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保险机制分担风险,有利于解决火灾损失赔偿等问题。但实行强制保险涉及投保人范围、保险费率等复杂问题,制度的构建不宜操之过急。为此,2008年《消防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强制保险是方向,时机成熟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