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
第一节 导论
本章研究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在DeAngelo(1981)的经典论述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正向相关。由于企业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巨额的搜寻和启动成本,因此在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它们的潜在竞争对手而言享有成本优势,能够获得超过其正常审计总成本的“准租金(Quasirents)”。一旦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低质量执业的情况被发现而遭到客户企业解聘,这部分超过其正常审计成本的“准租金”则会随事务所的解聘而丧失。相对于那些经营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大所由于客户数量更多,获得的“准租金”更高,从而更有动机保持高的独立性。前期的实证证据也显示,“国际四大”对客户企业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显著强于其他小所(Becker等,1998)。同时,“国际四大”也更加倾向于对客户企业出具非标审计意见(Francis和Krishnan, 1999)。除此之外,也有证据表明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对经“国际四大”审计的会计信息反应更加强烈(Teoh和Wong, 1993),而且聘用“国际四大”能够显著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Pittman和Fortin, 2004)。
审计质量同时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尽管前期的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和审计质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但却无法说明大所的审计质量较高究竟是因为大所中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更高还是他们的专业胜任能力更强。Dopuch和Simunic(1980)指出,相对于小所,大所能够从学校招募到更优秀的毕业生或是从市场上选择更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同时也能够为其雇员提供更专业的培训,而且,大所的内部控制和执业质量保障机制也更为完善。因此,大所较高的审计质量可能是因为更多的“准租金”带来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上升或者是由于通过招募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或者提供更专业的培训所带来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强。
除了无法区分究竟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抑或是专业胜任能力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前期研究使用“国际四大”衡量事务所规模也无法排除注册会计师声誉对其研究结论的影响。Klein和Leffler(1981)强调,通过长期高质量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逐渐建立起高审计质量的声誉,而这种声誉一旦形成,注册会计师则将继续保持较高的执业质量以防他们的声誉遭到破坏。除了具备较大的经营规模之外,“国际四大”通常也拥有较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更高的声誉(Pittman和Fortin, 2004)。因此,以“国际四大”作为衡量指标去研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除了无法区分究竟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还是专业胜任能力的作用之外,也无法排除注册会计师声誉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最后,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企业之间的匹配并不是随机的。从需求方而言,企业总是会在审计质量所带来的收益和审计费用所造成的成本之间权衡,选择能够提升自身最大价值的会计师事务所(Johnson和Lys, 1990)。而从供给方而言,在选择客户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总是会选择与自身风险策略相符合的企业(Shu, 2000; Johnstone和Bedard, 2004)。这种非随机性带来的“自选择”问题导致前期研究所观测到的“国际四大”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可能并不是由于事务所的规模或者声誉,而是由于“国际四大”客户企业自身的特征所造成的。
在本章,我们通过研究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这样一个特殊场景来探索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所发生的合并在短时间内并不能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产生显著影响(Chan和Wu, 2011)。然而,通过合并,会计师事务所却可以立即获得更大的经营规模和更多的“准租金”,从而可能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明显上升。因此,以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作为研究场景去检验事务所规模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可以让我们的研究结论避免由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变化所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我们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前后时段的纵向变化进行研究,而不是去比较经营规模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横向差别。这种研究设计也可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客户之间的非随机匹配所造成的“自选择”问题和注册会计师声誉的影响。因此,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场景可以让我们检验事务所“准租金”和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之间的关系。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国际四大”占据独立审计市场80%以上份额,市场结构趋于稳定。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独立审计市场的集中度也极低。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之下,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短时间内经历数次大规模的“合并浪潮”。这样的制度背景为我们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研究样本。而且,我国特殊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审计资质制度也使得我们的研究可以排除在研究期间其他市场制度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将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分为两类:在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中至少有两家事务所在合并之前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多重资质的合并),以及在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中只有一家事务所在合并之前具有证券企业审计资质(单一资质的合并)。相对于没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有资质的事务所由于其客户存在上市企业,因而在市场上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一旦出现审计失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被监管者注意,进而可能遭受到处罚的概率和程度也将明显大于没有资质的事务所。因而,对于多重资质的合并,由于监管的原因,在合并之后事务所丧失“准租金”的风险将明显高于单一资质的合并。因此,我们预计相对于单一资质的合并,在多重资质的合并发生之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将显著提升。这种双重差分的研究设计使得我们可以排除在合并期间其他市场制度发生变化所造成的影响。
我们以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衡量他们的审计质量。研究发现,在多重资质的合并发生之后,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显著提升。然而我们却并没有发现在单一资质的合并发生前后,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出现显著变化。这个发现在我们进一步以当期未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作为参照组,控制事务所合并类型以及检验其他替代性解释后依然稳健。除此之外,我们也发现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的提升与合并前后事务所上市企业客户数目的增长正向相关。综上,我们的研究证据表明并不是事务所的经营规模,而是它们所获得的“准租金”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
我们的研究有如下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贡献:首先,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准租金”如何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直接证据。通过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研究场景,我们的研究结论避免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声誉的干扰。其次,我们将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划分为多重资质的合并和单一资质的合并两类,并通过使用双重差分的研究设计排除了事务所合并期间其他政策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希望通过合并改善我国独立审计市场的结构并提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我们的研究可以为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实施效果的证据。最后,我们的研究也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做出了如何提升审计质量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