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超大城市农民工问题研究:以北上广深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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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农民工职业地位获得的理论分析

职业地位获得指的是人们通过社会流动,以实现某一职业位置的达成。职业地位获得在社会学中的研究始于美国学者布劳和邓肯的研究,他们指出个人的教育水平等后致性因素对职业地位达成具有重要影响,之后很多学者通过实证方法发展了该理论模型,也有学者对模型进行了修正及完善。[6]综合关于职业地位获得的研究,可以看出影响人们职业地位获得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体因素及制度因素等方面,这与人口社会学理论中对影响人口职业结构的因素分析是一致的。[7]因此,本章对农民工职业地位获得的分析也将主要从这些层面展开。

(一)个体因素

性别和年龄等因素作为人口学上的个体特征,往往对人们的职业差异造成影响。[8]对于农民工而言,传统农村社会对于男女分工的规范,往往使得男性成为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现实中男性农民工也较早地流动,这就可能使得他们的职业地位获得与女性农民工之间存在差异。而由年龄因素产生的新老农民工代际职业分化,在当前也往往成为社会的重要讨论话题。有研究指出,在对流动农民的职业获得影响因素方面,年龄和职业经历更容易使其利用市场机制获得职业地位。[9]家庭人口数是影响农民工职业地位获得的重要个体因素,这其中不仅涉及婚姻对职业的影响,也涉及家庭人口的多少对职业选择的影响。此外,教育是重要的“后致性”个体因素,其影响在“布劳-邓肯”模型及其讨论中已得以充分说明。而在针对流动人口(或农民工)的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因素研究方面,多数指出城乡流动人口的教育等人力资本对其社会经济地位获得有重要的影响。[10]

(二)制度因素

户籍制度作为中国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已经对中国的社会分层和流动产生了重大影响。[11]对于流动的农民工而言,持有的农村户籍一直是其进入城市正规劳动力市场的重要阻碍,这其中不乏对“农村人”的就业歧视现象。因此,户籍仍将是影响农民工城市就业的重要因素,甚至会使其产生与非农业户籍的流动人口之间的职业结构差异,已有研究指出,非农业户籍的流动人口比农民工更容易位于职业的中上层,户籍的地域性质对流动人口职业分层具有重要影响。[12]此外,由户籍制度衍生的“居住证”和“暂住证”制度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超大城市,“居住证”和“暂住证”不仅体现了流动人口的城市就业结果,而且往往成为职业流动及职业地位获得的重要“凭证”。因此,对于“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持有与否,对农民工的职业地位获得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三)时空因素

很多研究都对社会资本或社会网络对农民工的职业地位获得进行了讨论,本书认为其背后的主要逻辑就是时空结构。时空结构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基础性结构),参与形成和建构了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结构,以及形形色色的制度结构和观念结构,是构成社会现实的因素。[13]可以说,人们所处的时空结构直接导致了其社会资本的形成,随着空间的扩大和时间的积累,人们会掌握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对于流动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离开农村进入城市,随着在城市时间的积累,生活和工作的经历也会不断丰富,这会扩展他们的社会资本,进而影响他们的职业地位获得。在时间方面,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工作时间长短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经验,也会影响他们在城市社会网络的建构。在空间方面,流动地域范围的大小反映了他们物理流动的能力,也反映其保持有效社会网络的能力。因此,时空因素也将是影响农民工职业地位获得的重要因素。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可以得出,个体因素(性别、年龄、教育等)、制度因素(户籍、居住证等)、时间因素(工作年限等)以及空间因素(地域范围等),都可能会对农民工的职业地位获得产生作用,本书将主要针对这四方面因素对农民工职业地位的影响进行探讨。在职业地位的分析方面,将职业地位的衡量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在就业身份中处于“自雇-被雇”位置,二是具体的职业类别。前者直接体现了职业地位关系,表示农民工在雇用关系中职业分化的就业主体性特征,后者则直接表示了职业分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