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朝之路
曹魏后期司马氏专制的腥风血雨
新旧迭代,胜者总需除斥敌手、自营势力。其中的除斥异己,在“征诛”是消灭外部敌人,在“篡弑”则主要是清除内部异己。“高平陵事变”后,曹魏名义尚存、实则形同虚设的十七年间,先是司马懿短暂主事,至嘉平三年(251年)司马懿死,长子司马师、次子司马昭又先后专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其中,司马昭专政十年,占期近三分之二。为清除不服司马氏的挑战者,应对反叛,司马氏三代人主使了一系列的血腥事件。
表导-1 曹魏后期司马氏当政期间重大变故列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注:上表根据《三国志》卷4、卷9、卷28和《晋书》卷1、卷2等记载辑成。
上述事变,或波云诡谲,或剑拔弩张,其经过不无精彩之处,历来不乏渲染者和戏说者。实际归纳起来,除了曹髦之死比较特殊,事涉弑君大逆,余皆司马氏擅权独制而其他政治人物不服,彼此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较量与争斗,诸多情节、细节,对于我们的主题,反倒没有太大意义,甚至反叛者先前是亲曹还是亲马也不是特别重要(174)。并且,十多年间的历次事变,似乎不能概以司马氏的阴谋而论,如言阴谋,也多是司马氏与其挑战者的互为阴谋。
“营立家门”(175):从礼法之士到新朝权贵
在剿除异己的同时,司马氏加紧培植私党。为数众多的宗亲出镇各地,自是司马氏“营立家门”的直接途径,对此将在后文相关部分,结合西晋宗王分封、出镇现象加以考察。不过,宗亲的作用似乎重在稳定外围,司马氏在朝中的代魏举措,主要依仗的是异姓势力。
“篡弑”的特殊之处在于,灭异己与树私党两个方面往往合二为一,助力者、变节者卖身投靠,协从除灭异己,司马氏的班底由此不断壮大和坚固。
司马师时,出身低微、“好色薄行”但“雅旷有智局”的石苞,以及与司马懿同朝为臣的陈矫之子陈骞,二人极受重用,终生不二,对司马氏的贡献一直延续到入晋后的晋武帝时期(176)。
司马昭时,西晋的第一重臣贾充、第一名臣裴秀、第一贤臣羊祜、第一谋臣荀勖,皆愈益见信于司马氏。突出者如贾充、羊祜,贾充是弑杀魏帝曹髦的直接事主,并在平定毌丘俭、诸葛诞、钟会叛乱事件中屡立大功,位至司马氏私党的首席;羊祜本为夏侯氏之婿,同时又是司马氏的姻属,在“中立”多年后审时度势地投向司马氏(177)。
“营立家门”不止于结私党,还需笼络世人,争取举朝的服从、唯喏。经过一系列的事变,朝中众臣不得不选边站队,形成一个被动附从司马氏的群体。在很大程度上,这一过程既是先前以质疑曹魏、抵制曹魏为旨而集合起来的礼法集团的解体,同时也是司马氏出于代魏目的而对礼法集团的清理重构。
前及“淮南三叛”之一的王凌,其与族弟王昶皆具浓厚的礼法背景,少时“俱知名”,俱交好司马懿,青龙四年(236年)曹叡诏令朝臣举荐人才,司马懿“以昶应选”;王凌在扬州谋反、司马氏讨伐王凌,时为征南大将军、都督荆豫诸军事的王昶与王凌毗接,在事变中竟保持中立(178)。礼法世家出身的钟会曾经游说诛杀嵇康,在司马昭旗下,钟会有宠且为腹心之一,受命灭蜀、取得成功后的钟会却反叛司马氏,败亡(179)。
反叛司马氏是礼法集团解体的典型表现,但不多见;多数朝臣乃是主动或被动慑服于司马氏的威权。民间广为流传的《二十四孝图》中有一著名的“卧冰求鲤”故事,主角就是时居朝中的王祥(180)。在对待司马氏的态度上,王祥一直若即若离,虽然“及高贵乡公(曹髦)之弑也,朝臣举哀,祥号哭曰‘老臣无状’,涕泪交流,众有愧色”(181),但包括王祥在内,众多朝臣皆不敢直接反对权臣。晋武帝嗣父为晋王,礼法集团首领之一何曾等逾制对其行跪拜之礼,王祥“独长揖”而已(182),王夫之讥之“不吝于篡,而吝于一拜”,“可以避责全身,免于佐命之讨,计亦狡矣”(183)。
位在“三公”的郑冲则不同于消极的王祥,一改“耽玩经史”“不预世事”的风格,在附和司马氏方面表现出友好态度。司马昭命人勘定礼制、制班律令,“皆先谘于冲,然后施行”。魏晋禅代之际,一向“莅职无干局之誉”的郑冲唯一一次显赫“莅职”:代表魏帝,“奉策”将曹魏政权禅让给司马氏(184)。
另一示好者荀乃大名鼎鼎的荀彧之子。司马师主政之时,荀提醒:应当派人巡行四方,察看各方大吏是否心存异志;还积极从讨“淮南三叛”之毌丘俭。曹髦被弑后,司马昭急欲平复众臣不满心态,时为尚书左仆射并领吏部的陈群之子、荀之甥陈泰不愿顺从司马昭从轻发落事主的想法,荀则取代陈泰的吏部之职,对陷入危机的司马氏施以援手(185)。
至曹魏后期,即使刻意表现“无所亲疏”的朝臣(186),或委曲求全,或噤若寒蝉,表面上与司马氏保持一定距离,以别于司马氏铁杆死党者,实质上也已丧失了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礼法集团已从疏离曹魏的一股势力转为司马氏的附庸,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只能唯“马”首是瞻,由一准于礼异变为一准于“马”。
魏晋禅代:改朝与换代同步
就在万事俱备、魏晋禅代的成熟“果实”落地前夕,收获者已非催熟“果实”之人。曹魏咸熙二年八月(265年),司马氏掌门人司马昭骤死,长子司马炎嗣位,四个月后代魏上位,登基为帝,即晋武帝,俨然重演了当年曹操死后曹丕代汉的一幕。改朝与换代同步,在形式上,西晋代魏的确是实实在在“如汉魏故事”(187)。
此类“城头变幻大王旗”式的新旧交替,益处在于“上虽逆而下固安”,“祸不加于士,毒不流于民”,江山易姓却“无原野流血之惨”(188)。然而,不同的皇朝,面对的将是不同的世道人心。
(1)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上册第287页。
(2) 何晓明:《中国皇权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0页。
(3) 语出《后汉书》卷9《献帝纪》“论曰”。“厌”者,倦也,李贤对此注云:“汉自和帝以后,政教陵迟,故言天厌汉德久矣。”引自《后汉书》,(唐)李贤注,中华国学文库,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简体横排点校本,第一册第303—304页。
(4) 东汉始于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汉章帝于建初三年(78年)立窦氏为后、重用后族,章和二年(88年)汉章帝死,窦氏一族专权,自此东汉政局长期动荡不已。详见《后汉书》《资治通鉴》等的相关记载,并可参阅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二册“政治概况——东汉后期(汉和帝至汉灵帝共一〇一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2—193页;王子今:《秦汉史:帝国的成立》“东汉政治生态”,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第275—290页等。
(5) 汉桓帝146—167年在位,汉灵帝168—189年在位。
(6) 参阅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版)》第四卷“外戚、宦官、党锢,黄巾大起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5册第335—367页;[日]金文京:《三国志的世界:后汉三国时代》“夕阳西下的汉帝国”(讲谈社·中国的历史04),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7—50页;萨孟武:《中国社会政治史(先秦秦汉卷)》“政局的纷乱”和“东汉社会的崩溃”,北京:三联书店,2018年,第389—412、442—460页;朱子彦:《中国朋党史》“东汉党锢之祸与清议运动”,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47—115页;何晓明:《中国皇权史》“外戚与宦官对皇权的交替侵蚀”,第182—190页等。
(7) “党人”“党锢之祸”之说出现于东汉后期,《后汉书》取“党同伐异”之义,谓之“党人”,并成《党锢列传》。见《后汉书》卷7《桓帝纪》和卷8《灵帝纪》相关年份、卷67《党锢列传》,第一册第244—250、255—263页,第三册第1753—1784页。
(8) 萨孟武:《中国社会政治史(先秦秦汉卷)》,第412页。
(9) 参见《后汉书》卷8《灵帝纪》相关年份和卷71《皇甫嵩朱俊列传》等,第一册第270—279页,第三册第1845—1858页。“持节”及“使持节”“假节”,“节”者,古代臣、将所执以证奉行君命的符节、节钺,依晋制,“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见《晋书》卷24《职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繁体竖排点校本,第三册第729页。有关东汉及魏、晋官职等,参见《后汉书》志24至28《百官志》一至五,第四册第2873—2943页;《晋书》卷24《职官志》,第三册第723—750页。
(10) 《后汉书》卷8《灵帝纪》中平六年、卷69《窦何列传》、卷72《董卓列传》、卷74上《袁绍刘表列传》等,第一册第277—279页,第三册第1802—1808、1864—1872、1903—1908页;《三国志》卷1《武帝纪》,卷6《董卓传》《袁绍传》和《袁术传》等,(南朝宋)裴松之注,中华国学文库,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简体横排点校本,上册第4—5、143—175页。
(11) 宋杰:《三国兵争要地与攻守战略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上册第3页。
(12) 《后汉书》志第21《百官志一》,第四册第2875页。
(13) 在今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一带。
(14) 《三国志》卷1《武帝纪》相关年份以及其他诸卷,上册第1—25页等。参阅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版)》第五卷“三国鼎立”,第7册第97—149页;[日]金文京:《三国志的世界:后汉三国时代》“群雄割据”“三分天下”“三帝鼎力”和“走向衰落的三帝国”,第51—162、201—236页;何兹全等:《三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等。
(15) 语出《三国志》卷10《贾诩传》,上册第273页。
(16) 语出《三国志》卷35《诸葛亮传》,下册第760页。
(17) 《后汉书》卷8《灵帝纪》和卷9《献帝纪》相关年份、卷72《董卓列传》、卷74上《袁绍刘表列传》等,第一册第255—306页,第三册第1861—1886、1903—1931页;《三国志》卷1《武帝纪》相关年份、卷6《董卓传》和《袁绍传》等,上册第6—11、143—151、157—168页。
(18) 《三国志》卷1《武帝纪》相关年份,上册第12—22页。
(19) 语出《三国志》卷1《武帝纪》“评曰”,上册第44页。
(20) 语出《三国志》卷10《荀彧传》所载荀彧建言曹操奉迎汉献帝之论,上册第258页。
(21)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五年,上册第14—18页;《后汉书》卷9《献帝纪》建安五年,第一册第296页。
(22) 《三国志》卷13《华歆传》和《王朗传》,上册第335—337、340—341页。
(23) 《后汉书》卷70《郑孔荀列传》,第三册第1814—1830页。
(24) 《三国志》卷12《崔琰传》,上册第308页。
(25)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二年和建安四年、卷8《张绣传》等,上册第11—14、218—219页。
(26) 《三国志》卷1《武帝纪》相关年份、卷8《张鲁传》、卷13《钟繇传》等,上册第27—37、219—222、327—330页。
(27) 《三国志》卷36《马超传》,下册第787—790页。
(28) 《三国志》卷16《杜畿传》,上册第415页。
(29) 《三国志》卷21《卫觊传》,上册第507页。
(30) 《三国志》卷14《蒋济传》,上册第375页。
(31) 语出《三国志》卷9《夏侯惇传》:“时大旱,蝗虫起,惇乃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上册第224页。
(32) 士家制度系曹魏为保证足够兵源及防止士兵逃亡而实行的世代为兵制度,依此制,士兵及其家属社会地位低贱,男子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平时屯田,战时打仗,士家只能与士家通婚。参阅《晋书》卷92《赵至传》,第八册第2377—2379页。
(33) 屯田初期,便有“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的情形,见《三国志》卷11《袁涣传》,上册第278页;曹丕东征途中“经郡县,历屯田,百姓面有饥色,衣或短褐不完”,见卷2《文帝纪》,上册第55页;甚有“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抗拒屯田,见卷23《赵俨传》,上册第556页。
(34) 《三国志》卷1《武帝纪》“评曰”,上册第44页。
(35) 《三国志》卷1《武帝纪》初平四年和兴平元年、卷8《陶谦传》,上册第8—10、206—209页。
(36)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五年、卷6《袁绍传》,上册第14—18、164—167页。对曹操“坑绍众八万”之说,裴松之有所质疑。
(37) “九锡”指天子赐予臣子九种礼器,以示最高殊遇。汉晋之际,“九锡”之赐、受,通常与权臣专权、僭制相联系,受“九锡”多为僭位之征象。
(38) 《三国志》卷1《武帝纪》和卷10《荀彧传》,上册第29—34、263—265页;《后汉书》卷70《郑孔荀列传》,第三册第1830—1839页。
(39) 《三国志》卷10“评曰”(裴注所论),上册第276页。
(40) 《资治通鉴》卷66建安十七年,(元)胡三省注,中华国学文库,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简体横排标点本,第三册第1770页。
(41)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上册第38页。
(42) 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
(43) 《三国志》卷15《司马朗传》,上册第389—391页;《晋书》卷1《宣帝纪》,第一册第1—2页。
(44) 《晋书》卷1《宣帝纪》,第一册第21页。
(45) 《晋书》卷1《宣帝纪》,第一册第1页。
(46) 参见《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十三年、卷32《刘备传》、卷47《孙权传》等,上册第23—25、732—734、931—932页。另参阅何兹全等:《魏晋南北朝史》“三国局面的形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7—25页;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赤壁之战”,上册第54—57页;宋杰:《三国兵争要地与攻守战略研究》“曹操南征荆州、赤壁的用兵路线”,上册第259—277页;[日]金文京:《三国志的世界:后汉三国时代》“赤壁之战”,第70—88页。
(47) 《后汉书》卷9《献帝纪》建安十三年和卷70《郑孔荀列传》,第一册第299页,第三册第1828—1829页。
(48) 语出《三国志》卷1《武帝纪》“评曰”,上册第44页。
(49) 《三国志》卷10《贾诩传》,上册第274页。
(50) 《三国志》卷23《常林传》和卷1《武帝纪》建安十六年,上册第548、27—29页。
(51)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十九年(裴注引自《九州春秋》),上册第34—35页。
(52)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二十年和卷21《刘廙传》,上册第35—37、509—512页。
(53) 《三国志》卷15《司马朗传》,上册第389—391页。
(54) 语出《孟子·万章》:“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17页。《礼记·王制》则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礼记》,胡平生、张萌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上册第240页。有关上古爵制,议论、见解不尽一致。汉晋时期爵制问题,可参阅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增订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陈赟:《周礼与“家天下”的王制》“‘家天下’王制架构下的封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86—352页等。
(55) 参阅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版)》第三卷“封藩建卫与国野统治”和“周初的武装殖民与‘国’‘野’之分”,第3册第241—249、626—628页;杨宽:《西周史》“西周初期的分封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上册第397—420页。
(56) 井田制系上古田制,以西周时期最为成熟和典型,道、渠纵横,土地分隔形如“井”字,授予民众耕种,故名“井田”。参阅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版)》第三卷“井田制度”,第3册第645—648页;杨宽:《西周史》“井田制的生产方式和村社组织”,上册第199—227页等。
(57) 《三国志》卷14《董昭传》,上册第366—367页。
(58) “礼法之士”语出《晋书》卷49《阮籍传》:据说阮籍“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故而深为“礼法之士”嫉恨。又见该卷《阮咸传》,“咸任达不拘,与叔父籍为竹林之游,当世礼法者讥其所为”;《嵇康传》所载嵇康之语,“至为礼法之士所绳”;《刘伶传》所载刘伶之语:“陈说礼法,是非蜂起。”见第五册第1361、1362、1371页。
(59) “三代”即夏、商、周三朝合称,语出《论语·卫灵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第237页。
(60) 有关“礼法之士”问题,可参阅刘大杰:《魏晋思想论》,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69—118页;曹文柱:《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结构的更新》,《魏晋南北朝史论合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71—84页;刘运好:《魏晋经学与诗学》上册“魏晋时代的政治思想”“魏晋经学的整体考索”和“延续崛起:三国经学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31—163页;景蜀慧:《权术政治与士大夫命运》和《魏晋官僚大族的重实之风及当时政治中的实用主义》,《魏晋文史寻微》,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32—44、46—65页;宋大琦:《先王之法:礼法学的道统传承》“荀子的礼法学”和“汉唐儒学对礼法学的形而上化”,贵阳:孔学堂书局,2017年,第55—76、105—190页。对于“礼法之士”的思想主张,郝虹的《魏晋儒学新论——以王肃和“王学”为讨论的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和李毅婷的《魏晋之际司马氏与礼法之士政治思想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有较为系统的论述。
(61) 《三国志》卷13《华歆传》,上册第337页。
(62) 《三国志》卷13《王朗传》,上册第342—343页。
(63) 《三国志》卷12《鲍勋传》,上册第321页。
(64) (三国魏)阮籍:《阮籍集校注》,陈伯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189页;也见《全三国文》卷46,(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二册。
(65)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七年,上册第18页。
(66) 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48页。
(67)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八年,上册第18—19页。
(68) 《三国志》卷12《崔琰传》和《毛玠传》,上册第307—315页。
(69) 语出《三国志》卷2《文帝纪》(裴注引自《魏书》),上册第47页。
(70) 《三国志》卷2《文帝纪》和卷19《曹植传》,上册第47—48、463—466页。
(71) 《三国志》卷10《贾诩传》,上册第275页。
(72) 《三国志》卷6《袁绍传》和《刘表传》,上册第168—173、178—180页;《后汉书》卷74上、下《袁绍刘表列传》,第三册1903—1949页。
(73) 《三国志》卷12《崔琰传》,上册第308页。
(74) 《三国志》卷12《毛玠传》、卷22《卫臻传》和卷23《杨俊传》,上册第313—315、538—539、551—553页。
(75) 《晋书》卷1《宣帝纪》,第一册第2页;《三国志》卷22《陈群传》和卷21《吴质传》,上册第526—531、504—506页。
(76) 《三国志》卷9《夏侯尚传》、卷25《辛毗传》,上册第244—245、581—583页;《晋书》卷37《司马孚传》,第四册第1081—1084页。
(77) 《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二十二年和卷2《文帝纪》、卷19《曹植传》,上册第39—40、47、463—466页。
(78) 《后汉书》卷9《献帝纪》建安二十五年,第一册第302—303页;《三国志》卷2《文帝纪》延康元年和黄初元年,上册第47—64页。是年,年号有三,始为建安二十五年;元月曹操死后,三月改元延康;十月曹丕禅代为帝,又改元黄初。
(79) 《三国志》卷22《陈群传》,上册第528页。
(80) 《三国志》卷2《文帝纪》相关年份,上册第65、70—71页;《晋书》卷19《礼志上》,第三册第599页。
(81) 《三国志》卷13《钟繇传》《华歆传》《王朗传》,上册第327—334、335—339、340—346页。古之帝王之下,朝中地位最为尊显的三个官职合称“三公”,据说始于西周,原为司马、司徒、司空,又称系太师、太傅、太保,诸如此类,汉代以后渐成荣誉性虚职。
(82) 中书省系皇朝中央基本政治机构“三省六部”中的三省之一,负责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和主要政令,曹丕改曹操所置秘书令为中书监、令,作为皇朝最高政枢之一的中书省正式定型,见《晋书》卷24《职官志》,第三册第734页。
(83) 《三国志》卷14《刘放孙资传》,上册第380—384页。
(84) 尚书省是皇朝中央“三省”中最早出现的机构,执掌日常政事,见《晋书》卷24《职官志》,第三册第730—732页。有关曹魏官制问题,可参阅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上册第290—388页;严耕望:《中国政治制度史纲》“魏晋南北朝时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83—108页等。
(85) 《三国志》卷22《陈群传》,上册第528页。
(86) 《晋书》卷1《宣帝纪》,第一册第4页。
(87) 《三国志》卷22《陈矫传》,上册第535页。
(88) 《三国志》卷16《杜畿传》、卷21《卫觊传》、卷22《卫臻传》、卷23《杜袭传》和卷24《崔林传》,上册第415—416、507—509、538—539、555、567页。
(89) 《三国志》卷14《刘晔传》、卷23《和洽传》《赵俨传》、卷25《辛毗传》,上册第371—372、546—547、558、582页。
(90) 《三国志》卷10《贾诩传》,上册第275—276页。
(91) 参见《三国志》卷2《文帝纪》相关年份,上册第66—72页。
(92) 《三国志》卷13《王朗传》和卷14《刘晔传》,上册第344—345、371—372页。
(93) 《三国志》卷25《辛毗传》,上册第582—583页。
(94) 《三国志》卷14《蒋济传》,上册第375—377页。
(95) 《三国志》卷23《杨俊传》,上册第551—553页。
(96) 《三国志》卷12《鲍勋传》,上册第320—322页。
(97) 所谓“从”,严格意义上指出自同一曾祖但非直系的血亲关系,亦可泛指同一族系的血亲关系,如从兄、从弟、从父、从子等。
(98) 《三国志》卷9《曹洪传》,上册第231—232页。
(99) 《三国志》卷19《曹植传》,上册第463—479页。“七步诗”载于《世说新语·文学》:“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南朝宋)刘义庆、(南朝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中华国学文库,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13—214页。
(100) 《三国志》卷19《曹彰传》,上册第461—463页。
(101) 《三国志》卷20“评曰”,上册第490—491页。
(102) 《三国志》卷22《陈群传》和卷21《吴质传》,上册第528—529、504—506页;《晋书》卷1《宣帝纪》黄初五年,第一册第4页。
(103) 《三国志》卷2《文帝纪》黄初七年,上册第72—74页。
(104) 《三国志》卷2《文帝纪》黄初元年(裴注引自《魏略》),上册第49页。
(105) 《三国志》卷25《高堂隆传》:高堂隆“黄初中,为堂阳长,以选为平原王傅。王即尊位,是为明帝”。上册第591页。
(106) 《宋书》卷14《礼志一》:青龙末改元景初,曹叡诏:“朕在东宫,及臻在位,每览书籍之林,总公卿之议。”《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繁体竖排点校本,第二册第330页。
(107) 《三国志》卷22《卫臻传》:“及文帝即位,东海王霖有宠,帝问臻:‘平原侯(曹叡)何如?’臻称明德美而终不言。”上册第539页。
(108) 《三国志》卷3《明帝纪》“评曰”,上册第97页。
(109) 《三国志》卷3《明帝纪》太和二年,上册第80页。
(110) 《三国志》卷3《明帝纪》太和四年、卷14《董昭传》、卷9《曹爽传》和卷28《诸葛诞传》,上册第82—83、368—369、240—243页,下册第641页。
(111) 《三国志》卷3《明帝纪》相关年份、卷9《曹休传》和《曹真传》、卷30《鲜卑传》和卷35《诸葛亮传》,上册第79—90、232—235页,下册第697—701、764—772页。石亭在今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一带,“石亭之战”又载于卷47《孙权传》,下册第945页。
(112) 《三国志》卷13《华歆传》、卷14《蒋济传》和卷22《陈群传》等,上册第339—340、376—378、528—529页。
(113) 《三国志》卷13《王朗传》、卷14《蒋济传》、卷21《卫觊传》、卷22《陈群传》、卷24《高柔传》、卷25《辛毗传》和《杨阜传》,上册第344—346、377—378、507—509、528—531、572—575、583—584、589—591页。
(114) 《三国志》卷22《卫臻传》和卷25《高堂隆传》,上册第538—554、591—592页。
(115) 语出《三国志》卷25《杨阜传》所载杨阜谏言,上册第590页。
(116) 语出《三国志》卷25《高堂隆传》所载高堂隆谏言,上册第594页。
(117) 《晋书》卷1《宣帝纪》景初四年,第一册第10页。
(118) 《三国志》卷9《曹休传》《曹真传》《曹肇传》和《曹爽传》,上册第232—237页。
(119) 《三国志》卷5《明悼毛皇后传》和卷9《夏侯玄传》,上册第141—142、245页。
(120) 《三国志》卷26《满宠传》,上册第602—604页。
(121) 《晋书》卷41《李熹传》,第四册第1188页。
(122) 《三国志》卷9《曹爽传》,上册第235页。
(123) 《三国志》卷14《刘放孙资传》,上册第380—382页。
(124) 《三国志》卷3《明帝纪》景初二年和三年、卷9《曹爽传》,上册第94—97、235—243页;《晋书》卷1《宣帝纪》相关年份,第一册第9—13页。
(125) 《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四册第2323—2324页。
(126) 依汉晋制,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世吏二千石”指家族逐代或多代成员有任郡守之职的履历,渐亦作为较显赫的仕宦家族的代称,《后汉书》《三国志》《晋书》诸多纪传皆现此类记载。
(127) 司马防事迹见《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二十一年和卷15《司马朗传》,上册第37—39、389页。裴注所引《曹瞒传》有司马防曾经提携曹操一事的记载,很难判断是否可信,可参阅(清)梁章钜:《三国志旁证》,杨耀坤校订,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熊明辑校:《汉魏六朝杂传集》三国杂传卷1之“曹操别传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一册,第277—306页。1952年,西安出土《司马芳残碑》,全称《汉故司隶校尉京兆尹司马君之碑颂》,现藏西安碑林博物馆。有学者推断司马芳即司马防,因可识碑文与《晋书》等记载颇多相合之处,但亦有不同看法。碑中“防”字缘何为“芳”、司隶校尉之职何来等问题,众说不一,见段绍嘉:《司马芳残碑出土经过及初步研究》,《人文杂志》1957年第6期;郭丛:《〈司马芳残碑〉碑主司马芳新考》,《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4期等。
(128) 《晋书》卷31《宣穆张皇后传》和卷43《山涛传》,第四册第948—949、1223—1224页。
(129) 司马朗字伯达、司马懿字仲达、司马孚字叔达、司马馗字季达、司马恂字显达、司马进字惠达、司马通字雅达、司马敏字幼达,故为“八达”。见《晋书》卷37《司马孚传》,第四册第1081页。
(130)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万绳楠整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4页。
(131) 《晋书》卷1《宣帝纪》和卷37《司马孚传》,第一册第2—4页,第四册第1081—1083页;《三国志》卷15《司马朗传》,上册第389—391页。
(132) 《晋书》卷1《宣帝纪》黄初六年,第一册第4页。
(133) “方镇”“方伯”之谓,专指掌握军权、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
(134) 《三国志》卷2《文帝纪》相关年份、卷9《曹休传》和《曹真传》,上册第66、71、232—235页。
(135) 《晋书》卷37《司马孚传》,第四册第1082—1083页。
(136) 《晋书》卷1《宣帝纪》相关年份,第一册第5—9页。
(137) 《三国志》卷22《陈群传》、卷14《蒋济传》和卷23《常林传》,上册第526—531、378—380、548—549页;《晋书》卷33《郑冲传》和《何曾传》、卷39《荀传》,第四册第991—992、994—996、1150—1152页。
(138) 《晋书》卷5《愍帝纪》引干宝《晋纪》,第一册第133页;《三国志》卷28《邓艾传》,下册646—653页。州泰其人,事迹散见于《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卷28《诸葛诞传》和《邓艾传》,上册第105页,下册第643、653页;以及《晋书》卷2《景帝纪》,第一册第26页等。
(139) 《晋书》卷31《景怀夏侯皇后传》和《景献羊皇后传》,第四册第949—950页。
(140) 《晋书》卷31《文明王皇后传》,第四册第950—952页;《三国志》卷13《王朗传》和《王肃传》,上册第340—353页。
(141) 《三国志》卷10《荀恽传》,上册第365—366页。
(142) 《晋书》卷34《杜预传》,第四册第1025页。
(143) 《晋书》卷1《宣帝纪》青龙二年,第一册第7—8页;《三国志》卷25《辛毗传》,上册第584页。
(144) 《三国志》卷22《陈矫传》(裴注引自《魏晋世语》),上册第535—536页。
(145) 《三国志》卷25《高堂隆传》,上册第593页。
(146) 《晋书》卷33《何曾传》,第四册第995页。
(147) 在今之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一带。
(148) 《三国志》卷3《明帝纪》景初二年和三年、卷9《曹爽传》,上册第94—97、235—243页;《晋书》卷1《宣帝纪》相关年份,第一册第9—13页。
(149) 《晋书》卷1《宣帝纪》“制曰”,第一册第21页。
(150) 《三国志》卷9《曹爽传》,上册第235页。
(151) 《三国志》卷9《曹爽传》《夏侯玄传》和《何晏传》,卷28《诸葛诞传》,上册第235—253页,下册第641页。
(152) 《三国志》卷9《曹爽传》(裴注引自《魏略》),上册第241页。
(153) 余敦康:《魏晋玄学史(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54、57页。
(154) 萨孟武:《中国社会政治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卷)》“正始之风与思想的颓废”,北京:三联书店,2018年,第61页。
(155) 何兹全等:《魏晋南北朝史》,第341页。
(156)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版)》第五卷,第7册第356页。
(157) 《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相关年份、卷26《满宠传》、卷14《蒋济传》和《刘放孙资传》、卷23《赵俨传》、卷24《高柔传》,上册第604、100—102、378—380、380—384、558、576页;《晋书》卷1《宣帝纪》景初三年,第一册第13页。
(158) 玄菟系时之郡名,在今辽宁东部、吉林省东部、黑龙江南部以及朝鲜咸镜南道、咸镜北道一带。
(159) 《三国志》卷9《曹爽传》和《夏侯玄传》、卷4《三少帝纪》正始五年,上册第237—238、248、102页;《晋书》卷1《宣帝纪》正始五年,第一册第15页。
(160) 《三国志》卷14《蒋济传》,上册第378页。
(161) 《三国志》卷9《夏侯玄传》,上册第245—248页。
(162)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0,北京:团结出版社,2018年文白对照本,第二册第738页。
(163) 《晋书》卷1《宣帝纪》正始六年,第一册第15页。
(164) 《三国志》卷13《王肃传》,上册第349—350页。弘恭、石显皆西汉时期佞臣。王肃不仅为王朗之子,亦为司马昭的亲家、司马炎的岳父。“王学”指王肃主导形成的经学流派,魏晋之交,“王学”盛极一时。参阅宋桂梅:《魏晋儒学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以及郝虹:《魏晋儒学新论——以王肃和“王学”为讨论的中心》、李毅婷:《魏晋之际司马氏与礼法之士政治思想研究》等。
(165) 《三国志》卷21《傅嘏传》,上册第518页。
(166) 《三国志》卷9《曹爽传》,上册第237页。
(167) 《三国志》卷27《徐邈传》,下册第616页。
(168) 《三国志》卷22《卢毓传》,上册第540—542页。
(169) 《三国志》卷9《曹爽传》,上册第237页。
(170) 《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正始八年、正始九年和嘉平元年,卷9《曹爽传》和《何晏传》,卷5《明元郭皇后传》等,上册第103—105、235—244、142页;《晋书》卷1《宣帝纪》正始八年、正始九年和嘉平元年,卷2《景帝纪》等,第一册第16—19、25页。
(171) 《三国志》卷14《蒋济传》,上册第379—380页。
(172)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校正》,王树民校正,中华书局,2013年,上册第148页。
(173) 何晓明:《中国皇权史》,第167页。
(174) 例如王凌,司马懿与其关系相当密切,对其族弟王昶亦极尽拉拢,见《三国志》卷27《王昶传》和卷28《王凌传》,下册第623—624、632—635页;又如钟会,其本人及其父、兄与司马氏两代人之间的交谊相当深厚,见《三国志》卷13《钟繇传》和《钟毓传》、卷28《钟会传》,上册第327—335页,下册第659—660页。
(175) 所谓“做家门”“营立家门”,即培植忠于自己的政治势力。语出《魏晋世语》:“夏侯霸奔蜀,蜀朝问‘司马公如何德’?霸曰:‘自当作家门。’”又有:“初,夏侯霸降蜀,姜维问之曰:‘司马懿既得彼政,当复有征伐之志不?’霸曰:‘彼方营立家门,未遑外事。’”《三国志》卷28《钟会传》(裴注引自《魏晋世语》和《汉晋春秋》),下册第659页。
(176) 《晋书》卷33《石苞传》和卷35《陈骞传》,第四册第1000—1002、1035—1037页。
(177) 《晋书》卷34《羊祜传》、卷35《裴秀传》、卷39《荀勖传》和卷40《贾充传》,第四册第1014、1037—1038、1152—1153、1165—1166页。
(178) 《三国志》卷27《王昶传》和卷28《王凌传》,下册第623—624、632—635页。
(179) 《三国志》卷13《钟繇传》和《钟毓传》、卷28《钟会传》,上册第327—335页,下册659—663页;《晋书》卷49《嵇康传》,第五册第1369—1374页。
(180) 《二十四孝图》辑录于元代。“卧冰求鲤”据说出自干宝的《搜神记》第十一卷,《晋书》亦录:王祥至孝,继母想吃鲜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但《搜神记》和《晋书》记之皆为“剖冰求鲤”,何以由“剖冰”变“卧冰”,未详。
(181) 《晋书》卷33《王祥传》,第四册第988页。
(182) 《晋书》卷33《王祥传》,第四册第988页。以武帝的优待耆宿和极重礼数,加之资望浅薄,是否竟在未行禅代之前接受“三公”的违制之拜,颇可存疑。王祥的“枕尸而泣”“揖而不拜”皆非首创。“枕尸而泣”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春秋左传注(修订本)》,杨伯峻编著,第四册第1209—1211页,以及《古文观止》之《晏子不死君难》;“揖而不拜”见《史记》卷120《汲黯传》之“汲黯不拜卫青”事,《史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义正义,中华国学文库丛书,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简体横排标点本,第四册第2697—2702页。参阅刘占召:《魏晋易代与王祥的政治谋略》,《文史知识》2012年第8期。另,与王祥“揖而不拜”类似的“故事”又载《晋书》卷33《何曾传》:“文帝(司马昭)为晋王,曾与高柔、郑冲俱为三公,将入见,曾独致拜尽敬,二人犹揖而已。”第四册第996页。此说法似有误,司马昭咸熙元年(264年)封晋王,而高柔卒于前一年的景元四年(263年)。
(183)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0,第二册第770页。
(184) 《晋书》卷3《武帝纪》咸熙二年和卷33《郑冲传》,第一册第50页,第四册第991—993页。
(185) 《晋书》卷39《荀传》,第四册第1150—1152页;《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甘露五年、卷10《荀彧传》和卷22《陈泰传》,上册第120—124、265—266、533—534页。
(186) 语出《晋书》卷36《卫瓘传》,第四册第1055页。
(187) 《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咸熙二年,上册第128—129页;《晋书》卷2《文帝纪》咸熙二年、卷3《武帝纪》咸熙二年和泰始元年,第一册第44、49—53页。
(188)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0和卷11,第二册第670、7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