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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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奇兵

女人死后,皇帝亲自为李臣赐名,太子娶了新的太子妃,一切恍然如梦。

没有人向李臣提起过她,甚至如果李臣不是穿越者的话,他压根不可能知道她的存在,更不可能发现她留在他人生中的蛛丝马迹。

“观世镜。”

饱蘸浓墨,大笔如椽,不说别的,就说这笔字就不像是出自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之手。

墨自李臣的指尖洇开,他将手指在唇边擦去,一两黄金一两墨,他手上沾的一滴就够穷人家一顿饱饭。

“这是什么意思?”刘解盯着观世二字,他自然知道皇帝想要的通天之宝是什么。

可是,这世上怎么会有那样的神器呢?

总不能随随便便找个东西就能充当了神器了,当今天子是坏,而非蠢。

“通天之宝,神异物也,凡惊世之物必有惊世之名,你觉得此名如何?”李臣将纸铺在桌案上,满意点头。

萧氏一族虽然造反的本领一般,但萧氏之人皆通书画,可以说只要是姓萧的,写字画画的天赋几乎是点满的。

上辈子他写字只能算是端正规范,可这辈子同样从零开始学习毛笔字,他五岁时写的字,就超出了他长兄十岁时的笔墨,天赋这东西真是捉摸不透。

“凡稀世之宝必有稀世之能,此物何能?”

“通天人之道,察古今之变,究自然之理,明人心正邪。”李臣正经答道。

刘解神色大变,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骂道,“这玩意儿不是你造的嘛?你当自己是神人,能造出如此神器?”

李臣起身,给他倒了一杯菊花茶,让他降降火气,“说说又不犯法,再说如果不能唬住人,那三千人岂不还是要死?”

刘解思前想后,还是心里打鼓,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之所以会和李臣相识,乃是因为一字签,前头说过大燕之人笃信鬼神之说,人人都喜欢掷签来问吉凶,问前程,其中最为灵验的就是一字签。

话说这一字签,其实就是只有一个字的签,那一个字能说明什么,自然是什么也说明不了。

于是,解签就成了一门学问,解签是聪明人才能吃的饭,在封建时代,大部分人都依靠卖体力生存,而要靠智力生存,那门槛可就太高了。

这里说的靠智力生存,可不是指当书吏、账房之类的,这些说到底还是以劳苦为役,书吏一辈子当书吏,账房一辈子跟账本打交道,而解签士则是上午市井讨饭钱,下午庙堂论国事,堪比“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国朝士子。

刘解是见识过解签士的厉害的,当年如果不是那个解签士的一语,他现在只怕早已身首异处。

于是在知道皇帝还要杀三千女子时,已经多年不曾求签的他避开众人,一人偷偷前往大悲寺,求得一签,签上是一个君字。

他骇得险些站立不稳,这个字正说中了他的心事,一个人跌跌撞撞不知往何处去,险些落乐水而亡,幸而为路人所救。

“你知道哪里有解签士?”

“桥头就有。”路人随手一指。

桥头只有一块布满青苔的石头,青石上有一个空空的鱼篓,鱼篓里只有几根散乱的水草。

哪有什么解签士?

就在他踌躇要走的时候,突然发现水草之下竟然还有乾坤,那是一张黄纸,纸上写着“名在君下,位在君左,只此一人,可解君惑”。

抽出黄纸以后,他立刻下令命人去寻放纸之人,可别说人了,连只鸟都没寻到,询问过路人,路人却说那鱼篓很早就放在那了,从未见有人动过,他立马反应过来,又让人去找之前自己遇到的路人,得到的却是那个路人早在一月前就被水淹死了的消息。

接下来该做什么,按照刘解往日的作风,事情一旦触及冥幽也该退避了,可是他想到很多年前,自己做下那个决定的时候,或许又到做决定的时候了。

他辗转反侧了两夜,晨光和月光在他的榻前交替徘徊,就在他做好了一切准备的时候,他发现竟然什么也没有发生,那张签纸就好像是单纯为他解签,甚至解签也不肯好好解,还要给他出个谜题。

这下,刘解连纠结的工夫也没有了,找吧,“名在君下,位在君左”。

大燕以左为尊,这解签之文从字面意思上讲就是名声比他小,地位又比他尊贵的人,他身为帝师,身份比他尊贵,名声比他小的也就只有皇室中人了。

可他一个个试探,却无一人表现异常,还是孙女的一句话,一语惊醒梦中人,“祖父,为你设题之人难道只是想让人胡乱猜测吗?我认为绝不是这样的,你与解签之人并不相熟,他若真有心让你找到那个人,就一定不会故弄玄虚,也许这个谜题是你想复杂了。”

“可我明明已经往浅薄处想了,等等,名在君下,名在君下……我知道了。”刘解发现还真是自己想复杂了名在君下可不就是臣子的臣字吗?位在君左,东宫不就在皇宫的左边吗?

李臣此人乃是萧氏叛逆之后,难道这件事是萧氏余党作祟,于是他一面派人暗中调查,一面与李臣亲近。

他发现李臣这个人不简单,他知道他的亲生母亲是萧雪鹭,而这本该是东宫绝对的禁忌,不过,细想之下,又觉得正常,毕竟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两人日渐亲近,刘解倒也越发喜爱他了。

他这世见过太多穿黄袍的了,与皇权离得太近,让他对皇室子弟这个头衔的敬畏心消磨殆尽,在他看来,皇室子弟多是败家仔,只是他们命更好,家业更大一些。

这些年,皇室实在没出现过什么英雄人物,甚至有些路边乞丐都能明白的道理跟皇室的人都是说不通的。

这个国家皇帝是个疯子,皇室子弟是傻子,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国家还能维持到现在。

皇帝疯,他做事不记后果,不考虑利益得失,顺昌逆亡,高兴的时候是昏君,不高兴的时候是暴君,视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为儿戏,简直就是南边的蛮子、北边的鞑子托生,生下来报复他们大燕的。

可偏偏当初为了让眼前的皇帝继位,他们狠杀了一批人,有点才能的都没能再见天光,剩下的那些都被当初那场屠杀杀破了胆。

从龙,从龙,富贵迷人眼,权欲乱人心,谁能分清从的是魔还是龙呢?

每每思及此,刘解就又愧又悔,当初顺宗得先祖警示,要不是自己和维明几个,哪会到这个份上?国家灭亡,他们都是要陪葬的。

人老思旧,自己果然是老了,刘解捋着胡子。

可他眼中乖巧孝顺的李臣却另有一番心思,自打他降生到这世上,他就没打算老老实实地做个顺民,也没法做个顺民。

于是,他决心继承他母亲娘家的造反事业,至于为什么要造反,抛开那些为国为民的大话不讲,为了母亲复仇这种私情不论,就为了活命,他也得造反。

不造反,他会有很多种死法,被狗皇帝弄死,被他老爹出卖,当然最有可能是被老爹牵累,毕竟老爹是个老实人,最后就是被乱军砍死,而乱军可能是造反者的队伍,可能是农民起义军,更可能是南方的蛮子和北部从未放弃过南下的鞑子。

可造反,最多也就是个死字,还不需要惶惶不可终日,最重要的是还能摆脱那种倘若什么也不做就总有一种荒废时日的空虚以及歉疚,这是在现代卷出来的毛病。

其次就是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成了现实,作为一名皇族,他走在路上都有种心惊肉跳、如临深渊的感觉,这不是畏惧,而是羞惭,发自灵魂深处的羞惭。

光自己过好日子,哪里就开心了?头顶就像是悬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落下来,就是落了下来,只怕后世的人翻历史书本的时候,还得调侃两句,给这剑起个正义之剑、制裁之刃的别名。

可造反也不是闹着玩的,他最大的优势无非就是有个造反派的亲娘,而造反无非三样东西最为重要,钱粮、人才和兵士。

对于穿越者来说,最简单的就是钱粮了,只要有合适的背景和姕财,钱花对了地方,赚钱委实不难,尤其是这年岁,劳动力贱得很,三天两头闹灾荒。

其实气候倒也没坏到这个地步,很多灾荒并非天灾,实是人祸。

开始还有人到乐都告状,后来就连告状的路费都凑不齐了,到如今告状的人连城门都进不了。

顺宗虽说是个糊涂蛋,叛逆得很,但做儿子的到底不敢光明正大忤逆老子,尤其是宣宗这么一位伟大的中兴之主,所以很多政策得以保留。

哪像当今的皇帝他倒不琢磨着改,他是纵容着下头的人胡乱折腾,只求一个自己不烦心,这大燕万里的疆土便由着人糟蹋。

早在李臣还未出生的时候,这大燕就已经乱了,不然,萧家一个文官世家也不会干造反的把戏,只是皇宫中突然出现的一支奇兵让一场堪称绝杀的造反功败垂成。

而那支奇兵的名字叫威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