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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锻件的设计规范
3.1 模锻件的锻造斜度和最小内外圆角半径
(见表1.2-42、表1.2-43)
表1.2-42 在锻锤及压力机上模锻件的锻造斜度(°)
注:图d截面α=β取5o或7o。
表1.2-43 在锻锤及压力机上模锻件的最小内外圆角半径 (mm)
注:1.所列数值适用于无限制腹板,对有限制腹板应适当加大圆角。
2.计算值应圆整到标准系列数值(mm):1,1.5,2,2.5,3,3.5,4,5,6,8,10,12,15,20,25,30。
3.2 模锻件肋的高宽比和最小距离
(见表1.2-44、表1.2-45)
表1.2-44 模锻件肋的高宽比
注:对于钢、钛合金,肋的宽度b不小于3mm;对于铝合金,b不小于2mm;对各种材料,b不小于腹板厚度。
表1.2-45 模锻件肋的最小距离
3.3 模锻件的凹腔和冲孔连皮尺寸
(见表1.2-46、表1.2-47)
表1.2-46 锻件的凹腔深宽比值的限制
表1.2-47 模锻件的冲孔连皮尺寸 (mm)
注:表中R值中,上面数值属平底连皮,下面数值属端面连皮。
3.4 锻件腹板上冲孔的限制
(见表1.2-48)
表1.2-48 腹板上冲孔的限制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