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华文明的历史体系
根据系统实践历史观,中华文明史体系表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种形态,它们既是相对独立、相互影响的三类社会子系统的演变,也是对历史变化三个维度的概括。
(一)经济形态
也称物质文化形态,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个序列。生活资料文化包括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居住文化、交通文化等方面,生产资料文化包括采集渔猎、农业、工商等文化,其中代表生产力水平的经济技术形态最能体现物质文化的水平和特征。中国的经济形态和世界大部分国家一样,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渔猎经济
在旧石器时代,大约200万年的历史中人们以采集、狩猎、捕鱼为生,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物质资源对人类的发展起到决定的作用,人只能从自然界有限的资源中直接取得衣食。
2.农业经济
大约在公元前1万年左右,中国出现了农业、畜牧业,逐渐进入农业社会。当然有的地方的民族因为自然条件所限,仍然停留在采猎捕鱼经济的阶段,有的地方农业还长时间处在初始阶段,主要是火耕农业,而且采集狩猎经济还占很大比重。中国在公元前5000年前后,大部分地区农业经济才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进入锄耕农业阶段,相当于考古上的仰韶时代。五帝夏商周时期的农业基本属于村社小农经济,土地归村社所有,分配给小家庭使用,农民只承担公田的劳役,没有实物税。秦汉以后,土地逐渐私有化,自耕和佃作的小农经济占据重要地位。近代受西方列强侵略的影响,中国部分地方出现了工业经济,但整体上仍属于农业社会。农业社会的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实际上存在着农耕经济、游牧经济、高原经济、山林经济、海洋经济等多种类型,只是农耕经济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3.工业经济
从世界形势看,西方发达国家早在17~18世纪就通过工业革命进入工业社会。工业人口和产值占据主要地位。1956年中国完成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入工业社会,但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技术比较落后,工业现代化并未完成,农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到2000年时,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在全社会劳动力和总人口中分别占50%和62%左右;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不强,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还不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同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制造业国,占世界总量比重为18.5%,超过美国(17.4%);到2014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达到了2.6万亿美元,占世界总量比重的23.7%,相当于美国和德国的比重之和;到2015年,我国工业化进程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率达到56.1%;农业从业就业比重下降至28.3%,第二产业比重降至29.3%。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达到50.5%,比2005年的41.4%提高了9.1%。有学者认为,此时中国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6]
4.知识经济
20世纪70~80年代,西方社会开始进入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才真正开始。信息社会,虽然物质资源仍起到重要作用,但信息、人工智能的作用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第三产业人口和产值占据主要地位。“21世纪初,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产业增加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也逐渐向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迈进。“20多年来,我国信息产业年产值平均增长率均在25%以上,2013年,我国仅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就达12.4万亿元,占GDP的1/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7]
(二)政治形态
人类政治大体演进趋势是:从游群走向部落、从部落走向国家、从君主国家走向民主国家。但具体到世界各地,政治文明演进的形态并不一致。中国政治社会形态大体可分为游群政治、部落政治、封建君主政治、郡县君主政治、共和民主政治五种形态,游群、部落是两种非国家的制度文明形态,封建君主、郡县君主、共和民主是早期、传统、现代三种不同的国家形态。
1.游群政治
游群,是英文horde或band一词的翻译,是美国学者摩尔根、塞维斯使用过的概念,主要指处在采集、渔猎阶段的旧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组织,有学者这样总结:“游群是最简单的和古老的政治结构,规模很小,少者20~30人,多者亦不过400~500人。一个游群是由有亲属关系的人组成的,可能是几个家庭的联合。这种社会处于狩猎采集阶段,人们经常随季节变化而迁徙。游群社会是一个平等社会。在政治上,没有正式的、永久性的领导机构,重大问题要经过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做出决定。每个游群有一个或几个头人,可能是富有经验的老年男子,也可能是优秀的猎手。他们没有长期性权威,更无什么特权,而且其地位一般不能世袭。”[8]这种社会古人称为“无君”。《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以尽其类。”“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此无君之患。”[9]游群时代在摩尔根的学说里属于蒙昧时代。现代来看,游群社会虽然松散,但并非前人所说野蛮落后,也有一些可以借鉴的机制,如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平等、互惠习俗等。中国两晋时期的鲍敬言曾著《无君论》,表达对无君社会的向往。
2.部落政治
部落,也称部族,如果更本土化一些,也可称为邦族。“邦”,甲骨文作,是农田边界植树之形。金文中“邦”字作,左边为树木,右边为“邑”,甲骨文作,上为囗(是方框不是口),表示城墙或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示人口。合起来表示都邑。“邦”的字形变化形象地展示了由农业部落向都邑国家的演进过程。部族指上古有固定地域的社会群体,主要是指农业社会的部落。20世纪20年代,吕思勉就用其构建中国历史的演进阶段,他将中国历史上划出一部族时代,有时称之为部落时代,他说:
中国之历史,犹是分立之时长,统一之时短也。分立之世,谓之封建,统一之时,号称郡县,为治史者习用之名。然以封建二字,该括郡县以前之世,于义实有未安。何则?封者裂土之谓,建者树立之义,必能替彼旧酋,改树我之同姓、外戚、功臣、故旧,然后封建二字,可谓名称其实,否即难免名实不符之诮矣。故封建之前,实当更立一部族之世之名,然后于义为允也。[10]
他又说:“我以为国家之成,实经三个时代:部落时代;封建时代;郡县时代。”[11]部落一般指农业或畜牧业时代的原始社会组织,比游群复杂,一般由家庭、家族、氏族、胞族、部落等多个组织层级构成。部落社会有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首领,梁启超称之为“多君为政之世”。部落最初指血缘组织,部落成员有共同的祖先,后来出现了混合部落。部落与国家的区别是,它内部的管理不使用暴力,没有暴力机关。国家则设有法庭、监狱、军队等工具。西方学者塞维斯提出的“酋邦”,它其实只是部落向国家过渡的特殊形式——没有暴力的部落联合体。部落时代在摩尔根称之为野蛮时代,不属于文明的范畴。部落社会亦可称多君社会或酋长社会。清朝末年,梁启超发表《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提出“三世六别”之说,认为“多君者,据乱世之政也”,“多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酋长之世,一曰封建及世卿之世。”[12]梁启超的论述有两处不足:其一,没有注意到无君社会;其二,将封建时代仍视为多君之世,没有看到多君向一君的过渡时期多君与一统并存的情况。
3.封建君主政治
其核心是共主制、封建制,是中国上古政治文明,也有人称为古国文明或王国文明。考古学研究表明:“约公元前3300年至公元前2500年”,“当时社会分层明显,已普遍进入‘古国’时代”。“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000年前后”,“整个中华大地进入万邦林立、城堡四起、争奇斗艳的邦国时代”。[13]共主,是史学界经常使用,但又未深入研究的一个概念,这里将其定义为早期国家的盟主或宗主国的君主。彭邦本指出:“作为人类早期文明的一种比较普遍的政治模式,所谓共主政治秩序,就是在一定地域内诸邦国中的最强者及其为首组成的联盟;诸邦国并不直接构成共主政权下的政区,但又在政治(包括宗教祭祀等)经济上存在一定的从属性规约联系。虽然上述联系并不十分稳固,但其中孕含着邦国向政区演进的深刻因素和趋势。”[14]夏商周同样也是这样的共主政治体系,“方国、诸侯并不构成共主辖下的政区,王与方国、诸侯之间的关系并不如秦汉以后中央集权体制下中央王朝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那样稳固和维系紧密”。[15]上述学者所论共主制度,从另一角度上讲也可称为“封建”制度。“封”在甲骨文中作,似植树木于土中。发展到金文,右边加上手形,作,“封”的含义是聚土植树作为部落或邦国的疆界。“建”,甲骨文作,如人手持木柱树立于内之形,其旁的小点,像土粒四散的样子。可能指疆域或边界。金文或作,木柱旁又增二手,表示以手扶持使立为正;其下为柱础。金文也有省作者,木柱与手相会而成“聿”,形与柱础结合而演变为“辵”。“建”,《说文》解释为“立朝律也”,“朝律”是诸侯朝见天子的礼制。“封建”合用见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太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16]其含义为“封邦建国”,“封国土、建诸侯”,封建的本义是“封邦建国”,封建国家是管理松散的早期国家,部落繁衍分立和征服归顺是封建国家产生的基本路径。吕思勉认为:“所谓封建,应指(甲)慑服异部族,使其表示服从;(乙)打破异部族,改立自己的人为酋长;(丙)使本部族移殖于外言之。”[17]早期封建国家本质上是暴力化、等级化、长期化的邦国统一体。“封”的对象主要是亲戚,是贵族。其国家结构是联邦式的复合结构,各个诸侯国国君世袭,有较大的独立性。传统观点认为,封建时代即五帝至夏商周。清代《续通典》说:“封建起于黄唐,郡县创自秦汉”,将黄帝至唐尧虞舜、夏商周视为一种制度,将秦汉以降视为一种制度。近现代中外学者也有持此观点的,梁启超称“自黄帝以讫秦之一统”,“其最主要者,在战胜土著之蛮族,而有力者及其功臣子弟分据各要地,由酋长而变为封建。”[18]周谷城说:“自黄帝至于周初,为完全之贵族政治时代,封建政治,亦蕴于其中。自周至秦为封建政治时代。”[19]日本学者高桑驹云也认为,中国的封建制起源于黄帝之时,唐虞夏殷之世,均行封建制,周之封建乃折衷夏殷遗制而定。[20]考古学和历史文献充分证明,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国已经进入早期国家阶段,传说中的黄帝开创了“共主封建国家”,即带有暴力性、血缘性、等级性的“邦国统一体”。共主封建国家是贵族社会,也有学者称为“世袭社会”。社会是不平等的,分化为贵族、平民和奴隶等阶级,封建贵族是社会的统治者,靠宗法制、分封制和世袭制维持政治、经济地位。
4.郡县君主政治
其核心是君主制、郡县制,也可称为传统国家文明。有些学者称实行这一制度的时代为帝国时代、帝制时代、君权时代或君主专制时代,这是受西方影响,带“革命”色彩的概念。“君主”,通常指单一制国家的世袭统治者,中国一般指“皇帝”,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君主。共主以邦国为基础,君主则以政区即郡县为基础,“郡县”原指古代地方行政单位,其本质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实际上就是大一统国家。政权以“家族式王朝”的形式出现,君主世袭,设立行政机构,选派官僚进行治理、随时任免。官僚制度发达是郡县社会的重要特点。郡县时代一般认为是在秦至清这一段两千多年时间。中国正式进入郡县时代的时间始于秦始皇统一全国,古人早有明论,唐人杜佑在《通典》中说:“自古至周天下封建”,“秦皇帝荡平九国,宇内一家……尊君抑臣,置列郡县”。清初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21]而顾炎武明确指出,郡县制发展到清朝,已经百弊丛生,需要变革。他说:“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弊而将复变。”又说:“方今郡县之弊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22]“郡县”是学术界近年来比较关注的词汇。有学者认为:“郡县制国家是指在幅员辽阔的疆域内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这一类国家的特征是,中央政府通过划分地方政区,逐级设立由中央控制的地方政府,对各地区实行直接统治,并通过地方政府对分散的民众实行直接统治。”[23]还有学者提出:“郡县国家有四大支柱:中央集权为核心导向、文官制度为中层支撑、乡土自治为基层设计、行政区划为技术保障。”[24]君主郡县国家是官僚社会。秦汉以降,官僚集团取代贵族成为社会统治者,官僚是通过察举、科举等选举形式以及品级、俸禄制度来维持其政治、经济地位。也有学者称为“选举社会”“士人社会”或“臣民社会”“民本社会”。
5.共和民主政治
(1)共和民主政治的内涵和渊源。共和民主政治也可称为现代政治,其核心是民主制、共和制。民主共和国是一种非君主制的、元首由民主选举产生并对民众负责以及实行法治、分权制衡和保护人民权利的国家形态。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目标就是建立民主共和国,其特点是信奉主权在民原则,有保障人民权利、约束政府的宪法,国家元首和政府由人民定期选举产生。中国“共和”的概念起源于《史记》的记载,公元前841年,西周国人暴动赶走周厉王,“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25]这表明在公元前9世纪,中国曾有十四年的共和时代(前841~前828),有学者称中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国。西方古希腊、罗马共和国更是后来共和思想的源头。西方共和一词源于拉丁文res publica(共和国),原义为公众的事务、公众的财产,后来逐渐演化,在西塞罗的著作中已有国家意义。在西塞罗看来,共和是一种非专制的国家政体形态(共和国也可以容纳君主制政体),是一种混合政体,在罗马共和国执政官代表王制因素,元老院代表贵族因素,人民大会代表民主制因素,三者分工协作又互相制约。同时共和国实行等级平等制,实行各财产等级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总之,古希腊、罗马的共和制混合着贵族制和民主制两种政体的因素,体现了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近代政治学理论的观点,共和含义比较广泛,涵盖着民主概念。具体来说,共和国是相对君主国而言的,凡非君主制国家就是共和国,它可分为贵族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两类[26]。
(2)西方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民主共和思想。早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众多空想社会主义者,或多或少地论及过国家问题。从道义上揭露、抨击资本主义国家,把它置于“理性”法庭加以审判,在对未来国家政体的设计中,就提出了共和制的主张。以《乌托邦》开空想社会主义之先河的英国人莫尔,第一次描绘了未来国家共和政体的蓝图。在他的笔下,“乌托邦”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民众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元老院(或称参议院);各级行政长官均由选举产生;最高首领是“总督”,终身任职,如有阴谋施行暴政嫌疑,就被撤职。“乌托邦”的一切重大事务必须由民众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在民众大会外擅自作出决定,将以死罪论处。比莫尔晚一个多世纪的另一个英国人——掘地派的著名领袖温斯坦莱,在他临终前发表的《自由法》一书中指出:要建立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真正的自由共和国”,“实行共和管理制度”。在这个共和国里,议会是“最高正义机关”,它掌握立法权,经人民同意,公正地制定维护公有制、防止压迫的新法律;政府以严格执行法律为自己的使命,法律高于一切,执政者必须服从法律,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并经常更换。马克思称誉掘地派是“最彻底的共和主义者”。曾被恩格斯看作“法国广大无产者公认代表”之一的卡贝,在其代表作《伊加利亚旅行记》中,认为未来国家应建立一种民主共和政体,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未来共和国的原则是主权属于人民,只有人民才有权制定或委托别人制定社会公约、宪法和法律;最高权力机关是2000名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把立法权委托给它,休会期间由监察委员会代行其职权,代表任期2年,每年改选半数,行政机关是行政委员会,人民把行政权委托给它,由1名主席和15名委员组成,负责执行立法机关的决议、法令和意见,以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名义进行工作,对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委托人,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并可由选民罢免。为了防止僭越职权,任何人不得同时兼任立法和行政职务。比起温斯坦莱,卡贝的共和政体思想更为丰富。[27]
(3)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共和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成果,系统总结国际工人运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共和国”的概念,马克思指出:“每个政党都按自己的观点去解释共和国,手持武器夺得了共和国的无产阶级,在共和国上面盖上了自己的印记,并把它宣布为社会共和国。”[28]他对社会共和国的原则作了如下阐述;公社由普选产生,人民通过对代表的选举、监督和罢免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公社是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议行合一使公社更好地为人民工作和服务;公社应当实行民主自治基础上的全国统一,地方公共事务由地方代表会议主管,中央政府将承担为数不多然而非常重要的职能;公社要防止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成为骑在人民头上搞特权、谋私利的老爷。公社体现了一种直接民主制的方向,而且提出了防止共和国蜕化变质的问题。恩格斯指出“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而“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29]。马克思、恩格斯肯定和论证的“社会共和国”理论,确立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也只能建立新型共和政体的原则,对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和政权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4)近代中国民主共和思想和实践。清朝末年西方共和思想传入中国,鸦片战争前,林则徐主持编译《四洲志》,第一次对美国的民主共和制进行了介绍。共和思想的传入,对中国政治观念和制度变迁产生了直接的影响。19世纪70年代维新派早期代表人物郑观应、王韬等提出了“君民共主”的主张,后被康有为继承并发展成“君主立宪”的思想,由于维新失败,“废除君主专制,实现民主共和”逐渐成为革命志士的共同主张,“共和”成为时代流行语。孙中山领导革命,也以建立共和国为目标。“共和”一词进入近代视野与孙中山的革命活动有关。1895年孙中山赴日本驻香港领事馆,请求在广州起义时给予援助,在谈话中,孙中山提出在起义成功后,“使两广独立为共和国”[30],这是孙氏共和思想的早期证据。1897年8月,孙中山在与宫崎寅藏、平山周的谈话中,指出自己的政治精神是“执共和主义”,他还批驳那种认为“共和政体不适支那之野蛮国”的论调。[31]他说:“可能有人说,共和政体不适合中国这个野蛮国家。这只是一种不了解状况的说法。所谓共和,是我国治世的神髓,先哲的伟业。我国国民之所以怀古,完全是因为追慕三代之治。而所谓三代之治,的确掌握了共和之真谛。”[32]1911年11月,辛亥革命爆发后,孙中山即公开提出了建立共和国家的主张:“倘以一中国君主而易去满洲君主,与近世文明进化相背,决非人民所欲,故惟有共和联邦政体最为美备,舍此别无他法也。”[33]中华民国建立后,“民主共和”成为与“君主专制”对立的社会流行语,人们对“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普遍深信不疑。康有为曾说:“吾国自壬子(1912)以后,改国体为民主共和,无人敢人议之者。其有不言民主共和而他及者,即视若悖逆,有若昔日帝国之言民主,视为叛乱焉。盖吾国之学者,皆染中国帝制之余风,虽醉心共和,实行专制若此。”[34]值得注意的是,中华民国作为民主共和国的形式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此后国家政权被军阀、官僚把持,中国长期陷入外有列强侵略、内有军阀专政的局面,民主共和徒有虚名,甚至出现了张勋、袁世凯复辟的闹剧。一部分知识分子掀起新文化运动,对共和失败的原因进行深入反思。陈独秀指出:“张(勋)康(有为)虽败,而共和之名亦未能久存,以与复辟论相依为命之尊孔论,依旧盛行于国中也。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兼容之物,存其一改废其一……故其提倡孔教必掊共和,亦犹愚之信仰共和必排孔教。”[35]李大钊也明确指出:“政治上民主主义的运动,乃是推翻父权的君主专制政治之运动,也就是推翻孔子的忠君主义之运动。”[36]新文化运动以后,中国民主共和思想的重心逐渐由共和转向民主,不再注意国家的宪政法治和权力制衡,而多强调政治的平民参与和人民统治,进而转向代表大众意识形态的政党——国民党的革命以及革命后的一党训政,进而异化为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的专政,使民主共和制度有名无实。
(5)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实践。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也一直把建立共和国作为重要目标。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就提出了民主革命时期的最低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民主共和国”[37]。后来,党在革命过程中,将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1928年中共六大提出“工农民主专政”的主张。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宣布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此后,共产党多次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或“人民共和国”的主张。毛泽东说:“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惟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38]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进一步对将要建立的共和国的性质进行了界定:“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毛泽东明确指出,当时的中国“只能采取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家形式”,而且是“不可移易的必要形式”。同时,毛泽东还论证了这一国家形式的过渡性,他认为由于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是几个阶级的联合专政,这就决定了它的过渡性。而无产阶级在联合专政中的领导地位,又决定了它只能向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过渡,而不是向资产阶级共和国过渡[39]。他还对政权的阶级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论证,说:“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其实,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40]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将“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改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41]。1949年6月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了详细论证,他说:“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42]“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对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43]对于未来国家的名称,毛泽东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民主共和国”等不同叫法。毛泽东于1948年8月对即将参与协商建国的民主人士提出,要“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44]。1948年10月1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中提到“准备在一九四九年召集中国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开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45]。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为新华社写的1949年新年献词中明确指出:“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46]1949年6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民主共和国”[47],但其末尾的口号中所提的,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48]。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文件中,原拟国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说:“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去掉‘民主’二字后,解释也很容易明白:为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9月27日,政协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和通过了《政府组织法》,正式确定国号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6)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民主进程。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民主制度得到发展,但后来在探索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却走了弯路,为维护公有制计划体制,搞“斗资批修”“文化大革命”,而忽视了民主法治建设。邓小平曾说:“从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生。”[49]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步。正如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民主社会是“主权在民”的社会。社会倡导国家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国家机关及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国家各个机关实行权力分工协作和相互监督制约原则、依宪依法治国,但要形成稳定、完善的制度却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新的时代,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因为它是由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50]
政治文化形态的演进总趋势是:社会组织由分散走向统一、社会制度由简单走向复杂。政治形态的演变是政治文明模式的变化,是制度革命,它一般伴随着经济和文化革命,是渐变的过程。如从封建到郡县的变化,从春秋战国的萌芽,到秦始皇将“废封建、立郡县”向全国推广,再到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的“复封建”“半封建半郡县”,再到宋代封爵无土,经历了一千年,郡县制度才基本上取代了封建制度。从具体的政权体系来看,又存国家政权的兴亡、社会治乱分合的循环,这是政权革命,它往往是突变的,历史上的“汤武革命”只是王朝更替,制度没有太大变化,都属于封建政治。制度和政权这两种革命有时会重合在一起,往往需要多次政权革命才能完成制度革命的目标。如中国近代革命一开始只是推翻了清王朝,又经过多次思想交锋和革命战争才将民主制度巩固下来。当然,从目前来看,我们的民主形式、民主程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民主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还不能认为我们的民主制度已经到了成熟完善的地步了。
(三)文化形态
这里的文化形态是狭义的,指精神文化社会形态。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相比,是各种文化层面中最具有内在性、最能体现文化的超越性和创造性本质的文化。精神文化包括社会文化心理、思维定式、情感方式以及宗教、风俗等自发或经验性文化以及由科学、艺术、哲学等所代表最高层次的自觉的精神文化。通常以社会或国家主流文化的演进来划分精神文化的历史形态,人类最早的文化是自发的、非理性文化,后来发展为经验性文化,最后则上升为自觉的理性文化,形成系统的学说、思想或理论。当然,一个时代的精神文明远不止国家文化那么简单,它往往是国家文化主导下的多元文化体系,国家文化和非国家文化也是相互转化的,显然,国家文化是一个时代精神文明的主要标志。精神文明演化的大体趋势是从宗教迷信转向人文理性,但实际上世界各国文明的具体文化形态比较复杂。当然,不同时代,全世界和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都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复杂体系,有主流文化,也有非主流文化;有时代新文化,也有传统旧文化;有本土创造的文化,也有外部传入的文化。早在1937年钱穆就说过:“中国新史学家之责任,首在能指出中国历史以往之动态,即其民族文化精神之表现。此在能从连续不断的历史状态中划分时代,从而指出其各时代之特征,即此一时代与前一时代及后一时代不同之所在,亦即各时代之相互异同,从此乃见其整个的动态。”[51]但是他对文化形态的划分如封建时代、四民时代等却是以政治(或制度)文化为标准的。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我们根据社会或国家主流文化本身的名称或特征,将中国历史上的精神文化分为巫史文化、礼乐文化、法家文化、黄老文化、儒家文化、旧民主主义文化、新民主主义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九种形态。中国在很长的时间里受苏联哲学的影响,把社会主义当作是一种物质的生产方式或所有制形式,而忘掉了“社会主义”首先是“主义”,是精神文化,不是“物”。构建文化社会形态,对于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和历史方位,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文化社会形态能直接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毛泽东曾经说过:“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52]精神文化形态的演进反映了中国社会实践由自发到自觉、由迷信到科学的历史过程。如有学者所说:“史前人类的文化生活是自发的、无意识的、直觉的自然主义文化形态,那么农业文明时代下的文化生活则开始走向自觉的、主动的、多样性的、有思维参与的经验主义文化形态。”“工业文明态势中产生的理性、自由、平等、契约等精神,是工业时代的文化精神内核,从此人类开始超越传统的保守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局限,逐步培养和发展起人自身的创造性和主体性精神。”[53]就中国文化来说,巫史文化基本上属于自发文化的阶段,礼乐文化、法家文化、儒家文化等中国传统文化则开始逐渐走向经验主义的自觉状态。近代以来的中国在工业文明的影响下产生的旧民主主义文化、新民主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则属于理性主义的自觉文化阶段,救中国、富中国、强中国的以科学为基础的各种“主义”逐渐形成理论体系,用“主义”改造社会成为中国近现代文化的重要特征。事实上,中国虽然长期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但在很长时间里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受马列经典和苏联经验的束缚,把它当成了“物质生产方式”,而不是“文化”或价值观体系。邓小平对此进行了反思,他在1980年说:“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54]1992年,他又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5]这时候,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已经不再提生产方式或所有制了,而是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开始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转向。此后,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逐渐从物质向价值和文化转移。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探索,我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文化或意识形态,方针政策、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都是这一精神文化的实践形态,四个自信的根本是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深化“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告诉我们,“主义”“理论”是社会实践的概括,又反过来指导社会实践。“主义”、理论应当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看问题、做事情要从实践出发,从人民的需要出发,用实践发展本本,决不能用本本束缚实践。正如总书记所说:“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特点、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理论和实践”,我们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56]。
其次,构建文化社会形态有利于深入研究和批判性继承历史文化。当前中国文化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古代传统文化、近现代革命文化和当代文化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处理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前提是要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些文化,辨别其成分的优劣,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做到古为今用,关键是要辩证看待近现代革命文化和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革命文化曾激烈地批判传统文化,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我们要加以继承,糟粕的内容要加以批判。对革命文化也不能全部照搬,“打倒孔家店”这样的口号虽然革命,但对传统文化否定过火,过去的革命理论把传统文化视之为专制文化或奴隶主或封建地主等剥削阶级的文化,把民主主义文化等同于资产阶级文化也失之简单片面,这都是需要反思的。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古代中国的巨大规模、丰富性与复杂性是任何简单的概念范式,包括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很多西方学者的‘封建专制’范式无法涵盖的。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对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多有批评,是出于革命的需要,特别是为了彰显与对中国文化过分美化的国民党的不同,同时也是为了完成中国传统的现代转化。而现在建国任务已经完成,改革开放已经进行30多年的今天,必须从传统中吸取更多的营养,做到‘古为今用’,而不能从外来的抽象观念或原则出发,离开中国的大地和天空,对古代中国持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57]构建文化社会形态有利于反思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运行机制和积极、消极作用,也有利于深入了解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彼此的利弊得失,使它们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最后,构建文化社会形态有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历史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实践创造史和文化史,而精神文化乃是历史的灵魂。构建文化社会形态,有助于了解不同历史时期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能够深入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中华文化历史传承中的地位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属于当代先进文化,也是最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主导文化。它正是在对以前文化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的,中华传统文化、近代革命文化都包含着当代社会主义文化的基因,例如,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念,井田、均田的经济理想,大一统的政治理念,小康大同的理想追求,革命文化对国家独立、富强、民主、文明的向往,对社会平等、自由、和谐、友爱的追求等。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有外部因素的影响,但也是由自身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正如总书记所说:“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58]“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59]文化自信不仅是对当代中国文化的自信,也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自信。
以下对九种文化的名称、内涵及在主导时代的实践表现进行简要介绍。
1.巫史文化
(1)巫史文化的内涵。巫史文化亦称巫文化、巫觋文化、巫教文化或巫术文化等,本质上是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天道主义文化,把自然神和祖先神作为人类命运的主宰,祭祀、祈祷、占卜、祝禳等体现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巫史原是一种身份,是部族社会里那些既能通神,又能讲祖先历史的人。《说文解字》曰:“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段玉裁注:“祝乃觋之误。”“觋,所以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对于“史”,《说文》云:“史,记事者也。”史是巫的理性化的新形态和新阶段,特征是对卜筮——“数”的掌握。[60]贾湖遗址占卜龟甲的出土和伏羲画卦的传说是巫史文化的重要证据。巫史文化是一种非国家文化,社会处在“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状态,氏族、部落信奉各自的神灵。
(2)巫史时代。五帝以前,中国还处在游群、部落社会,属于传说中的盘古和三皇时代,当时流行万物有灵和自然崇拜,处于巫史文化阶段,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还比较低。正如有学者说:“巫史是中国早期知识分子的雏形,巫史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早开端。”[61]由于过去年代久远,中国历史何时进入巫史时代还有不同意见。孙中山曾经提出“神权时代”的概念,认为在“从二十万年到万几千年以前是用神权”,“极聪明的人便提倡神道设教,用祈祷的方法去避祸求福”。按孙中山的理解,神权时代是人同天争、人与自然作斗争的时代,也是人类(精神)文化初生的时代。“由有历史到现在,经过神权之后,便发生君权。”“从前人同人争,一半用神权,一半用君权。后来神权渐少……君权渐盛。”[62]进入国家社会或君主社会以后,巫史成为国家机构“绝地天通”“神道设教”的工具,杂乱的多神信仰逐渐被统一为以“祖有功而宗有德”为主导的国家礼乐文化。此即《礼记·祭法》所说:“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也可以这样说,巫史时代的神灵主要是自然神,礼乐时代的神主要是祖先神。
2.礼乐文化
(1)礼乐文化的内涵。礼乐文化是一种国家文化,是朴素的治国理政的文化和制度,它以井田、禄田为经济基础,以宗法封建为政治基础,致力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礼乐文化最初有浓厚的神权天命色彩,《说文》释“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史记》记载,黄帝“鬼神山川封禅与为多”,颛顼“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帝喾“顺天之义”,“明鬼神而敬事之”,尧“命羲、和敬顺昊天”,尧年老时,“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天象符合时,还要举行“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的仪式。大禹也“致孝于鬼神”,商代对鬼神也十分崇敬,《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乐文化还有宗法贵族色彩,“礼不下庶人”,“大人世及以为礼”,世卿世禄,任人惟亲。
(2)礼乐时代的兴衰。古人一般认为礼乐文化始于黄帝。说:“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辨者其礼具。”“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63],“黄帝乐曰咸池,颛顼乐曰六茎,帝喾乐曰五英,尧乐曰大章,舜乐曰箫韶,禹乐曰大夏,汤乐曰大护,周乐曰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曰大武。”[64]“太上以德抚时,易简无文。至于三代,礼乐大备,制度弥繁。”[65]礼乐文化出现的时间,史学界有一些不同意见。关键在于五帝夏商时代是属于巫史时代还是属于礼乐时代。有人认为,夏以前是巫觋时代,殷商是祭祀时代,周代是礼乐时代。[66]但也有人认为:“华夏共同体之形成即始于普适的华夏礼乐之形成,尧、舜与同时代圣贤之伟大就在于制作了普适于‘天下’之礼乐。因此,华夏三代古典文明就是礼乐文明。”[67]五帝夏商的礼乐,主要是祭祀祖先神灵的,“礼”带有宗教祭祀的色彩。西周时,周公制礼作乐,完善了吉、凶、军、宾、嘉五礼体系,使礼乐文化达到鼎盛。这一时期,“礼乐文化的价值重心已由崇尚自然和天命鬼神向礼乐文明演进,并具有规范人的社会行为和调整人际关系的政治道德功能。西周的人文精神奠定了中国文化形态的基本走向”。[68]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各国竞争、变法的加剧,井田瓦解、宗法废弛,授田、名田制度和官僚行政体系逐渐形成,文化上百家争鸣,礼乐文化逐渐被法家主导的文化模式取代。
3.法家文化
(1)法家文化的内涵。法家认为,立君设臣、刑名法术是治理国家的手段,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人民的利益。商鞅说:“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69]“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借)刑以去刑。”商鞅甚至明确主张“立君为民”,说:“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70]慎到也说:“古者,立天子而贵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无一责,则理无由通,通理以为天下也。故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71]韩非子说:“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72]“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73]这些言论表明,法家主张设立君臣、设立刑名法术最终目的也是要实现国家大治、人民康乐,它具有民本思想应当比较清楚。法家主张君“主”臣“辅”、中央集权、国家富强,以授田、名田制度为经济基础,以郡县制度、官僚制度为政治基础,以刑名法术为手段,奖忠罚奸,奖能罚否,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目的。法家文化的核心是帝王的“法术”,即所谓: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74]
综上可知,法家思想是崇尚刑名法术的治国思想,是对贵族礼乐文化的纠偏。当然,任何事情有一利,也有一弊。法家文化打破了血缘贵族的特权,选贤任能、奖忠罚奸,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提高了行政效率,这是其优点,但它无法解决立法是否公正和君主是否称职的根本问题,实践中甚至助长了君主独断专行,最终破坏法治的公平,走向社会治理的反面。当然,如果仅把法家文化视作君主专制主义文化,完全否定它,恐怕也有失公平。法家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它针对贵族的腐化、社会的分裂混乱,主张建立统一、高率的政权,这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它的“君逸臣劳”、“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刑名法术等主张,实际上被秦以后的王朝完全继承了下来,只不过用儒家的道德教化作为补充和润饰,此即常说的“外儒内法”。直到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对法家文化深入研究、批判性继承。毛泽东曾盛赞“祖龙虽死魂犹在”“百代都行秦政法”,这里的“魂”就是法家的文化,这里的“政法”就是法家的“制度”。
(2)法家时代的兴亡。法家文化兴盛于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韩国的申不害、赵国的慎到都是法家代表人物。齐国的稷下学派的主张也包含法家的主张,荀子是其代表人物。但推行法家文化比较彻底的是秦国。秦统一六国后,便在全国推行法家文化。法家文化取代贵族礼乐文化,赏罚分明、讲求效率,对创造大一统的中华帝国是有贡献的,但秦朝的统治矫枉过正,“遗礼义,弃仁恩”,滥用刑罚暴力,背离了民本宗旨,不但没有达到国家大治、人民康乐的目的,反而造成二世而亡的下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迷信法家思想是一个重要因素。正如西汉董仲舒所说:秦“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好用憯酷之吏,赋敛无度”[75]。从这一角度上也可以说,秦兴于法家文化,也亡于法家文化。法家完全主宰的时代结束了,但法家文化的一些重要成分被后世文化所吸收,继续发挥作用。
4.黄老文化
(1)黄老文化的内涵和渊源。黄老思想产生于战国中期,主张顺应自然、顺应民心、无为而治等,因为以黄帝的名义宣传道家的主张,故称黄老之学。黄老文化也属于民本主义文化。老子曾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家的“无为而治”,实际上就是要求治国者要顺应民心。《黄帝四经》也继承了这种思想,认为“号令合于民心,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76]黄老学派治国的手段是刑德并用、先德后刑,认为“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先德后刑,顺于天”[77]。黄老学派还认为,理想的政治是只使用德政,无须使用刑罚的,即所谓“善为国者,太上无刑”,这和儒家德主刑辅的观点比较接近。
(2)黄老时代的兴衰。黄老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在西汉初年刘邦至汉景帝时期。刘邦初建汉朝时,战乱未已,国家文化仍处在自发阶段。开国皇帝刘邦本是一介平民,并没有什么治国思想。“对于复杂繁多的统治之道,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因为当时主要的诸子百家中,法家已有短命的秦做例子,不足取。他身边颇多学黄老之学的谋士,且黄老之学能给他许多好处,便用陆贾替他设计治国的政治原则、理论方针,推而行之。并留下了‘商山四皓’、萧何、曹参、吕后等道家思想的推崇者和实践家,为西汉政权初期开创了‘黄老’时代。”[78]曹参治理齐国时,任用盖公,用黄老之术。此后,曹参代萧何为汉朝相国,仍推行无为而治。史称:“萧何为法,觏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79]曹参卒,陈平为左丞相,他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80]。汉惠帝、高后统治时期,仍然奉行无为之治。史载: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81]
文帝、景帝和文帝的皇后、景帝之母窦太后也对黄老文化颇为信奉,“孝文好道家之学”[82],“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83]当然,有些学者认为,汉初遵行黄老只是表面现象,如钱穆认为文、景帝改革所搞的不过是“外取黄老阴柔,内主申韩刑名”[84],其实他并没有看到,黄老学说本身也是主刑名的,不能认为刑名是法家的专利。黄老学派和法家学派有很多接近的主张。当然黄老文化的理论形态和它的实践形态并不完全一致,西汉初年的黄老政策与战国产生的黄老理论相比,更加强调“无为而治”,俭朴少文、轻徭薄赋、约法省禁,让人民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社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社会矛盾。汉武帝时,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诸侯国势力坐大,匈奴入侵,再坚持黄老文化不利于问题解决,这就决定了他要选择积极有为的新文化形态。
5.儒家文化
(1)儒家文化的内涵和渊源。儒家文化酝酿于礼乐文化,开创于春秋时期的孔子,其核心思想是“中庸平和”“仁德礼义”“忠信孝悌”“选贤任能”等。其代表性观点是“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体现了一种等级制度,现在应当批判。而“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包含着很多合理的成分。儒家文化与法家、黄老文化一样,本质上都是精英政治文化,主张少数圣贤治理国家。
(2)儒家社会的兴衰。从春秋战国一直到西汉初年,儒学都因不长于“治乱”而得不到重用。孔子、孟子曾周游列国,但他们的主张无人采纳。秦始皇焚书坑儒,儒学发展更是遭遇大劫。西汉初年,刘邦在位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建光元年(前140),汉武帝当政,儒家公羊学派的董仲舒提出“大一统”思想,有利于强化君权和国家力量,他试图进用儒生,但遭到窦太后的反对。建光六年(前135),“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矣”。[85]汉武帝确立儒学的官学地位,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两千多年。汉代儒家文化吸取了法家、阴阳五行家、道家等思想,成为新儒家。其后又有佛教、道教兴起,形成三教竞争、融合的局面,其他文化曾多次对儒家文化造成冲击,但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其主导地位,儒家文化也在吸收其他文化精华时,不断改变自身形态,汉代经学、魏晋玄学、隋唐道学、宋元明清的理学、心学、朴学等都是儒学在不同时期的形态。儒家思想统治下的社会被称为儒家社会、儒教社会或儒学社会。有学者说:“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儒教国家,五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就是儒教社会,华夏文明就是儒教文明。”[86]这种说法显然把儒家文化产生的时间提前了不少。实际上,“儒学社会的正式起始,则在儒学被确立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之时,即在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儒学精神为最高立宪精神之时”。[87]“儒学社会的正式结束即在于‘儒家法’的被终止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施行。辛亥革命及其‘临时约法’的颁布施行成为儒学社会的历史终结点。”[88]
(3)儒家文化属于民本主义文化。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首先必须纠正一种误识,即把传统文化和封建文化看作同义词。[89]儒家文化当然属于传统文化,但不应称为封建文化。“秦朝以后的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质就是中央集权下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阶段。”不是封建社会,“在中央集权下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统治思想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文化”。“要实现中华文化的复兴,必须首先破除‘封建’阶段的魔咒。”[90]当然也不能把儒家文化称为专制主义文化,这些都是西方国家给儒家文化贴的污名化标签,在革命年代,把西方文化作为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武器,为政治革命服务,情有可原,现在再沿用这些名词,抹黑历史,则不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如果非要给儒家文化找一个归属,我们认为它属于民本主义文化。中国的“民本”一词源自“民惟邦本,本固邦宁”[91],民本文化的本质要求就是君主、国家、圣贤都是为人民设立、服务人民的手段,一切神灵、天道、自然之理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民本主义是对天道主义、君本主义的反思和批判。先秦文献有很多记载,例如:“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92]“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93]“夫民,神之主也。”[94]“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欲。”[95]“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96]中国学术界对民本主义的认识还有较多分歧,金耀基将儒家民本思想的内涵概括为五点:以人民为政治之主体,君之居位必须得到人民之同意,保民养民是人君最大的职务,君主不能追求私利,君要行王道以德服人。他将民本思想的演变分为六个阶段:春秋以前为胚胎期,春秋战国为建立期,秦汉为停滞期,魏晋至宋元为消沉期,明清为发皇期,民国为完成期,并认为“民本政治进为民主政治,则顺理成章,乃极自然之现象”[97]。陈胜粦则认为:“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与近代民主主义有着质的区别:民本主义以君为本位,依靠圣君贤相,‘为民’作主,民主主义则以民为本位,实行民主自治,‘由民’作主。”并认为:“民本思想在商周先秦时代已萌芽、出现,民本主义形成为思想体系则在汉晋唐时代,到明清日趋完善,鸦片战争以后,开始与近代民主主义相衔接。”[98]中国近代具有革命思想的学者主张中国传统文化只有民本,而无民主,民主是外来的思想,实行民主,必然批判民本,认为:“民本主义与君本主义看似矛盾甚至对立,实是一个统一体,其关系表现为:民本主义是表,君本主义是里;民本主义是始,君本主义是终;民本主义是用,君本主义是体。”[99]认为民本主义为君主专制主义的一部分,是其手段或包装。民本主义最大的缺点是“民为国本,君为政本”,人民只是权力的服务对象,而不是实际权力的授予者、参与者。鸦片战争后,民本主义文化受到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批判,其主导地位最终被民主主义文化取代。
6.旧民主主义文化
(1)旧民主主义的内涵。旧民主主义是新民主主义出现后才命名的,它最初出现的时候称为民主主义或平民主义。民主主义文化以科学、民主、自由、平等为宗旨,陈独秀特别指出民主主义与民本主义的区别:“民主主义以人民为主体,林肯所谓‘由民(by people)而非为民(for people)’者是也。所谓民视民听,民贵君轻,所谓民为邦本,皆以君主之社稷——即君主祖遗之家产为本位。此等仁民、爱民、为民之民本主义,皆自根本上取消国民之人格,而与人民为主体,由民主义之民主政治绝非一物。”[100]毛泽东指出:“在五四以前,中国的新文化,是旧民主主义的文化,属于世界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旧民主主义包括共和主义、平民主义、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三民主义等不同的学术流派,其中三民主义最具有代表性。“三民主义”一词的雏形最早见于1905年10月20日孙中山所写的《〈民报〉发刊词》:“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孙中山最早明确使用“三民主义”一词,是1907年在南洋槟榔屿对侨胞的演说,其中提到:“我们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就是要使中国人和外国人平等,不做外国人的奴隶。”[101]孙中山这时的民族主义重点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民权主义主张“建立民国”、“五权分立”、地方自治,民生主义主要是“平均地权”,孙中山还规划了革命建国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步骤。这时的三民主义主要在上层分子中间传播,脱离工农大众,属于旧民主主义文化的范畴。这个判断是毛泽东1939年12月做出的。他在听取艾思奇关于陕甘宁边区文代会报告内容介绍的时候,提出“三民主义的本质就是民主主义”[102]。
(2)旧民主主义文化的传播和实践。鸦片战争后,西方民主主义文化传入中国,与儒家文化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学校与科举之争、新学与旧学之争、西学与中学之争,都带有这种性质。”[103]民主主义文化在清朝末年处在次要地位,主流还是儒家文化,1898年张之洞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辛亥革命之后,民主主义文化取代儒家文化成为国家主导思想。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9日公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规定:“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一律禁止使用清末学部颁布的教科书,民间流行的课本有尊崇满清朝廷及旧时官制、军制等字样的,应由各该书局自行修改,学校教员如发现教科书中有不合共和精神者,可随时删改或呈请民政司或教育部通知该书局改正。”民主主义文化取代儒家文化并非一帆风顺,在北洋政府时期,出现了“尊孔复古”和复辟称帝的逆流。此后的“新文化运动”对军阀专制、民主共和有名无实的现象进行了文化反思。李璜指出:“中国的现代正像罗马军队自由选皇帝的时代,军队占了优势,平民自然吃亏,自号为民主主义的国家,人有四万万之多,大家公然能够吞声忍泪、低首下心,任凭几个军人处置!这种现象与主义真正矛盾到二百万分!”[104]陈独秀也指出:中国“虽然号称民主国家,事实上却仍旧是专制国家,无产阶级什么政治的自由都没有的”,之所以出现袁世凯复辟的现象,是因为:“一、以一个抱君主主义的人,做民主主义国家的总统;二、在一个民主主义的国家,没有拥护民主主义的阶级和兵士;三、自从袁世凯做总统日起,一直到做皇帝日止,没有一天不逆民主主义而行;四、民主主义者,变节的变节,出亡的出亡,没有一个握到政权。”“辛亥革命,所以不能造成民主主义的国家,并不是别的原因,实在是民主主义者实力不足。”[105]1926年国共合作发动北伐战争,1928年国民党推翻了北洋政府,开始了对全国的统治,“三民主义政党意识形态变成国家意识形态”。[106]但国民党在北伐过程中反俄反共,压迫工农,背离了孙中山的三大政策。1938年,国民党发起“三民主义文化运动”,力图达成三民主义的“行动化”“思想化”“学术化”“制度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毛泽东认为,国民党宣传的三民主义实际上是背叛孙中山革命精神的“假三民主义”,他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进行反击,揭露国民党借三民主义实行独裁统治的真面目。毛泽东认为,旧民主主义文化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化,“在帝国主义时代,已经腐化,已经无力了,它的失败是必然的”。[107]旧民主主义文化对于推动中国的工业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对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简单否定的倾向,视之为落后、愚昧、专制,对西方文化又盲目推崇,视之为先进、科学、民主。当时,国人的文化态度是不够成熟的,而且这种新文化缺乏工农大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当时有人认为“中华民国现在是已经踏进了民主国家的大路,从今以后只是在这民主的大路上迈进”[108],国民政府也在表面上宣称实行自由、民主、平等,但广大人民并没有享受到民主权利,民主徒有虚名,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作为改造社会的主张,并最终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国民党的政权,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
7.新民主主义文化
(1)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内涵。毛泽东指出:“在五四以后,中国的新文化,却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文化一部分。”[109]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1924年孙中山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改组中国国民党,将重新解释三民主义作党的指导思想:“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及团体,均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罔民及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不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民生主义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对于农夫、工人之运动,以全力助其展开,辅助其经济组织,使日趋于发达”,“反抗帝国主义与军阀,反抗不利于农夫、工人之特殊阶级,以谋农夫、工人之解放”。[110]这时的三民主义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中国共产党对其采取了继承和发展的态度。毛泽东公开表明:“我们是最坚决最忠诚地为实现三民主义中国而奋斗的。”[111]并宣称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在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112]。
(2)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实践。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毛泽东认为共产党的领导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他说:“判断一个地方的社会性质是不是新民主主义的,主要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因此,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便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实行减租减息的各抗日根据地和实行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的陕甘宁边区,同样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113]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民主主义文化成为国家的主导文化,“实现旧民主主义社会多样文化向新民主主义一元文化的过渡”。[114]中国正式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有些学者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等同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认为:“五四之前是旧民主主义社会,之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115]这种观点不太合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社会整体上属于旧民主主义社会,革命胜利后中国才整体上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1949年9月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通过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序言中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纲领》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3)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贡献与不足。新民主主义属于革命文化,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革命实践中的具体形态,是推动民主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但它也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对儒家文化、旧民主主义文化合理部分的研究和继承不太充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毛泽东曾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应以工业经济为基础,但现实中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却在中国完成工业化转变的同时就结束了,理论并没有在实践中完全落实。此外,新民主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以苏联公有制计划经济模式为标准,以上这些不足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建设中产生“左”倾错误的潜在因素。
8.传统社会主义文化
“传统社会主义”,也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或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学者的称谓,主要用来区分改革开放前后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模式。
(1)社会主义文化的渊源。清朝末年,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传入中国。最初,社会主义只是与个人主义或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概念,强调社会的自由、平等、博爱,反对奴役、剥削和不平等,这些方面与民主主义并无实质区别。孙中山早就预言中国未来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12年10月10日,他在上海中国社会党本部发表演说,称:“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之国家矣。”他还认为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本与专制政体极不相能,故不能存于专制政体之下。”孙中山认为中国古代就有社会主义的因素,说:“考诸历史,我国固素主张社会主义者。井田之制,即均产主义之滥觞;而累世同居,又共产主义之嚆矢。足见我国人民之脑际,久蓄社会主义之精神。”[116]孙中山认为他的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他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是共产主义的实行。”[117]事实上,社会主义有很多学派,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是“集产社会主义”,主张重要资源和产业国有化,但允许私有经济的存在。
(2)传统社会主义的实践和反思。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随后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以建立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自己革命的目标,并在革命过程,逐渐形成了“两步走”的革命策略。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地表述为,第一步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经过三年整顿,中国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年,中国完成农业、手工业、工商业“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和苏联经验建立的社会主义模式,完全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政治上权力高度集中,文化上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但仍带有革命年代的惯性,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思想文化问题,要求“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过于僵化教条,思想高度“一元化”。邓小平曾经对这一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反思。他1987年说过:“从1957年开始我们的主要错误是‘左’,‘文化大革命’是极左。中国社会从1958年到1978年二十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旧的那一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过去我们照搬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1988年他又说:“我们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还说:“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18]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是在曲折中探索前进的,走了一些弯路,但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重新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对这一个时期探索的坚持、改革和发展。这一时期的社会形态,改革开放后被一部分国内学者称为“苏联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或“传统现实社会主义”,认为1956年下半年,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传统现实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开创的中国式的传统现实社会主义和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不仅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还有纠正或拨乱反正的关系,弄清这一点,对于正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极端重要。”[119]也有学者把这段历史归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创和探索时期”,把1978~2012年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期”,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完善和定型时期”[120],这种说法过于强调改革开放前后的继承关系,却混淆了二者文化社会模式的差别。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和发展。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号召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经济上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政治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健全民主法治。文化上实行“双百”“双为”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121]。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2018年党的十九大又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了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四位一体”的理论体系。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的提出。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高度关注,发表了很多观点。有人提出:“由于中国不同时代的不同问题,才导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不同文化形态的出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形态,就是基于‘如何站起来’这一时代问题而出场的;‘一元化’的社会主义文化形态,就是基于‘如何富起来’这一时代问题而出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就是基于‘如何强起来”这一时代问题而出场的。”[122]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整体的组成部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社会形态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社会存在方式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表现为实践、理论和制度三种形态”[123];也有人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形态、理论形态、制度形态和文化形态的有机统一”[124]。还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四个基本内容组成的文化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基础性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源流形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导向性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理论形态;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主体性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现实形态。”[125]这些表述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从物质生产方式扩展到政治制度和精神文化,这是新时代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虽然吸收了外来先进文化的一些内容,但不再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也不再是外国社会主义的翻版,它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传承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实践创造的新文化形态。当然,从学者们论述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说,社会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包括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精神形态三个方面;狭义则仅指精神形态一个方面。从另一角度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只是当代国家的主导文化,中国民间或一些地方还有很多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成分,它们和国家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成一个文化整体,比如香港、澳门文化就不属于社会主义文化。
综上可知,中国历史是一个复杂社会系统的演变史,每一个历史阶段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精神形态都呈现不同的面貌(如表3-1所示)。
表3-1 中国社会形态新体系
中华文明是一个有机整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因素在发展中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构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就如同血肉、骨骼和灵魂组成一个人一样。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类似肉体与骨骼,是属于基础和外表层次的文明,精神文明如同人的灵魂,属于高层或深层的文明。人的本质体现在灵魂,社会的本质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中华文明史的本质体现在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中国要发展就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交流借鉴、实践总结,创新哲学、创新意识形态、创新文化,用先进文化引导社会全面进步。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对历史优秀文化的发掘和传承,让其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供深厚的源泉和丰富的滋养。
中国未来的方向是什么?人类未来的方向是什么?目前仍是很多人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现成的教科书,既不能走复兴法家、儒家或西方化的道路,也不能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邓小平20世纪80年代就曾经说:“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生产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126]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新发展理念,指明了中国未来发展方向,那就是要推动中国共享和世界共享,建立共享社会。习近平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渐实现共同富裕要求。”“共享是全面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内容而言的。共享发展就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的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共享是共建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实现途径而言的。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共享“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127]。
就国际范围而言,我们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世界共享的理念。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月2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重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并向世界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实现共赢共享发展。”[128]共享文明是中国和世界发展的未来方向,共享社会的共享领域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经济共享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劳动成果共享,共同富裕就是经济共享的表现。政治共享的本质是“共治”,大众和精英共同参与国内和国际事务的治理,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直接民主、代议民主都是政治共享的不同形式。文化共享强调尊重文化多元性、多样性、平等性,反对文明优越论,主张不同文化交流互鉴、和谐共生、共同进步。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共享主义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博弈发展下,并且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引领下,人类社会走向的一种新的社会方式或者说社会形态。”“共享文明是对社会主义文明的继承、发展和超越。”[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