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动漫塑造持久的企业文化
商品企业与动漫品牌的合作,究其本质,有的需要借助动漫品牌的知名度,快速达到品牌提升和巩固的效果;有的需要动漫形象帮助其产品进行开发与设计,在降低开发成本的同时让产品美观、畅销。因此,选择与动漫企业合作,首先要认清本公司在与动漫品牌合作的过程中,最需要得到的是什么。
简而言之,产品促销最需要借助知名度高的动漫品牌,而且特别需要时下最流行的动漫品牌,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另一方面,促销型产品往往需要经常变更外观与主题,当一个动漫品牌不再流行而另一个动漫品牌正值走俏的时候,该类产品能轻易转换成新的动漫主题,一直走在市场的前沿。
与之相比,追求产品独树一帜的企业,往往最需要知名度低但极具个性的卡通品牌,利用其强烈的视觉表达效果来取得优秀的销售成绩,赢取属于自己的一片细分市场。不少日韩企业所选择的就是这种方式,只要产品与动漫结合得好,往往能够在这多元化的市场抢占一席之地。
有些企业在产品开发上需要大量的平面图库,以确保每个季度都能够有新鲜的产品上市,以此赢取市场。例如位于印度尼西亚的APP集团旗下纸制品文具公司Tjiwi Kimia就采用了这种策略,他们需要每个季度都开发出多款练习本、图画本、散页和礼品包装纸。在选择适合他们的动漫品牌时,他们选择了“派乐奇童”卡通品牌,就是因为“派乐奇童”卡通品牌拥有可爱动人的卡通形象并且能一次性提供几千张不同主题、不同场景的卡通原图,极大地满足该纸制品文具企业在产品开发上的需求。
此外,企业的预算也是必须考虑的要素。与国际一线动漫品牌公司合作的机会自然是人人向往的,可是与大牌合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双方公司实力的较量,其中显而易见的便是商品企业用于动漫合作的预算。国际一线卡通品牌合作费用不菲,并不是所有企业的最佳选择;而与本土动漫品牌合作往往更为实惠与可行。在合作之前,商品企业更要清楚地认识自己公司的预期收益,衡量利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笔者认为:一个产品能20年而不衰,其可能是生活必需品或者这个产品已经深入人心。因此,如果一个企业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就必须深入人心,而借用动漫营销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许一个著名的玩具企业的动漫营销之路就值得我们学习,它的名字叫做:“变形金刚”,它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无法磨灭的文化品牌,深入每个孩子和成年人的心中。
20世纪的80年代,中国社会还处在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相对匮乏的时代。未必每个孩子手中都有玩具,每个女孩都知道芭比娃娃,每个男孩都知道变形金刚。从最初无人问津的玩具,到被消费者疯狂抢购,变形金刚的成功就像玩具界的一个营销神话。其制造商是美国孩之宝公司,他们的官方数据显示:公司年营业额超过40亿美元,仅在我国变形金刚们就已累计赚取50亿元利润。小小的玩具创造出如此大的商业利润,不得不说是一个商业神话。而这样的神话持续了那么多年,就源于他们以企业文化做支撑。
1984年,《变形金刚》在美国近100个电视频道播放,最初是作为商业广告播放的,各电视台向Hasbro收取了高额的广告费用。在播放了半年以后,《变形金刚》动画片得到了极高的收视率,占美国所有动画系列片收视率的40%。对于充满想象力的孩子和缺乏玩具的年代,《变形金刚》作为一部免费的动画片,完全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可以说,它几乎是每个男生英雄主义与机械崇拜的启蒙者。
从支付高额的广告费,到Hasbro开始出售《变形金刚》动画片播放权,动画片收入已经成为Hasbro变形金刚赢利计划的主要部分,占变形金刚赢利的1/3。进入1985年,在Hasbro公司的赢利额排行中,《变行金刚》的赢利额仅次于《星球大战》。
次年,美国电影动画片的出色作品多了一个名字:变形金刚,这部电影也成为Hasbro动画片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成为20世纪80年代的经典之作,被列为美国最卖座的商业动画片之一。全世界160多个国家重复播放了七八年。它具有奇妙的设计和引人入胜的剧情,由一部商业广告动画片变成了一部卖座率极高的动画系列片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在之后的两年里,变形金刚除了玩具和动画,还推出了很多其他产品:拼装模型、服装、彩色贴纸、系列漫画和文学作品等,并于1986年推出原声CD。
后来,Hasbro将部分变形金刚形象设计权限转让给日本Takara株式会社。变形金刚玩具推出了新的系列《变形金刚头领战士》,形象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一系列的动画形象由日本Takara株式会社绘制,作者为大和源方男。这一系列动画片并没有像最初的变形金刚动画片那样受欢迎,原因是人物形象脱离了变形金刚的原始形象。就在这一年,变形金刚进入中国市场。
1987年,Hasbro授权南方某玩具厂制造的变形金刚玩具。同年,该玩具在广州各大商场首发。玩具推出时,场面甚为壮观,各大商场玩具柜台被挤得水泄不通,人们争相购买变形金刚玩具。
汽车的原型、充满想象的科幻加上英雄主义的故事情节,正反两派数十位个性鲜明的人物,使人们在神话故事和传说的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心灵找到了新的兴奋点。
在得天独厚的优势下,变形金刚发展出了一条在文化脉络下的自主异业营销链条。作为一种文化,“变形金刚”是一个品牌的核心,就像是太阳和围绕在四周的行星组成了太阳系,靠着“引力”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除了玩具与动画片的广告收入,明信片、游戏牌、文具、胸牌甚至手绢当年也在核心文化的带动下蓬勃发展。当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变形金刚的玩具。玩具从1992年逐渐消失到近年在各类C2C网站隐流行及受到变形金刚迷的追捧,承载了变形金刚20年的灵魂。
当年各种产品的发展与现在的文化符号(如Hello Kitty、米老鼠等)的发展异曲同工。除了文化的移植,变形金刚的高明之处或者说是幸运之处在于:在20世纪80年代,《变形金刚》动画片热播之余,很多孩子会对父母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个世界上有变形金刚吗?我也想要一个!”但是在当时的市场,并没有发现此类产品。不久后,变形金刚就出现在中国的商场。虽然这种玩具价格不菲,甚至有一些动画片中的关键人物的价格相当于当时普通人数月的工资,但是其仍然热卖。
一段时间的需求饥渴,特别是心理的需求,已经逐渐替代了理性决策。最重要的是,玩具的上市已经凝聚了强大的品牌力量,让购买者与使用者都觉得这是一个象征,一个梦想,其可以将自己的一种梦想寄托在里面。于是,在梦想面前,一切都微不足道了。动漫推广正是通过抓住消费者的梦想而抓住市场营销的咽喉。而诸多国际性企业甚至是五百强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花费再多的资金和力气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