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免费读全文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八十六条 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共同负责制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本周热推:
国家赔偿法要论(第2版)
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手册(第八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注释版(第二版)
反垄断法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中国行政应急法律制度研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