应包含一份最终的投票记录(同意、反对、弃权、缺席),该结果将永久存档。

教务长将依据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做出决定并提交给校长。教务长的决定须知会委员会所有成员,如果教务长同委员会的意见相左,需重新召集委员会并知会其原因。校长对教师晋升部分的评审意见需知会校董事会相关信息,而针对教师是否获得终身教职的评审意见需提交校董事会进行最终的裁决。[9]

4.晋升及终身教职申诉

参评教师在任何层级得到晋升及终身教职的负面评价,都有权提起申诉。申诉者需要事先从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终身教职教师中选择一位辩护人,辩护人既可以是申诉者所在系部的教师或系主任,也可以是系部之外的教师。在成为辩护人之前,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主席需要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及责任,尤其是涉及到保密的责任。辩护人也可以和教务长一起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核。

在完成审核与申诉者晋升或终身教职被拒原因相关的书面评价后,辩护人有责任审核申诉者的档案,提出需要改进、补充的建议并做相应的澄清解释。总体说来,申诉者补充的文件应对辩护人发现的遗漏、偏见、程序上的错误以及其他问题做出回应,并有助于澄清解释在原始档案时间范围内发生的情况。在原始档案时间范围外呈交的材料需由申诉者或辩护人以上述方式进行标明并做出解释。辩护人审核后的书面结果需要添加到申诉者的档案。档案的复印材料在删除掉所有的机密信息后,将传送给申诉者。[10]

申诉流程为:(1)辩护人将重新修改好的档案提交给教务长以供再次审核。学校规定不论评价结果如何,都应附上每一层级的书面评论。(2)辩护人有可能应相关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及教务长的要求或主动要求出席相关会议。(3)如果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在申诉过程中全票支持申诉者,而教务长的观点与委员会不一致,教务长要向委员会陈述原因。委员会有权要求教务长聘用一个临时委员会进行重新审核。教师理事会的执行委员会需要提供一个5人候选名单给教务长,教务长最终要从中选择3人在临时委员会任职。临时委员会需要对候选人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长。(4)教务长最后形成评价意见,然后提交给校长。

(三)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程序

1.晋升

(1)概况

晋升代表着对教师个人学术成就的一种认可。所有晋升必须遵循教师手册中制定的准则。伦斯勒理工大学的晋升通常是从助理教授升到副教授,或从副教授升到教授。晋升涉及候选人、系主任(没有的情况下指院长)或候选人系部的(没有系部的情况下指学院)合适人选(至少拥有候选人晋升后职称的终身教职教师)。晋升可能在候选人个人职业生涯中的任何时间发生。晋升结果与终身教职评价结果应分开,即使有时可以同时考虑。学校建议所有教师保留1份每年更新、可以反映个人成就的档案。该档案将用作晋升评价的基础。

(2)终身教职教师的晋升批准

在针对所有终身教职和终身轨教师的情况下,除了要经过个人所在系部的合适人选(至少拥有候选人晋升后职称的终身教职教师)、系主任(没有的情况下指院长)、相应学院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院长、下文所述的3个校级委员会、教务长推荐后,还需经过校长批准。相关评价将考虑选定的内部和外部评审以及学生的意见。终身教职及终身轨教师的晋升程序与下文终身教职的评价程序基本相同。[11]

2.终身教职评价

(1)有关于终身教职评价程序的概念界定

①终身教职的期限(Tenure Period)。获得终身教职之前的6年任期(Pre-Tenure Period of Six Years),授予终身教职的程序应在不迟于教师在伦斯勒理工大学服务的第6年结束时完成。

②缩短授予终身教职之前的服务期限(Pre-Tenure Reductions)。在其他学术机构中获得学术聘任的教师,在此期间若个人持有相应的博士学位或专业认可的最终学位,可有资格缩短授予终身教职之前的服务期限。此项可以在伦斯勒理工大学获得聘任时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③获得终身教职之前的限制(Pre-Tenure Limitations)。除非已获得终身教职或签订了终极合同,否则任何个人过了终身教职聘用前最大期限和一年通知期,不得继续担任伦斯勒理工大学的全职教师。

④获得终身教职之前的聘期延长(Pre-Tenure Extensions)。部分服务年限可能来自以下几种情况:在学年期间聘用;对一学年的一部分给予休假;或在学年期间获得相应的博士学位或被认可的最终学位。以上因素可能造成在学年期间达到终身教职聘用前的最大期限。在这种情况下,终身教职聘用前的最大期限应延长到学年结束,在此期间正常的终身教职聘用期限将到期(批准的休假情况除外)。例如在一个学年中期被聘用的教师可将终身教职聘用前最大期限延长到学年结束,在此期间教师6年的服务将得以完成。

⑤聘用期限(Term of Appointment)。聘用期限有三种类型:持续的学期(Ongoing Term)、可延长的开放学期(Open Term)、可更新的固定学期(Fixed Term)。持续的学期聘用适用于终身教职教师,开放学期聘用适用于终身轨教师;此类聘用通常为3年,并可根据第3年的审核情况延长至第二个任期至多3年。固定学期的聘用适用于非终身教职员工;此类聘用通常为1至3年,可以续签新合同。

⑥聘用类型(Appointment Type)。聘用类型分为两类。一类是初聘(Initial Appointments)。初聘包括新员工的外部候选人和新聘任的内部候选人。初聘不意味着能获得再聘和晋升,初聘在选拔具有合格证书和专业知识的候选人基础上启动,该候选人需符合任命标准以及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目标和需求,超过1年的聘用需要公开竞争。一类是再聘和晋升(Reappointments and Promotions)。再聘和晋升是根据候选人年度绩效评估的质量、相关的聘用标准和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目标需求而启动。

⑦延期通知(Notice of Extension)。终身轨教师的聘期延长规定如下:服务第1年的人员在第1年结束前收到为期90天的通知;第2年的人员在第2年结束前收到为期6个月的通知;第3年或其他服务年限的人获得一年期的终期合同。通常,3年聘期将在第3年进行审核。除非特别通知延期,否则以合同中规定的终止日期为准。

⑧服务期限(Term of Service)。教师的服务期限条款分为两类:学年大约36周的聘用主要适用于终身教职教师和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临床教师;除非在聘用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12个月的财政年度聘用主要适用于研究型教师和某些行政人员。

⑨辞职或退休(Resignation or Retirement)。教师应至少在辞职或退休前的一个学期进行通知。只有获得董事会批准,退休的教师才能在任何指定的财政年度获聘。

(2)终身教职聘用程序概况

教师的任命从评估开始,学校给出聘用意见,这一环节通常在系部开始。每份聘用意见必须包括一份定义好聘用职位相关参数的聘用提案。然后使用审核流程评估该意见。[12]

①聘用建议(Appointment Recommendation)。通常情况下教师聘任是在系部一级启动的,但首席教授和行政任命除外(可由院长、教务长或校长发起)。系部的终身教职教师在评估和讨论的基础上启动该过程,其中可能包括来自伦斯勒理工大学其他著名学者的意见。终身教职教师向系主任提供聘用意见。对于那些没有系部的学院,这个过程可以在学院层面开始。

②聘用提案(Appointment Proposal)。系主任与终身教职教师一起创建聘用提案,其中包括一项标准声明。在声明中规定了聘用的职位和职责;聘用评价标准各类别的相对权重,包括已建立的部门特定标准,以及聘用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任期状态、再聘的可能性、再聘意图的通知期限,无论该聘用是全职还是兼职,以及适用于哪个校区。由此产生的提案将转发给相应的学术院长审核并提交给教务长批准。

③聘用审核(Appointment Review)。通常所有聘用都要经过三种类型的审核:委员会审核(Committee Review),同行评审(Peer Review)和公开评审(Public Review)。每个类别的审核标准如下:

委员会审核。某些聘用需要由以下一个或多个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进行审核:系部和学院层面的审核由系部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和学院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负责;学校审核由教师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院长委员会、联合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负责。

同行评审。以下聘用需要同行评审:外部同行评审意见要在系主任选择的潜在评审人员名单中征求。

公开评审。公开评审通常发生在系部评审之前。例如在大多数情况下,候选人的成果公示以及对所在系部的教师、员工和学生的访谈应该是该过程的一部分。

④聘用的权力(Appointment Authority)。教务长对所有教师有最终任命权。提供给教务长的教师聘用意见应至少包含外部评审意见、简历、有关教师专业经验的信息(包括学术和教育,以及确认相关系部的教师已审核并推荐对其进行聘任)。

⑤聘用的批准(Appointment Approval)。教务长将视具体情况准备一份聘用意见的清单转发给校长进行最终批准或作为参考信息。该清单是校长向董事会提交的最终聘任报告的基础。伦斯勒理工大学的官员无权在未遵循上述聘用程序的情况下限制相关教师的聘用。即使某些资助资金来自于教师监督的研究补助,教师也无权进行学术聘用。任何此类承诺或聘用保证都是非官方的,直到获得最终学校官方的聘用批准。候选人在考虑聘用意见时应充分认真地了解伦斯勒理工大学的教师聘用程序和时间表。

(3)系部的终身教职前期进度审核

终身教职只能在特定校区的系部授予给教师,不能自动转移到其他系部或校区。例如,通过伦斯勒理工大学哈特福德校区的相应系部持有的终身教职或终身轨席位不能转让给哈特福德校区的任何其他系部,也不能转让给伦斯勒理工大学的特洛伊校区。但是根据学校的决定,如果候选人经历了在该系部授予终身教职的正常程序,那么哈特福德校区的教师有可能在特洛伊的某个系部获得终身教职。前期审核需要经历的程序有:

①绩效评估(Performance Evaluation)。系主任有责任每年在学术、教育、服务领域根据既定的部门标准对每位教职员工进行正式的书面绩效评估。

②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作为绩效评估的一部分,系主任还应就教师个人在再聘、晋升及终身教职方面的进展提供一份书面考核。系主任必须向教师征求考核需要的相关信息,教师有责任提供此类信息。

③个人访谈(Personal Interview)。由系主任签字确认的年度绩效评估和考核副本必须提供给相应教师,教师需要通过签署确认收到评估结果。包含系主任和教师签名的文件应退回至系主任处。系主任有责任在每年的教师个人访谈中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如果教师同意系主任进行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则由双方签署的评估副本要由系主任转发给相应学院的院长进行进一步审核。如果教师不同意书面的绩效评估或考核结果,应该将分歧告知系主任,并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对评估结果加以评论。评估结果的副本和教师的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由系主任转交给院长进一步审查。院长有责任对任何有关绩效评估和考核的意见分歧进行仲裁,并通知系主任,然后由系主任通知相关教师最终的决定。对于没有系部的学院,书面的绩效评估、考核和个人访谈由院长进行,评估结果和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要转发给教务长,教务长负责仲裁任何绩效评估持续中的分歧。所有与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评审都由教务长进一步审查,然后教务长将最终决定通知院长和教师。

(4)终身教职正式评审程序

①系部评审

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通常在系部层面(在没有系部的情况下将在学院层面)开始,然后在学院进行评审,最终由伦斯勒理工大学的三个校级委员会进行审核。教师晋升或终身教职评审范围包括:所有已收到系部和学院正面评价、参与晋升或终身教职评审的候选人;所有按照教师手册第5.2部分所述的申诉程序进行申诉的内部候选人;所有已收到系部和学院正面评价、初次聘为副教授或教授的候选人(即将授予终身教职)。出于要授予终身教职的原因,所有作为教师初聘为首席教授或管理人员的候选人档案将接受审核。所有初聘的档案必须在学校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审查。系部审核所需程序和相关责任如下:[13]

系主任(没有系部的情况指院长)有以下职责:

1)沟通标准。系主任将定期向每位教师通报当前适用于该系部的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标准。

2)候选人提名。系主任将创建一份候选人名单,这些候选人已在各个层级的晋升和终身教职评审被提名。系主任必须对所有将在本学年完成终身教职评审前服务年限要求、即将参加本次终身教职评审的教职员工进行提名。

3)为档案提供咨询。系主任将协助所有候选人收集即将呈现在档案中的事实材料。这包括候选人个人档案的更新以及任何能够展示候选人学术、教育和服务成就的其他信息。

4)召集系部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系主任将召集相关的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来审查所有候选人的档案(不包含外部同行评审意见),并决定哪些候选人应该征求外部同行评审的意见。

5)征求外部评审。如果系部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评价是肯定的,或者该候选人正在进行申诉,按照流程将继续征求外部评审意见。考虑到外部评审专家能提供较为独立和客观的意见,系主任将征求、接收和记录不少于6份外部同行评审的结果。

6)征求学生意见。系主任将征求、接收和记录候选人之前教过学生的评价结果和信件(最好是本科生和研究生都包含在内)。本部分的程序与上面列出的外部同行评审程序相同,最少应征集6份。

7)征求内部评价信。系主任将征求内部评价信,这些信件将被视为候选人档案的一部分,目的是澄清说明候选人的学术、教育和服务情况。

8)组建系部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系主任将召集相应的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以评估外部同行评审和学生评价的意见,并就每个候选人是否应继续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该委员会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系主任,并应包含委员会投票的简要记录(赞成,反对,弃权或缺席),这将在候选人的档案永久存档。相应的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包括:对于晋升,最低会员资格是所有与候选人等级相同或更高级别的终身教职教师。每个系部可自行决定是否将该委员会扩大到包括所有与候选人等级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教师(不论是否拥有终身教职);针对终身教职评审,最低会员资格是与候选人等级相同或更高级别的终身教职教师。每个系部可自行决定是否将该委员会扩大到包括所有终身教职教师(不论其学历如何)。系主任应成为每个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并担任主席,但是不行使投票权。

9)做出决定。在收到相关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建议后,系主任应决定该候选人的情况是否值得提交给下一层级进行审核。系主任需要做出书面决定,这将在候选人的档案永久存档,并且必须与相应的系部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成员共享。系主任应通知候选人教师委员会的建议和系主任的决定。如果做出负面评价,系主任应书面告知候选人决定的内容、理由以及候选人的申诉权。系主任将把所有受到正面评价候选人的档案转交给学院院长。系主任必须及时向候选人通报每个审查级别的最终投票,直至收到院长的建议。

②学院评审[14]

相应学院的院长有责任确保审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的评估。学院院长将选择并召集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来确定是否需要对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额外的外部同行评审。

2)外部同行评审。学院院长可指示系主任为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征求更多外部同行评审的意见。意见的征集记录应以与系主任类似的方式保存,包括在征求候选人意见之前审核外部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给予候选人以书面形式对该名单发表评论的机会。日志和书面评价(如果有的话)必须永久存档。如果添加了其他信件,则该档案应由系部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重新评估。

3)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的建议。院长将召集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评估所有候选人的档案,并就每个候选人是否应该进入下一层级审查提出建议。委员会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院长,并应包含对每位候选人的投票记录(赞成,反对,弃权或缺席)。该书面建议必须在候选人档案永久存档。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副院长、相应学院的院长和院长决定的学院代表。

4)学院院长的决定。在收到学院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建议后,院长应决定候选人的评审是否值得提交到下一层级进行审查。院长需要做出书面决定,该决定将永久存档,并且必须与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成员共享。如果决定是肯定意见,或者相关评审正在申诉,则流程将进入下一层级审核。如果是否定意见,院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候选人决定的内容、理由以及申诉权利。如果候选人选择申诉,院长需要准备一份书面决定,无论该决定是肯定还是否定意见,都会进入下一层级审查。

5)院长将决定提交给教务长。院长将把所有受到正面评价候选人以及所有申诉候选人的档案转发给教务长。在伦斯勒理工大学哈特福德校区的终身教职评审中,院长应将档案转发给副校长,哈特福德的院长将决定是否应将候选人的评审提交到下一层级。该书面决定必须永久存档,并且与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评审委员会成员共享。

6)院长的报告。院长必须及时告知系主任每个评审级别的最终投票,包括院长的建议。

③校级评审(Institute-wide Review)[15]

1)校级委员会(Institute Committees)。全校范围内有三个校级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负责评估教师的表现。该委员会旨在提供检查和制衡制度以便考虑到有关各方的利益。这些委员会是:教师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院长委员会、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负责向教务长提供咨询,后者作出决定后提交给校长。伦斯勒理工大学校长的决定将提交给董事会以获得最终批准。校级评审由教务长根据以下程序与校级委员会协调后发起。

2)教务长的职责。教务长负责审查所有档案,以确保符合晋升和终身教职评审程序要求,所有资料已准备完整。如果教务长发现档案不完整或不符合晋升和终身教职评审程序,可以选择对候选人无偏见的情况下,按照行政要求撤回档案。否则应采取如下措施:院长转发的所有档案都可供教师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和院长委员会的成员使用;接收所有进入申诉流程候选人的档案并将其转发给相应系部;如果教师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审议过程中提出要求,则召集该委员会参与其中,并收集他们对具体问题的建议。教师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长,其中应包含投票的简要记录(赞成,反对,弃权或缺席)以作为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审议的依据;召集院长委员会评估所有候选人的档案,并就每个候选人的情况提出建议。院长委员会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长,其中应包含投票简要记录(赞成,反对,弃权或缺席)作为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审议的基础;召集并主持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审查教师晋升与终身教职评价委员会和院长委员会的建议以及这些建议的原因,并就每个候选人的情况获得最终建议。该建议应包含每位候选人的投票简要记录(赞成,反对,弃权或缺席),并永久存档;在考虑了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的建议后,教务长就每个候选人的情况做出决定并且必须与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成员分享结果。如果教务长不同意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的建议,教务长应重新召集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联合委员会,告知他们决定的理由。如果教务长的决定是负面的,教务长应通知相应的院长,院长应告知相关的候选人教务长的决定、相关原因和候选人拥有的申诉权;教务长需要将肯定的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意见告知校长,将校级委员会的最终投票、校长的意见、董事会的决策及时告知院长。

3)校长采取的行动。在考虑了教务长的建议后,校长应对每个候选人的情况做出决定。校长需要提交晋升的决定供董事会参考,提交终身教职的评价结果供董事会最终批准。如果校长的决定是负面的,校长应通知教务长,教务长应将相关决定、原因和申诉权告知候选人。

(5)其他

初聘时,应向每位新教师提供晋升和终身教职评价标准及程序的书面文件。所有终身教职的聘任均由教务长在校长的批准下完成。除此之外,还要由董事会或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师手册规定的任命程序进行。所有获得终身教职的外部候选人要经过与内部候选人相同的终身教职评审程序。

聘任外部候选人担任首席教授职位必须遵循相应的终身教职聘用审核程序:其中包括晋升及终身教职联合评审委员会仅用于授予终身教职的审核,以及由首席教授委员会进行的审核。在终身轨员工的情况下,再聘通常发生在第三年审核之后。这个过程基于对简历、学术成果的审核记录以及系部终身教职教师做出的教学评估。教师手册中使用的“学术”一词适用于科学研究和美学、表演艺术领域的创造性努力。经过审核,终身教职教师可以向系主任进行推荐,系主任可以推荐院长进行进一步审查。系主任负责记录候选人的职业发展建议。学校希望终身教职教师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学术、教育和服务。终身教职教师可以担任主要调查员、担任博士委员会主任、为硕士生提供建议、参与晋升和终身教职决策、对课程事宜进行投票并参与教师参议院的事务。

(四)集中模式评述

伦斯勒理工大学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的运行模式属于集中模式。集中模式的主要目标是评审出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最优秀的学术人才,确保这部分人才得到学术职位晋升和进入终身教职行列。而对候选人资质进行审核的最佳人选是熟知候选人学科专业的相关领域专家。因此,集中模式下的晋升及终身教职评价主体和重心在于学系和学院,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构成晋升评价委员会,委员由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选举产生。其人员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由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组成;由获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和教授组成,且教授的人数要多于副教授。评审委员会主席通常由该学院院长担任,但一般不行使投票权。为避免利益冲突,通常禁止晋升评价委员会成员对来自于自己系部的候选人进行投票,禁止副教授参与副教授晋升至教授的投票。

集中模式的优点是系部和学院一级成立的晋升评价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因为熟知专业知识,因此该模式有助于全方位地把握候选人的学术水准、学术规范,能够对候选人做出符合专业水准的客观评价和明智决定。

集中模式最主要的缺陷在于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容易受到本位主义的影响。本位主义指每个学院只追求并局限于自己的目标而不关注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需要。主要表现为来自本学院的评审专家基于自己的标准为来自于同一学院的教师做出评价,来自于其他学院的教师没有机会参与到最终的评价决策过程中,学院之间缺乏沟通,评价主体缺乏跨单位支持,从而有可能导致评价标准缺乏学校整体的一致性。学院一级的评审委员会可能采用较低的评审标准准许实力较弱的候选人获得晋升及终身教职,即使院长想要努力维持更高的筛选标准,但他的监督角色难以左右评价委员会的投票结果。这种情况下,最终多由教务长、校长做出不受欢迎的决定:拒绝某位实力较弱的候选人获得晋升及终身教职。这一运行模式往往会在教师和管理层之间制造不必要的紧张关系,因此并非是最佳方式。

集中模式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规模较小的大学难以招募到足够的教授来组建学院的晋升评价委员会,学院委员会成员为5个或以下时,评价组织内可能存在权力博弈,进而导致评价客观性的丧失;想要保持合理的评审委员会规模,唯一选择是在评审委员会人选中加入副教授,但这种情况对于从副教授晋升至教授的评审并不理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