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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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概念

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政府治理致力于最大化地增进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公众。政府治理体系是直接决定政府能否实现最大化地增进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公众的政府治理目标的功能结构。政府治理能力的强弱,关乎政府合法性是否持久,关乎政府能否有力地调节经济社会,关乎政府能否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和享受较高的社会福利。新时期,政府治理及其体系的根本发展目标是政府治理现代化。

政府治理体系

政府治理体系意指政府作为主体所要实现的公共治理目标的制度要素构成,可以包括治理赖以实现的公共目标、治理手段、治理方式、治理效果等。政府治理体系其实是一种制度化的政治现象,它自身的程序耦合度越强,那么,政府治理体系的完整及健全程度就越高,从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治理效果状态。分析政府体系应以政府自身的官僚体系为抓手。

在政府治理体系中,公共目标一般是多元的,可以是政治的合法性追求,也可以是经济的赋税收支均衡,还可以是社会的繁荣与民意汲取,甚至是生态的环保效果实施等。不同的公共目标决定了政府治理体系的构造差异性。政府治理体系中关键的政绩机制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获得理想的治理手段、方式及效果,人们为政府量身定制了许多办法与方案,比如,协同治理,以克服传统政府、官僚结构的碎片化问题;而“互联网+政府”不仅实现了政府上网,充分利用到了网络便利条件,还使得政府公共服务出现了更多的现代化特征。

政府治理能力

如果采用政治学的系统论观念,在“结构—功能”视角下,政府治理能力可视为结构,政府治理体系的功能表现,二者皆可以作为理论分析,还可以从现实情况展开调查,意在通过比较找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更好地推进制度的更新与完善。

政府治理能力可以由不同的表现要素(指标体系)来体现,至于是否可以简化为政绩体系,则本身就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传统政府的追求是国家税收汲取与社会稳定(特别是治水),而随着社会的时代变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日益突出,于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大小强弱,也不再局限于政治维度,还应包括多元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维度。

政府治理现代化

正如亨廷顿所说,“现代化带来稳定,现代性导致不稳定”,政府治理现代化就是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及变革来克服现代社会中的现代性不稳定问题,实现治理现代目标。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从传统政府治理中衍生与演化而来,因此,就包含着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即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这需要首先解答传统政府治理困境问题,然后才能更好地思考传统政府如何向现代化治理转变的方案。

政府治理现代化是一个超时空的政治问题,即意味着一个漫长的经历过程。任何一蹴而就的念头和做法都会导致政府治理由于“待产期”不足而出现“早产”,甚至“流产”的悲剧。政府治理现代化这个命题涉及传统政府治理与现代政府治理,由于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府治理的重点与焦点所在不一,前者侧重于政治性的征服与统治;后者偏向于社会性的管理与服务,故而,政府治理现代化非常具有时代的必要性,即将传统的硬性管理转化为现代的柔性治理。正所谓一切治理的奥秘恰在于人心。只有深刻地把握了人心,政府治理才能顺畅地推进自身的深化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