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革新与中越改革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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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越南社会主义革新的启动与转折

1986年12月召开的越共六大到1991年的越共七大召开之前,越南革新正式启动,并随着国际风云的变幻出现了重要转折。在此期间,越南的思维革新和思想理论斗争表现尤其突出,并对此后的越南社会主义体制革新具有至关重要的方向性的影响。

一 全面转变思维

在1986年12月召开的越共六大上,黎笋去世后临时接替越共中央总书记的长征全力隐退,并推举具有改革精神的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灵为越共中央总书记。阮文灵当选后,决心纠正越共过去的错误做法,在全国推行革新开放政策。

革新从哪里开始?越共六大明确指出:革新首先要从思维革新做起,而思维革新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正确运用客观规律。因此,越共六大要求全党必须自我扬弃错误认识、落后过时的观点;要重新正确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胡志明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要根据越南面临的新历史条件,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思想和学说,其中心问题是扬弃社会主义的旧模式,创建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要对1979~1986年期间的革新探索和试点工作给予肯定,革新的探索和试点已为越南全面革新准备了必要的前提和条件,并为越南过渡到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新的局面;要把革新纳入党的路线,将革新视为越南革命事业迫切需要和生死攸关的问题;要落实全面革新路线,从以经济革新为主走向政治、文化和社会革新;从思维、认识和思想革新走向党、国家和人民各阶层的实践活动革新。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革新是越共六大强调了执政党自身的革新,其目的是要与执政党的政治任务相适应。

(一)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反省

越共六大认为,对过去10年(1975~1985)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形势的评估,必须要“面对事实、正确评价事实、说清楚事实”,换言之,对其成就与危机、损失,对其优点与缺点、错误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神进行总结和反思。过去10年的事实是,越南全国己步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但实践中出现了经济社会危机,迫使越南重新对形势进行认识。越共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充分看到形势的消极面,充分认识到缺点和错误,首先是党在领导工作中的错误,同时找出犯错误的原因,尤其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强调要“敢于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决定”。

根据上述精神,越共六大承认“党在方针政策、战略指导和组织实施方面犯有持续性的严重错误”,“在领导经济社会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缺点,其根源在于指导思想、组织和干部工作中的缺点,这是一切原因之首”[10]。引发错误的思想根源有两种。首先,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路线和目标、社会主义改造步骤、建设物质技术基础、投资结构布局中,存在主观主义和唯意志思想,思路及行动简单化、急躁、凭借主观愿望行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不能正确评估形势、成绩与缺点;刚刚步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就想实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许多目标;在指导工作中存在放任自流倾向,在贯彻实施中没有严格地执行党的路线和原则。其次,对社会主义理论认识、过渡时期运动规律认识中存在教条主义和保守思想,未注重总结越南的实践经验,机械地效仿和照搬兄弟国家的经验;当发生经济社会危机时,没能坚决地进行管理机制革新,及时地推出新的方针和政策,担心对新机制的探讨和试点偏离社会主义方向,担心修正马克思列宁主义,走向资本主义道路。上述两种思想长期同时存在。越共六大政治报告认为“这是小资产阶级思想,既是左倾也是右倾的表现”。

(二)总结经验教训

越共六大从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实践及党在领导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出发,总结出以下经验教训:(1)党必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贯彻“以民为本”的思想,发挥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2)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认识能力和按客观规律办事是保障党的正确领导的条件。(3)党必须在新的条件下,把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结合起来。(4)党必须注重自身的建设,把党的建设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任务。

上面总结出的四点基本经验教训,从字面看并没有太多的新意,但在当时却充满了崭新的精神内涵,对越南革命事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让每一个越南人在国家面临的实际形势面前清醒起来,认识到正是由于官僚命令、脱离群众、违反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认识和行动不符合客观规律,许多方针政策不从实践、不从客观规律、不从人民正当利益与愿望出发,才导致效率低下或没有效率,甚至造成严重损失。

(三)重新认识本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提出本阶段发展目标

越共六大保留了越共五大关于越南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观点,强调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时期,是革命深化、全面和彻底变革的时期,因而必将经过许多阶段。越南必须在过渡时期的起始阶段就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以促使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沿着新的方向发展。如果不能取得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胜利和成功,那么越南社会主义的前途就无从谈起。

越共六大认为,在过渡时期初始阶段,越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部分克服了经济分散和落后的状况;部分改变了经济社会结构,为新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但总体上看,步伐不大,进度不快。因此,越共六大决定继续推进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发展,并确立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五个具体目标:第一,产品足够消费,并且有所积累;第二,初步形成一个合理的经济结构;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的生产关系,使之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促进社会各领域进一步向好的方面转变;第五,满足巩固国防和保障安全的需要。[11]

越共中央认为,实现了上述五个目标是越南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结束的标志,换言之,实现了五个目标,越南即可从初始阶段转入到下一个阶段。越共中央强调,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头等重要的工作是深入推进经济和社会革新。

二 从经济领域率先启动革新

(一)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1.对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新认识

越共六大明确提出: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强调必须集中人力和财力完成粮食(副食)、消费品和出口产品生产三大任务,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把大量资金用于发展重工业。重工业建设要量力而行,讲究效益,并直接服务于农业和轻工业;必须对基本建设做大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工程项目;如果需要建设新项目,一般也只限于兴建中小型工业项目。

对于经济成分,根据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以及过去10年越南革新探索和试点的实践总结,越共六大提出,越南在过渡时期的经济由多种经济成分构成,包括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除上述六种经济成分外,还有部分家庭经济,但不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而是与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融为一体。在各种经济成分中,社会主义经济或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支配着其他经济成分。

值得注意的是,越共六大对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有关观点做了重大修正,从过去认为可在短期内完成,调整为“是整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常性的和持续性的任务”,认为其改造形式要与改造步骤相适应,要使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一变化表明,越共中央在理论上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不单纯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迅速废除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经济,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成分,不断发展生产力,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要求;认识到改造和利用是紧密结合的两个层面。因此,在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同时,需要制定正确利用与改造其他经济成分的政策。

关于所有制问题,在此之前,越共中央一直认为只要生产资料公有化了,也就有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并未认识到要想建立新的生产关系,除所有制是基础外,还需要建立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越共六大提出:只有将所有制、管理与分配三方面相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并促使其不断向前发展;假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那么新的生产关系就发挥不出它的优越性,甚至会抑制生产力发展,使生产陷入停顿,进而导致社会失去稳定;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改造是同时展开实施的两项任务,共同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

2.对经济管理机制的新认识

在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越共中央对官僚、集中、包给的旧经济管理机制已做过调整与修正。越共六大决定必须以新的经济管理机制替代旧的经济管理机制,将新机制称为“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经营方式的计划化机制”。

新的经济管理机制有两个特征。

一是计划性。这里所说的计划与过去不同,对计划的内涵有了新的认识。在旧的经济管理机制中,指令性指标是由上面制订,尔后交由下面贯彻执行,可以说只有集中而没有民主。各行政部门和经济管理机构密切干预基层经济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但他们对干预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基层经济单位没有自主权,也不受生产和经营后果的制约,这种计划化方式使得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日趋恶化。而在新的经济管理机制中,计划的提出和制订是在中央的引导、协调和平衡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指令性计划只限于少数必要的指标,其他多数指标均属“定向指标”(引导性指标)。与此同时,要求具有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的中央机关摆脱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研究宏观经济战略、制订中长期计划,协调经济综合平衡关系,制订相关经济政策和法规。

二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这一特征要求必须把生产与市场结合在一起,一切经济活动必须考虑成本与效益,生产和经营单位必须有盈利和积累,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这是社会主义经营核算的基本内涵。除商品-货币关系外,还要尊重和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的规律。过去,越共中央把商品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而越共五届八中全会(1985年)原则上接受了商品生产和市场概念,到越共六大则正式提出:“在越南从小生产走向大生产的过程,是带有自给自足性质的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我们正在有计划地管理着具有过渡时期特点的商品生产经济”,并把商品经济看成是人类共同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产品”,同时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不是超越商品生产阶段,而是要利用商品经济,使其服务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

可以说,承认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是越共中央革新经济思维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后来越南经济思维继续变革的起点。新经济思维正确反映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越共六大明确提出,必须综合利用各种经济规律,其中包括商品生产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及商品-货币关系等。越共中央在五大期间曾提出过要实行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但由于当时没有明确承认商品经济及在经济核算中运用商品经济规律,因此,所谓经济核算只不过是形式上的说法而己。

越共六大指出:实行社会主义的经营核算,只能采用“单一价格”政策,这种“单一价格”就是“商业经营价格”,而对少数必要商品实行“双重价格”,也只是暂时性的,不能再回归到凭票证购物的时代;发展商品经济要求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废除按行政区划垄断与分隔市场,实施扩大商品交流的政策;对商品经济的管理必须以经济手段为主,一切经济手段都是为了促进全社会共同利益、劳动者集体利益及劳动者本身利益的和谐结合,三种利益的融合将推动经济的发展。

新的经济管理机制要求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在稳定市场和价格的同时,必须推出与其财政、货币、银行、税收、工资制度相适应的系列政策,以激励生产的能动性、积极性,调动国内外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劳动者生活。

新的经济管理机制中通过分级管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三级做主权”:一是中央对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部门和领域的决定权,保障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地方在实现本地区经济社会管理责任中的主动权;三是基层经济单位在生产经营和劳动集体中的当家做主的自主权。要求三级组织机构都必须把权限、义务与其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限制国家机关对基层经济单位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干预的同时,要提高基层单位的自主权和责任感,包括生产经营自主权、财政自主权、根据国家计划来决定选择最佳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与此同时,基层经济单位需要采取恰当的形式和方法,使劳动集体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中真正发挥当家做主的作用。

可见,越共中央经济思维的革新,在越共六大已跨出了重要的标志性步伐。然而,越共六大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和主张也存着一定的局限性。有些观点和主张虽然在越共六大会议上得到了明确,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又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并做了新调整,例如,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越共六大只允许小型资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商业资本则必须予以取缔,后来在实践中又做了修正,强调生产经营资本不限于小型资本,商业资本亦可参与国民经济活动。

(二)提出经济革新的方针与政策

1.实行价格制度改革

1985年6月,越共五届八中全会做出实施“单一价格机制”的决定,但在贯彻执行中遇到许多困难。越共六大后,越共中央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讨论这一问题,并做出相关决定:1987年4月越共六届二中全会决定实施按协议价格购销农产品的政策;1987年12月越共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尽快实现“单一经营价格机制”;1989年3月越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继续大力推进“单一经营价格机制”,调整工资、货币、汇率,将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联系起来。上述三个决定,结束了国家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确定全部物资和商品价格的做法,结束了国家对国营经济部门的“包给价格”,结束了实行多年的凭票证购买商品的制度。1989年实行的单一价格政策是越南经济革新的重大突破。

2.融入国际,面向世界市场

在解决价格-工资-货币问题的同时,1987年12月,越南正式颁布了首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这是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当时的国际条件下,苏联和经互会成员国依然是越南的主要经济合作伙伴,但越共中央已提出发展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实行对外经济关系的多元化,特别是要吸引和利用外国资本。由于美国对越南实行封锁政策,因此,对外经济关系多元化没有得到展开,但实现对外经济关系多元化,已成为后来越南融入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扩大对外经济关系的基础。

3.农业领域的革新成功突破

在农业领域中,根据1981年越共中央书记处第100号指示精神,实现了将最终产品承包给劳动组和劳动者的机制,当时有人认为这是解决农业生产的一把“金钥匙”,但几年以后,承包制的作用逐渐式微,并暴露出对农业生产的限制性和制约性。农民依然被束缚在农业合作社里,农民社员家庭从集体经济中所获得的收入很少。于是革新农业合作社模式问题被提了出来。1988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了关于革新农业经济管理的第10号决议,决议确定合作社是自主、自管的经济单位;社员家庭户是接受合作社承包的单位。

1989年3月,越共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三个重要观点:第一,合作社经济有许多从初级到高级的形式。每一个生产经营组织都由劳动者自愿出资、出力,按照民主集中原则进行管理。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团是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合作经济单位。第三,社员家庭户是自主经济单位,鼓励社员家庭户努力生产致富。上述三个重要观点使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得到了根本性的变革。第一次把社员家庭户看成为农业生产的自主单位,第一次提出鼓励劳动者利用自身和家庭的劳动致富的问题。

1988年1月出台的《土地法》,克服了以前在土地关系中“无主”的落后状况,为土地管理和使用以及解决土地争执提供了法理基础,保证了社会稳定,生产发展。粮食产量从1987年的1750万吨增至1989年的2050万吨,使越南从一个缺粮国变成一个粮食出口国。

总之,通过发展多种成分商品经济的主张,改革生产和流通政策,把生产与市场连接起来;逐步减少并全部废除资金、物资价格及工资的国家统包制等,推动越南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积极的转变。

三 以经济革新为中心,提出全面系统革新的方向

越南在革新的过程中,一直强调以经济革新作为中心任务,把发展经济视为建设新社会最基本的目标。然而,越共六大通过的革新路线是全面革新的路线,涉及更多、更广泛的领域,尽管仍以经济革新为重心。

(一)强调发挥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作用

越共六大继承了之前的观点,亦即科学技术革命在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处于关键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必须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明确指出科学技术已真正成为推动越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巨大动力,是全社会生产力构成的一部分。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越共六大指出了社会科学对解决理论问题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领域、在党的理论工作以及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和越南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具有重要性,为越南制定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革命纲领做出贡献;指出社会科学必须成为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维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和人格的有力工具。与此同时,越共六大承认越南社会科学的滞后性和落后性,强调必须把发展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二)统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把人的发展置于中心地位

越共六大首次把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统一起来,在各领域中都突出了社会民生问题,如计划生育与解决就业;实现社会平等与公平;保障社会安全、恢复社会秩序和社会纲纪;不断满足人民对教育、文化和增进健康的要求;建设新生活风尚和新文化家庭;社会保险与住房;民族、阶级和宗教政策,等等。由此可见,社会问题及其政策已覆盖了越南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重视社会政策意味着越南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视人的要素,制定社会政策和解决社会问题意味着关注人的权益。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是经济发展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经济发展的结果为实施社会政策提供了物质条件,反之,社会政策的实施又提高了人的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直接作用于生产和经济发展。越共六大提出社会政策这一基本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成为越南建立社会主义新模式的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系统

在建立新的经济管理机制的同时,越共中央认为必须建设和完善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做主的机制,并使其成为“管理全社会的根本机制”。如果说经济管理机制是保障社会生活中最主要领域发展和运行的机制,那么“管理全社会的根本机制”则是保障党-人民-国家发挥各自作用的机制,形成管理全社会系统的综合力量,即“政治系统”。

越共中央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提出过“政治系统”革新问题,然而执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在党与国家的关系,党、国家与人民的关系问题上存在不少问题,但越共中央一直在努力改善和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强调党领导和国家管理的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让人民做国家的主人、做社会的主人、做自己的主人。根据胡志明思想,领导者和管理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官员”。为此,越共六大严厉地批评了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及贪污受贿等人民痛恶的弊端,并把这些消极现象视为党、国家与人民关系恶化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无效率的重要根源。越共六大突出强调的一个新观点是“民知、民议、民做主、民检查”,并认为这四个原则应贯穿于社会日常生活之中,以体现劳动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新制度。

党领导和国家管理,一方面是让人民用自己的革命实践活动,实现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另一方面则是让人民更多地、更积极地参与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人民参与管理具有实质性的内涵,而不是形式上的要求,因而从起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时起,就要让人民参与,而不是只让人民讨论党和国家提出的方针与政策。为此,越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地方政权都必须在做出决议之前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见。如何听取人民的意见,使党、国家的方针和政策能真正反映民意,是一个关键性问题。为达到这一目的,越共六大决定对党和国家组织机构进行一场大的改革,改革方向是在各级政权机构建立体现人民集体当家做主的国家机制。

国家组织机构的革新,包括划分国家机关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能;使人民不受压力地推选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政权代表;建设精简的国家机构,使各级政府和人民委员会拥有一批政治素质好,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社会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机关职能不重叠,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各级机关领导的副职;对渎职和能力不足的干部实行罢免。尤其是要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法规管理国家,教育干部和人民严肃遵守已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提出党的自我革新

越共六大特别强调党的自我革新。提出党的革新包括三个领域:思维革新、干部革新及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革新。其中思维革新处于首要地位。思维革新的目的是摈弃错误观念,克服对社会主义、对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对经济管理机制的落后和陈旧观念;继承和发展党在各革命时期提出的重要理论。越共中央指出,思维革新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经济、政治、社会革新的实践是思维革新作用的结果,同时又给党的思维革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党的思维革新面对各种阻碍,存在来自“左”和“右”的干扰,为此,越共中央要求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要创造民主气氛,要开展经常性的和严肃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使党的思维革新继续深入下去。

越共六大在干部队伍造就培养、选拔条件、评价标准、干部轮换、新老干部关系、干部队伍年轻化、后备干部储备等问题上,都提出了一些不同以往的新观点,批评了在干部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种种消极现象,包括个人主义、自私自利、地方主义、局部主义、官僚主义、干部专权、宗派观念以及干部工作中的封建作风。为使干部工作走向正轨,越共中央强调必须制定干部工作规制、规定和规程。

在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方面,越共六大要求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了解和深入实际,在党内建立一种准确和快速的信息制度,以提高各级党委的领导质量,改变党员不思进取、依赖主管的思想和行为。

上述情况表明,越共六大制定了以经济革新为重点的全面革新路线,并涉及政治系统的革新,为日后深化政治系统的革新奠定了基础,虽然还未对政治系统的革新进行深入讨论和做出具体决定,但越共六大做出“党自身需要革新”的决议,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四 国际环境的变化使革新面临方向性选择

越共六大后,越南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和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在国内方面,1985年价格-工资-货币改革留下的后果尚未消除;革新的新方针和政策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尚未见效,经济社会危机局面未能完全摆脱;1985年后连续四年的通货膨胀率仍处于三位数;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停顿、亏损,甚至倒闭状态;财政预算呈现巨大赤字,物价飞涨,实际工资减少,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与此同时,在世界上,社会主义阵营面临风雨飘摇。在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实行公开性、多元化、民主化的思想指导下,苏联采取了激进式改革,走上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道路”,最终偏离社会主义的方向和目标,否定十月革命的成果,抹黑苏维埃历史,打击共产党并取消共产党领导,最终导致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分崩离析。

苏东社会主义阵营的改组对越南思想理论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越共内部发生了剧烈的思想斗争,很多人对社会主义产生了怀疑,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否正确”等问题。在越共中央内部,有人主张学习苏联采取激进式改革,也有人悄悄地关注中国实行的渐进式改革开放模式。最终,坚持渐进式改革的意见占了上风。越共中央重新对革新的性质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推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在越共六届六中全会(1989年3月)上,提出了革新的六条方向性原则。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和越南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的目标,革新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是使这一目标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通过符合越南国情的形式、步骤和方法去有效地实施。

第二,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思维革新的目的是废除错误的观念,纠正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错误认识和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要偏离这些基本原理。

第三,组织和政治系统的革新,其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有效地管理国家,发扬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力度和效力,使政治系统中各级组织的运行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四,党的领导是建设和保卫越南人民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决定条件,必须批判否定或弱化党的领导的倾向,同时要聆听和接受对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提出的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第五,发扬民主是越南经济革新的巨大动力。民主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广大劳动群众得以解放,摆脱了压迫和剥削,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主人。因此,社会主义社会更需要发扬民主。越南的革新体现了民主的精神及以民为本的精神,其口号是“民知、民议、民办、民做主”,并把这一口号视为新社会的日常行为,以体现劳动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制度。

第六,爱国主义要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世界社会主义相结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互结合。

越共中央指出,革新必须要坚持上述原则,有原则的革新才能使越南社会政治稳定,才能消除党员干部和各阶层人士的怀疑和动摇情绪,引导全党全民集中力量大力推动革新事业日益发展,最终把革新事业引向成功的彼岸。

可见,在越南革新面临方向性选择的关键时期,越共六届六中全会统一了思想,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革新的方向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思想,在越南社会主义革新事业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