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背景
民生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即民众的生活或生计,关系到广大民众生存和发展中的基本问题,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1],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人类社会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到基本温饱、衣食无忧再到全面小康、生活殷实,每一步的发展都意味着民生的改善和提升,标志着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程度,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左传·宣公十二年》)。从这一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史,就是一部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提升民生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历来就有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的说法,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紧密相关。儒家治国理政的思想核心就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嬗变,凡是百姓安居乐业,生活殷实,则天下太平,国运昌盛;凡是民怨沸腾,民不聊生,则社会动荡,最终逃脱不了一个个王朝衰弱或最终灭亡的命运。古人云:“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管子·治国》)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都是与民休养生息、轻徭薄赋政策的结果;而历史上的王朝衰败,都是百姓民生凋敝、民不聊生之结果。因此,保障与改善民生,追求民生幸福,属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历来是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社会根基和不竭动力。[2]
民生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范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民生范畴的是孙中山,其民生主义思想为民生范畴注入了新的理念与内涵,并将其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乃至民生史观的高度。他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民生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动力”。[3]孙中山所指的“生存”即人民大众享有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的存在,“生计”乃谋生之道,“生活”主要指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衣食住行之类的经济生活。与马克思唯物史观相比较,孙中山的民生观之特征和宗旨,特别体现在以下两个命题中:(1)“民生是历史的重心”,维持人民生存是社会一切活动中的原动力;(2)“人类求生存是社会进化的定律”。这两个命题都是有一定针对性的,主要是针对当时人们对唯物史观中的物质决定论和客观规律论所做的机械性理解。前者主要针对当时流行的“物质是历史的重心”这一命题,突出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作用;后者主要针对当时流行的对唯物史观历史规律论所做的机械理解,即力求突破离开人的活动去论述历史规律。可见,孙中山的民生观,旨在克服当时流行的对唯物史观经济决定论所做的机械理解,是有一定意义的。但他所凸显的历史主体及其作用,却是脱离了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境况中的抽象的人,这又是不足取的。
马克思将民生视为社会发展的原初动力,是唯物史观创建的原发基地。在唯物史观中,与民生最切近的范畴是“生活”,生活即生命活动,是人们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一切活动的总和,因而是一个比较综合性的范畴。它不仅是指人在消极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即生命样式的复制和延续,而且包含怎么存在、如何生存的问题,即人在积极意义上不断地实践和创造的生命存在方式。换言之,民生既具有保持生命形式的存在、存活等存在论意义,还蕴含如何生活得更美好、更有意义等价值论意蕴。从本质上说,民生作为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殊存在方式,是一个实践论和价值论的范畴。马克思说过,“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切东西”[4]。人类历史就是以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为现实前提和历史起点的。根据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满足民生需要既然是人类实践活动和“创造历史”的原初动力,同时也就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创制的原发基地。因此,民生问题是创建唯物史观的切入点,关切民生是马克思历史观的一个重要的思想传统,这一思想传统与马克思历史观理论主题的生成、转换和体系化始终相伴随,这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平民化、民众化的社会人格,而且关系到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创制。可见,民生问题研究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原发基地和推动力量。正是从民生问题入手,马克思一步步实现了哲学世界观的转变,即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进而创建唯物史观。同时,民生观本身就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的民生观是在其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并在其指导下形成的,实现民生理想还是唯物史观的社会价值目标之一。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民生中的“民”是包括社会最底层民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依靠力量,也是民生建设的受益者和评判主体。民生中的“生”就是生活和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5]。这些条件,既包括经济生活及其物质生活条件,也包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及其相应的生活条件,还包括满足这些生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民生范畴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具有十分丰富的思想内涵。
民生是一个具有历史和时代特征的概念。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人们所达到的民生水平和面临的民生问题都会不同。按照民生水平的层次性或阶段性要求,民生问题首先表现为生存问题,这是民生发展的第一阶段即“生存型民生”,它直接就是基本生活资料和基本生存需要的获得和满足。比如:衣食住行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行为,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生老病死作为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是任何人都必须面对的共同问题。其次,民生问题表现为发展问题,这是民生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发展型民生”,在这一层次或阶段上,人们不仅在物质生活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其他各个方面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民生发展需求,比如:良好的教育、公平的收入分配、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社会保障、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自由平等的发展空间、民主的政治体制与法制环境、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民生问题改善的最高目标和价值取向,是所有人民获得的幸福感的最大化问题,用马克思的语言表述,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总之,改善民生是人类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动力源自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民生是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初始动因和价值目标。“民生是国家之本”,“民生连着国计国运”。人类历史总是沿着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脚步向前迈进的。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历史起点,实际上就是从解决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开始的。因为经历“文革”动乱后的中国,可谓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经济发展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经济总量仅占世界的1.8%,到处都是“票据经济”。为了解决物质匮乏、民众温饱的“生存”问题,邓小平指出:“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6]40多年来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征程,恰恰是围绕并沿循民生建设与发展这一“历史主轴”积极探索和有效推进的。邓小平判断改革成败基本标准的“三个有利于”,落脚点在于“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江泽民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的核心与归宿;胡锦涛“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享,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将民生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为突出的地位;习近平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强国梦,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事业的新篇章。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从改革初期的短缺匮乏到20世纪90年代解决基本温饱,再到今天总体上实现小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物质文化的需要已转化为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由此,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日益聚焦在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上,即“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它将继续引领着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同时,我们又应该看到,民生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虽然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但由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是一种后发型、追赶型、浓缩型的现代化,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发展主义、增长至上、唯GDP政绩观,逐步固化为一种发展模式和政策导向,甚至用挤压民众财富的方式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导致对民生建设的忽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