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交通、物流、消防、环境卫生等要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和管线布置相协调。
5.3.2 厂内主要道路及货运专用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8.00m,单行车道的路面宽度宜为3.50m~4.0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
5.3.3 联合厂房、天然气站、重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设置条件有困难时,可在联合厂房、天然气站长边的两侧设置消防车道,两侧的消防车道应设置供消防车作业的回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