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尤其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基本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1]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党的廉政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养社会崇廉意识,抓好领导干部清正廉洁这个基础,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党的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要求和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在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健全和完善了系列党内制度和法规,为党的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出了新的要求。全会公报指出,“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2]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进一步健全了“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扎紧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了“不想腐”的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