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句法语义探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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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基本颜色词的数量及序列

1969年,正当一些学者继续以颜色词和亲属词为最有力的证据,强调语言相对主义(relativism)时,美国的伯林和凯(Berlin & Kay)却以《表示颜色的基本词汇》一书(以下简称《颜》),通过对近百种语言的比较研究,为语言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提供了振聋发聩的论据。如今,《颜》的结论作为经典性假说被语言学家们不厌其烦地引用,被称为“伯林—凯假说”(Berlin-kay hypothesis)(Lyons 1981:314—315)。该书的基本观点是:尽管各语言颜色词数量不一,对光谱切分的粗细和位置不同,但任何语言的基本颜色词都不出十一个词的范围,并且形成如下序列:

这一序列表示:每种语言在拥有基本颜色词方面存在从左到右的优先程序,有右必有左,有左不一定有右。例如只拥有三个基本颜色词的语言必定是有白、黑、红三个(指分别以它们为焦点色,其他颜色分归其中之一),如果有五个,必定是上述三个加绿、黄。成竖行的词间没有优先程序,处于可选关系,如果有四个,则头三个加绿或头三个加黄。这一序列除了上述跨语言意义,还有语言内部的历时意义,即一种语言基本颜色词的增加也按上述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帕尔默1984;科姆里1981/1989:41—43)。五花八门的颜色词系统竟藏着如此普遍的规律,这一发现着实惊人。

在语言普遍性的研究中常有这种情况:越是得到深入研究的语言,越容易找出不合普遍规律之处,因为这类语言中的细小复杂、可能不利于建立规律的因素,不像人们生疏的语言材料那样容易滑过去。伯林和凯是说英语的,上述规律不大会有悖于英语,不过他们的十一个词的总限又恰好是英语拥有的数目,似乎太巧了。而对于法语和俄语,有人就提出异议了,分别有人指出法语和俄语有十二个基本颜色词,法语的棕色被分出brum和marron两个,俄语的蓝色也分为голубой和синий两个。因此用汉语来验证一下这一理论也很有意义。

显然,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区分基本颜色词与次要颜色词。伯林和凯提出了这样一些语义标准(我们将例子换成汉语的):(1)基本词的所指范围不能包括在其他词中,如“桃红”属“红”,不是基本词;(2)基本词表示的颜色不能限于指少数事物,如“苍白”限于指脸色,不是基本词;(3)整个词的意义不能从构成成分推定,如“米色、粉红、咖啡色”都能从构成成分推定,不是基本词。此外,我们觉得,词汇的基本与次要之分也会体现在运用的其他方面,常说的基本词汇的三个特点——全民常用性、稳固性、能产性,便是根据其在语言系统及运用中的地位、作用而得出的。本文便尝试以综合多方面的标准来分析现代汉语的基本颜色词,分析结果表明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下面,先逐一根据不同角度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