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汉学家白川静代表作(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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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神话与思想

禹被称为夏王朝的始祖,但却没有确定该王朝存在与否的充足资料。《书》中有虞夏书和商书两个部分,记载尧舜之后古帝王的政绩。这些都被视为战国时期所作;其中或为具有古代传承的商书《般庚》三篇,应亦改成了其后的文体。古时的文体形式,可以从现存殷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即金文中看到。与之相比,虞夏书和商书中完全没有可以直接相信的资料。《书》中还算可信的,应该只有周书部分。

《周书·召诰》记周克殷之后,在洛水河边布置了举行仪式的会场,周公聚集殷之余民,讲宣布大一统开始新政权仪式的过程。其诰命始于革命宣言“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再详述殷灭亡的原因。随后,便论述三代革命的思想: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

后面会提到,此《召诰》篇,与周初金文——令彝文样式相近,或者近乎周初的原型。在这里将夏、殷两代的革命一并论述,或因那时已经相信古代王朝夏之存在。此后周公在新邑洛聚集殷之诸族宣告的诰命《多士》,亦说由于夏不敬天命,故而“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在对诸方邦君的诰命《多方》中,也说到有夏背叛天意,“乃大降显休(美好)命于成汤,刑殄(灭亡)有夏”等。涉及夏殷革命的内容相当多。

《周书·立政》中,也有周公解除摄政返政成王时的言辞。较之《召诰》《洛诰》等所谓五诰诸篇,本篇包含着新的要素。这里所见的官制记载,多与西周时期的金文不合,应是在传承中颇有增窜。文章的末尾有:

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审判),惟有司之牧夫(监督者)。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天下)。方行天下,至于海表(沿海),罔有不服。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功业)。

“禹之迹”即大禹治水之后,既已纵横天下,直至海表。这样的观念,或是到西周后期才开始形成。如此,禹成为古代圣王的正宗。此时尚没有提及尧舜;而夏殷周三代的道统观便于兹成立。

人们久而相信夏王朝存在,或是基于彩陶文化的广泛分布。也可以说,半坡村初期彩陶文化里见到的人面鱼身偏枯之神的信仰,即行于此一文化圈,这样的记忆其后也流传了下来。禹的传说并非作为王朝存在,而是作为治水神、大地的创造者而根深蒂固。由此可以想见,以禹为始祖的王朝同样存在,再加上随后的殷和周,遂形成夏殷周三代的道统观。此一道统历史观的自觉,是以殷周革命为契机。夏王朝不单是人为构想出来,而是本已作为禹的神话而存在的传说,遵从道统性的要求历史化的结果。神话的历史化,还需要某种现实要求做契机才行。

禹是水土的平定者,也是华夏(中国)的建设者——这种观念,在春秋时期已很普遍。秦哀公(前536—前501年在位)时期的青铜器秦公簋上即有:

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鼎宅(领有)禹迹。 十又二公,在帝之社。

这是把秦地看作禹治水结果的传承。从其铭文来看,此器或以公元前505年,吴趁楚内乱侵入其都郢,秦国给予救援并恢复楚都这件事为背景而造。所谓“虩事蛮夏”,乃是讲秦的威势已经扩及这南方国家的一句夸耀的话。

齐国的叔夷镈比秦公簋略早,约在齐灵公二年(公元前580年)左右。这位叔夷是从宋国迁移至齐,成为有力卿士的名族。在其铭文中回顾远祖道:

虩虩成唐(汤),有严在帝所。敷受天命,删伐夏嗣(夏王朝),败厥灵师(军队)。伊小臣(伊尹)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

叔夷的祖先出于汤之子孙——宋室。他回顾汤进行的夏殷革命而视为史实,讲到殄灭夏而领有九州,保有禹的遗迹。就是说,所谓九州曾是禹所统治,这便是夏王朝。

“禹迹”一词,在上述秦公中亦可见到。而更早的是,在春秋时期宋襄公(前650—前637年在位)成就一时霸业,为歌颂此事创作的《诗·商颂》诗篇里也可以看到。这便是《殷武》中述及殷武丁功业的句子:“天命多辟(诸侯) 设都于禹之绩(迹) 岁事来辟”。武丁的都城即所谓殷墟,而此诗歌咏的则是取宋景山松柏造成寝庙,故而指的是当时的宋都——河南商丘。如此,则禹迹不限于一地,九州全部都是禹迹。《商颂·长发》中也有:

濬哲维商 长发其祥 洪水芒芒 禹敷下土方

《左传》襄公四年“虞人之箴”有云:

芒芒禹迹 画为九州 经启九道 民有寝庙 兽有茂草 各有攸处 德用不扰

这首本来是战国时期的歌,但是禹迹九州的说法,至少在叔夷镈时代即春秋中期,就已经广为流传,山东之齐亦属于禹迹的范围。

禹的神话就这样广泛地在天下传开。把禹看作古代圣王、夏王朝始祖的过程中,对古老的洪水神禹的信仰,在特定的祭祀者之间,以近似古传的形式口头流传下来。上面说过,禹的初形正如早期彩陶土器纹样所见,是人面鱼身无足的偏枯之神,亦称为鱼妇。偏枯一词,或许指的是鱼的形状。但后来偏枯一词却解作禹治水劳苦,身体枯槁的样子。《庄子·盗跖》篇有“舜不孝,禹偏枯”, 《列子·杨朱》篇有“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体偏枯”。在《庄子》之学中还存在着古老祭司者的传统,偏枯一词也经由他们流传下来。但是禹传说的这种变化,或是来自于墨子一派。把禹作为思想性的祖神,也是墨家一派。《庄子·天下》篇述及诸子学说的起源;其中说,墨家乃出自禹之道:

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畚箕和犁)而九(鸠)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肉),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身)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毛衣)为衣,以跂蹻(麻与草制品)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至极之道)。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

墨者的勤俭力行,即是祖述禹所为。劳身以为天下,便是禹之道。此外,五侯之徒有一批叫作南方墨者,诵《墨经》。《墨经》是一种逻辑学,所谓“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亦称别墨。墨者组织有领导人叫巨子,其徒绝对遵守巨子命令,奉此不避生死。此即“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 《庄子》评价道:“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枯槁”一词与《盗跖》篇中“禹偏枯”一词相同。《孟子·尽心上》亦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想必墨者的力行主义,一定使当时的人们吃惊了吧。《孟子》所说的“摩顶放踵”,令人想起“人面而鱼身无足”的偏枯之神形象。启母石的故事,在原本墨家的《随巢子》佚文中可见,无疑他们乃是禹传说的传承者。

墨书起于宋。墨翟是宋人,他的事迹中亦多涉及宋。他曾游于鲁,受到史角之教,即是学到了巫史之学。但墨者的起源,显然是奉禹之道;对于洪水神禹的信仰,原本就属于彩陶土器文化圈内。墨子一派当中,秦墨到最后依然强劲有力,因为此地存留着古老的传统。墨家的踪迹遍布天下,墨家弟子的出身广及列国,乃因他们以有组织的集团活动,具有特殊的连带关系。墨家——包括巨子本人,都服从严格的集团秩序。秦墨的巨子腹,他的儿子杀了人,尽管惠王宽大处理,他依然不管不顾,杀了儿子。这种严格的自我戒律行为,毋宁说是感受到宗教意味。墨家或许是奉禹之道而具宗教性的结社。

设若禹的神话,曾经在彩陶文化圈中以某种形式传承,并由此形成了如此具有宗教性的集团,那么赋予宗教性的契机又是什么?在古代中国,很多巫祝集团各据圣地为中心积极活动;但拥有如此强烈的宗教性,并进行强力组织性活动的,尚别无他例。这一派特有的被称为“别墨”的逻辑学,在先秦的学术史中亦独树一帜,不过并未表现出自身的发展。恐怕这种形式逻辑学,尚非中国之所固有,而是与战国时期的世界观、元素观念、天文学等等一起,从西方传播而来。

墨家的主要思想在于兼爱说。这彻底的和平主义者,在另一方面,却是巨大机械化武器的制作者,也是武装集团。他们的土木筑城技术堪称卓越,貌似也已经具有西方金字形神塔(ziggurat)的知识。《山海经》里颇多提及西北地区神殿形式的古帝王之台, 《墨子·尚同中》亦述及“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把这样的知识传到具行会形式的古代制作者集团时,或许便形成了墨家集团。

在《墨子》诸篇中可见,他们的活动范围非常广泛。这个集团把禹作为思想祖神,通过这样广泛的活动推广了禹的传说,最终发展成禹迹九州说。《书·禹贡》的成立,或亦与墨家有关联。现在的《禹贡》有从孔氏壁中所出古文系统,以及汉初伏生所传今文系统;一般认为, 《史记·夏本纪》依据了前者, 《汉书·地理志》则依据了后者。但是原典的写成是在战国后期,此前则由墨家形成了口传的传说。

《墨子》引用过《禹誓》(《兼爱下》 《明鬼下》)《禹之总德》(《非命下》)这些与禹有关的文献。《禹誓》类似于现在的《书》中《大禹谟》《甘誓》的文体。《大禹谟》是后来的补作即所谓伪古文,作者取《墨子》的内容再加以点缀。根据《书序》, 《甘誓》是禹的儿子启讨伐有扈氏时对军队的誓词。不过《庄子·人间世》篇和《吕氏春秋·先己》篇中,讨伐有扈氏的是禹,或者本来该叫《禹誓》。此文亦包含五行三正之类战国时期的用语,或许本文也在墨子学派中流传过。现在《书》中的《甘誓》篇内容如下: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六卿)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政治三原则)。天用剿绝(断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政),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祖庙),不用命戮(刑杀)于社。予则孥戮(灭族)汝。

《墨子·明鬼下》中的《禹誓》,和此文颇有不同。如果《墨子》所传是其原型的话,那现在的《书》或许就是从墨子学派所传改编而成的。《墨子》中的《禹誓》如下:

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宝玉)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

《墨子》在这句的后面加上了“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的解释,可证《夏书》既已出现天鬼之事。还说到“尚(上)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可知当时已经存在《书》的原型。然较之《甘誓》之文,或许与现在的《书》颇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