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的陆续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基本形成,是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它们加强和规范了企业的内部控制,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1.4.1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各章分别是: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其制定从国情出发,循国际惯例,建立了适用于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了以下内容。
(1)明确内部控制的定义,强调内部控制是一种过程管理,实施主体是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
(2)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将经营合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作为根本,将企业发展战略作为奋斗的目标。
(3)明确内部控制的原则,内部控制全过程、全方位贯彻五大原则即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4)明确内部控制的要素,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
(5)明确监督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要求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4.2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连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由《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用于指导企业按照内部控制原则和内部控制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可以划分为三类,即内部环境类指引、控制活动类指引、控制手段类指引,基本涵盖了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人力流和信息流等各项业务和事项。应用指引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在企业内部控制实务中,内部控制评价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18项应用指引,立足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及管理的现实,无论是制度要求的口径和范围,还是具体要素和业务活动的内容及相互关系,较世界主要市场经济体的通行做法,在保持框架大体一致的前提下,又有很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特色。因此,如何科学评价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简单照搬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现成做法,成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命题和挑战。《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和评价报告四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其为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供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国企业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提供了自律性要求,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社会公众乃至国际资本市场对中国企业素质的信任度。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规范了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它对如何计划审计工作、如何实施审计工作、如何评价控制缺陷、完成审计工作的注意事项,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标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它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引入的强制性要求,既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又有利于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1.4.3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是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国资委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明确和解答,是政府监管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过程的监控和反馈。其发布目的是具体解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规范体系进行有益补充,形成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实施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完成规范体系的试点工作,从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顺利实施。
2012年2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和部分在境内主板上市的公司实施和试点。由于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有关上市公司、咨询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该公告解答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遇到的10个重要问题,具体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强制性与指导性的关系的把握、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范围、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系、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关系的协调、规范体系的政策盲区、内部控制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之间的权衡、内部控制与其他管理体系关系的协调、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2012年9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已于2011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平稳实施。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12年2月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财会〔2012〕3号)加以明确,对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境内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正式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内部控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实施的进度与重点、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培养、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等,需要研究解决。为此,财政部同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国资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有关上市公司、咨询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该公告解答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遇到的10个重要问题,具体包括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的把握、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进度和重点的把握、内部控制专业人才缺乏状况的改善、集团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确定、中介机构的选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形式、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缺陷的处理方式、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时间安排和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