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的政策措施以及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的规定。
立法背景
职业病防治不仅是一个管理问题,也是一个技术问题。除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以外,还应当通过提高防治科技水平提高防治能力和防治质量。对用人单位而言,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需要大量投入或者更新淘汰生产设备,往往在短时期内会增加企业投入,因此,必须有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另外,目前我国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落后,一些职业病病人在得病后往往难以得到高质量的治疗和康复,为解决实践中这一突出问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2011年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了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的有关内容。
条文解读
一、通过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水平
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从监督部门的角度看,要严格执法,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制裁处罚力度;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需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同时,通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防治水平。科学技术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助于减少、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发生,进而达到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目标。因此,要努力发挥科学技术潜力,充分发挥科技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这就需要国家采取鼓励措施给予支持。
二、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政策措施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这里所讲的鼓励和支持就是要在政策措施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具体措施可以包括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用人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的革新,以无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代替有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鼓励从临床学的角度出发,研究职业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职业病的防治方法。
二是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就是鼓励用人单位主动、自觉地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尽可能使用无害的替代产品,不断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等。
三是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谓“限制使用”,就是在没有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所谓“淘汰”,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对涉及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某项“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不能再使用。
四是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这里的“鼓励和支持”是指国家对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国家财政不断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机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方便职业病病人及时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诊断治疗以及身体康复。在这一背景下,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实践中,由于我国职业病病人底数不清,到底有多少职业病病人缺乏准确的统计,在这种情况下,更是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尤其是要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提高治疗康复水平,完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