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东莞改革发展探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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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科学体系初探[1]

孙霄汉[2]

内容提要: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其理论框架可概括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建设宗旨论,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社会建设原则论,坚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建设价值标准论,坚持体制改革创新的社会建设动力论,坚持不断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重点论,以结构合理、安全有序、和谐共享为基本要求的社会建设目标论等。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社会建设 科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问题进行了诸多创新性论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立意高远,内容丰富,思想深邃,本文试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根本宗旨、实践原则、价值标准、推进动力、重点领域、目标要求等方面,分析其理论框架和科学体系。

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建设宗旨论

社会建设宗旨论所要回答的是社会建设“为什么人”“依靠谁来建设”“结果谁来检验”等根本性问题。社会建设的宗旨决定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向、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根本政治立场和宗旨,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以服务人民为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针对社会建设“为什么人”的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他多次强调,社会治理要以人为本,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而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把社会建设宗旨与执政党的性质的关系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了阐述:“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4]

2.以人民群众为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

在社会建设的主体和依靠力量上,习近平遵循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明确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依靠和主体力量,强调创新社会治理要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的权利地位、激发人民的主体意识、凝聚人民的治理智慧。他指出,“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5];他曾强调,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要经过人民群众讨论决定。

3.以人民满意为社会建设的根本标准

社会建设的成效如何,以什么尺度检验,谁来检验,这是个重大政治问题,也是个实践原则问题。习近平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以建设充分体现人民主体地位为归依;不论是和谐社会、平安社会、信用社会,还是健康社会、法治社会、幸福社会,归根究底,都是人民主导的社会。”“检验我们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6]

总之,社会建设与治理,必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一切接受人民检验,这是习近平反复强调的社会建设的根本宗旨。

二 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社会建设原则论

社会建设的原则是社会建设实践活动的重要准绳。针对社会建设的原则,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进行了集中阐述:“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7]这一论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应当遵循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等基本的实践原则。

坚守底线,就是要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习近平曾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发生旧社会那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8]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强调“政府是为弱势群体而设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社会建设是相互匹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但竞争只是手段,共同富裕才是根本目的,要守住社会底线,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突出重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社会建设中的“短板”,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完善制度,就是要着力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制度体系。这一原则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我国社会建设的制度缺失提出来的。经过40年的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制度不断完善,但社会领域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加快构建我国社会领域的制度将是新时代改革的重要一域。

引导预期,强调的是社会建设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注重实效。不能贪大求全,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最终失信于民。同时,要引导群众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信念。习近平指出:“一勤天下无难事”,[9]并身体力行,号召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三 坚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建设价值标准论

社会建设既有实践准则,又要有价值标准,社会建设价值标准对社会建设过程和方向起着文化与精神引领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确立为标志,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被明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价值标准。习近平对践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价值标准也进行了丰富阐述。

1.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价值的根本路径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等,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保障,也是社会主义平等、公正的制度基础。只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平等,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公正。习近平曾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他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要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10]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避免出现贫富两极分化。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让所有人民都过上好日子。

2.提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法治性要求

习近平特别重视通过法治来保障社会公平,反复强调要实现“三个公平”:[11]即规则公平,实现规则面前一视同仁;机会公平,实现人人都有机会,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公平,实现公民基本权利一律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不断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由

自由是对纪律、共同规则遵守前提下的行为自决,是合法利益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个历史范畴,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强调只有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快速发展、物质文化精神产品不断丰富,才能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更充分的自由。

四 坚持体制改革创新的社会建设动力论

在社会建设的动力方面,习近平继承了邓小平关于“改革是动力”的重要思想,并把这一思想拓展到社会建设领域。相关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是推动社会建设的关键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中国经济不断赶超西方发达国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社会领域的改革相对比较被动、滞后。社会建设制度不健全、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也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建设根本性因素。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不断创新社会建设与治理体制,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领域取得的成就与进步,最根本的就是紧紧抓住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这个“牛鼻子”。对此,习近平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12];“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13]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体制的目标模式

2011年初,胡锦涛曾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上提出了我国社会管理的格局。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结合我国社会领域的形势,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建设体制模式。十八大报告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建设认识的深化,也明确了社会建设与治理的改革和创新目标。

党委领导,就是要发挥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社会建设体制的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优势。政府负责,这是对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社会建设责任主体的明确。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责任是提供公共产品,重点是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协同强调的是,社会建设必须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形成合力。公众参与,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与治理中的参与作用,有序引导和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把人民当家做主体现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法治保障,强调的是把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贯穿于社会建设与改革的全过程。

3.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重治标、轻治本,重“管制”、轻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强调社会建设要摒弃传统的“管制”思维,坚持贯彻“治理”理念。对此,习近平曾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

坚持系统治理方式,要求在发挥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参与,从政府包揽向政府负责、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坚持依法治理,要求社会建设与管理从片面强调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坚持综合治理,就是要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包括思想教育、文化引导、道德教化、法规约束等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坚持源头治理,要求遵循社会治理的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矛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防微杜渐。

4.健全社会治理机制

相对体制而言,机制是技术层面的制度,健全的社会治理机制是社会政策制度效能的保障。在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方面,习近平提出要构建一系列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习近平还就社会治理的一些重要环节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14]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等。这些也都是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也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

五 坚持不断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重点论

党的十七大报告曾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把社会建设的重点指向民生。进入新时代,针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习近平对改善民生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系统阐述,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创新性思想。

1.增进民生福祉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之策

社会治理以和谐、善治为要求。习近平认为,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实现和谐、善治,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他强调,要“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15]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为了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归根究底就是一项民心工程。赢得了民心,社会和谐、善治就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2.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社会建设与治理工作千头万绪,并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建设发展密不可分,有序推进社会建设必须找到有效工作抓手。对此,习近平认为,“要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16]“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社会进步和的重要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属于“纯公共产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首先要把老百姓最关心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事情办好。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教育事业作为民族复兴的基础性工程置于优先发展位置;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健全公共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房住不炒”,建立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这些创新性思想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和新时代改革的政策指引。

3.拓展民生建设的内涵

基本民生之“基本”是相对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基本民生的内容拓展和标准提升是必然趋势。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就把基本民生向幼儿教育、扶弱助残等领域拓展。同时,习近平还强调,要致力于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要全面提升国民身体健全素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7]必须打赢蓝天保卫战,等等。在习近平社会建设论述中,民生范畴已不再局限于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收入分配,而是扩展到扶贫帮困、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

六 以结构合理、安全有序、和谐共享为基本要求的社会建设目标论

社会建设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在广义上又是涵盖多方面的大系统,习近平关于社会建设的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目标是相统一的。习近平社会建设目标重要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结构合理

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是社会建设与治理的重要维度,社会有机体的有序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合理均衡的结构。对此,习近平强调,要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一个以中等收入为主体的居民收入结构;要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结构,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要注重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并领导不失时机地调整了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等。

2.运行安全

社会运行如何保证安全平稳有序,习近平结合当今时代特点和中国国情进行了深刻思考和阐述,突出体现在其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创新思想。他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18]

“总体安全观”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一是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传统的国家安全观侧重讲外部安全或对外安全,总体安全观则强调既要重视外部安全,又要重视内部安全。二是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既要重视传统安全,又要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完整的国家安全体系,特别是要注意防范和应对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型安全形态。三是统筹“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四是统筹“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国家发展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条件。五是统筹“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在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的发展、安全与世界密不可分。中国的安全必须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关于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和谐共享

“一个好的目标,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19]。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到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美丽一起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并写入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对社会建设认识的重要深化,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定位。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了包括共享在内的新发展理念。共享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逻辑,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社会特质。习近平强调,实现中国梦,应当使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20];中国梦是国家振兴和人民共享之梦。这是习近平关于社会建设和谐共享目标的生动诠释。

总体来看,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其创新体现在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宽广、体系更完整、目标更明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及相关重要思想将在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治理改革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谢志强等:《新时代中国社会建设新要求》,《理论视野》2018年第3期。

[2]韩喜平、巩瑞波:《习近平社会建设战略思想的鲜明特征》,《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10期。

[3]魏礼群:《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研究》,《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4]郭强、杨胜荣:《习近平社会建设思想的理论创新与精神实质》,《东岳论丛》2017年第7期。

[5]郭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6]何绍辉:《习近平社会建设思想:主体构成及价值取向》,《毛泽东研究》2016年第4期。

[7]刘爱军、段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民生与创新社会治理》,《理论探讨》2018年第1期。


[1] 本文系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科学体系研究”(18ML05)的核心成果。

[2] 孙霄汉,中共东莞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科研科科长,经济学教授,兼任东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东莞市人大教科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等,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济转型、社会治理等。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3页。

[4] 参见《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第44页。

[5]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6] 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

[7]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第44页。

[8]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9] 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4月28日。

[10]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11]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27页。

[12] 《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人民日报》2014年第3期,第6页。

[13] 习近平:《在武汉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7月24日。

[14]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第48页。

[15]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第222~223页。

[1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11页。

[17]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第47页。

[1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170页。

[1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130页。

[20]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