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品牌创建时的法律风险考量
我一直告诉自己,厨房有粮,桌上有书,瓶中有花,这样的好日子,夫复何求?但满足之后,我还想求更多,比如有意思、有意义、有价值的那些事、那些物。一位朋友说,自己就想无所事事地过日子,但他说的无所事事,并不是不做事,而是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只做自己想做的、有意思的事。
哪些事有意思,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感受。对我来说,讲讲“新时期品牌建设的法律保护问题”就挺有意义。这也是我参加“广西实施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大宣讲”活动中所讲的主题,主要内容是介绍在品牌建设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风险并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在实践中处处能遇到。在广西的这次活动期间,我参观了三家企业,有两家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问题。其中一家是因为品牌标志选择得不够好。虽然也注册了商标,但不久前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企业对此很是头疼,问我能不能让商标评审委员会把裁定收回。我告诉他这不可能,一来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做出的裁定不可能随便收回,二来我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没有错。
我很理解企业的痛苦。打造品牌并不容易,本来用得好好的,可商标突然没有了,心里就一下子没了底气。但商标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当初选择品牌标志时考虑不够周全,便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现在的问题。这家企业的商标无效宣告案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审理,不管结局如何,败诉的一方都可能会提起上诉。
另一家企业的问题也挺有代表性。他们的企业名称是别人的注册商标,只好一边宣传自己的企业名称,一边注册其他几个相关商标。目前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风险始终存在,将来他们做得越好,企业在行业里越有名气,就越有可能被别人的商标借光,自己的市场被稀释也就在所难免。
类似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突出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把注册商标打造成业内知名品牌。但目前来看,还是他们的企业名称本身更有名气,风险也一直存在,真为他们捏把汗。都是辛勤做实业、努力创品牌的企业家,真不应该承受这样的法律风险。
品牌是面向市场的,做品牌时,企业家会更多地考虑市场,这没有错。但品牌是个市场概念,凝聚的是商誉,而不是权利。拥有权利的是商标,法律保护的也是商标。品牌和商标虽然常常指同一个标志,但并不是两个完全等同的概念,商标是品牌的法律保护基础。
我一直对做实业的企业家们心存敬意,他们的努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企业家绝对是有所为的人,他们一直在做有意义的事。但不考虑法律风险就创建品牌,这种“勇气”常常会让他们承受不可预料的挫折和损失。而我见过太多这样的纠纷及其背后的委屈、愤怒、眼泪,实在替他们感到担心。
品牌很重要,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商标比品牌更重要。没有商标保护的品牌是无根之树、无基之房,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所以我一次次地告诫大家,创建品牌时要考虑的若干因素中,法律风险永远是第一位的。而避免法律风险的正确做法,就是主动学习商标知识,信任和依靠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