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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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

1.下列原则中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比例原则

B.自愿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BD两项,《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C项,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甲1992年出生于A市,其户口随母亲落户于B市。2007年,甲随外出打工的父母前往C市上高中两年,毕业后又前往D市某公司务工8个月,现甲的住所是(  )。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C

【解析】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就医的除外。本案中,甲在C市连续居住两年,故C市为甲的经常居住地。

3.甲系未成年人,父母双亡,且没有其他适合的监护人,在甲所涉案件的诉讼程序中,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为其确定乙为监护人代为诉讼。乙的代理属于(  )。

A.法定代理

B.意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答案】D

【解析】以代理权产生的方式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其中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是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以补充其行为能力的不足。

4.甲为著名运动员,其获得某赛事金牌后,乙媒体公开发表文章,捕风捉影地暗示甲服用违禁药物,同时还使用了甲获得金牌时的大幅新闻图片,意图干扰甲参与三天后的另一项比赛,乙媒体的行为侵害甲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荣誉权

【答案】A

【解析】A项,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在确认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乙媒体捏造虚假事实,暗示甲服用违禁药物,这种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诽谤行为,使得甲在社会交往中关于其道德、品行的评价贬损,侵害了甲的名誉权。而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享有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据此,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才能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5.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预告登记,甲公司未经李某同意,将商品房抵押给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关于该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乙公司可以取得抵押权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无效,乙公司可以取得抵押权

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乙公司不可以取得抵押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无效,乙公司不可以取得抵押权

【答案】C

【解析】甲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抵押合同有效,但是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李某办理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未经李某同意而在其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乙公司不能取得抵押权。

6.关于地役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地役权人可以自行决定地役权单独转让

B.地役权可以单独抵押

C.地役权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成立

【答案】D

【解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他物权,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AB两项,地役权具有附随性,不是独立的物权,故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得单独抵押。C项,《物权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D项,《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王某为贷款而将其所有的小汽车抵押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在书面抵押合同中约定,届期不能还款时小汽车归银行所有。关于该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抵押合同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效力待定

B.该抵押合同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全部无效

C.该抵押合同因约定流押而全部无效

D.该抵押合同除流押无效外其余有效

【答案】D

【解析】D项,抵押合同不得约定“流押”条款,即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本题中,抵押合同中“不能还款时小汽车归银行所有”的约定属于流押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又根据《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该流押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的其他部分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8.甲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向乙银行贷款,双方订立了书面质权合同并办理了出质登记,关于该质权合同和质权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质权合同自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该质权自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在质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使用权

D.在质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转让该注册商标专用权

【答案】B

【解析】A项,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B项,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CD两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甲向乙借款十万元,还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六个月,丙为保证人,保证合同约定并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十万元本金及利息为止。该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应为(  )。

A.贷款之日起六个月

B.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C.借款之日起2年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答案】D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本题中,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直至甲向乙还清十万元本金及利息为止”,应视为约定不明,故该保证合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10.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100万元货物,甲向乙交付30万元定金。3日后甲向乙交付25万元定金,乙称定金给付不足并拒绝接受,关于该定金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已生效,因为甲乙已达成约定

B.定金合同已变更,因为甲向乙支付的定金数额少于约定的数额

C.定金合同不生效,因为乙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

D.定金合同无效,因为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答案】C

【解析】ABC三项,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根据《担保法》第90条和《担保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定金合同生效以一方交付约定的定金为条件,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D项,根据《担保法》第91条、《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双方约定定金金额超过主合同标的20%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只是超过部分无效而已。

11.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租合同

B.居间合同

C.建设工程合同

D.借款合同

【答案】A

【解析】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BCD三项在《合同法》分则中均有相关规定,为有名合同。

12.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约,于6月15日发出承诺通知,当时已超过了承诺期限,该通知于6月20日到达甲处,甲随即发信通知乙该承诺有效,该通知于6月26日到达乙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

A.5月10日

B.5月15日

C.6月20日

D.6月26日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发出的承诺超过了承诺期限,但是甲及时通知了乙该承诺有效,故乙的承诺仍然有效。又依《合同法》第25条、26条的规定,合同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成立。故本题中,合同于6月20日成立。

13.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应于9月8日向甲交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关于甲履行交付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需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B.甲需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C.甲仅需要履行部分交付义务

D.甲有权不履行交付义务,除非乙提供了相应担保

【答案】D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本题中,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但是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其义务,此时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的履行,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14.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该买卖合同因此终止。此种合同终止的方式是(  )。

A.免除

B.抵销

C.混同

D.提存

【答案】C

【解析】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履行、解除、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C项,混同是指合同的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乙两公司作为买卖合同权利义务双方,经过公司合并,该买卖合同的债权债务归属于合并后的公司,故应属于混同。A项,免除是债权人以债务的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可以免除清偿义务,所以免除是合同之债消灭的一种方法。B项,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D项,提存是指在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消灭合同的行为。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食品买卖合同,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使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关于该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受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按份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要件有: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违约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了合同义务。违约行为在后果上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本题中,甲公司迟延履行的行为符合上述要件,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虽然违约是由第三人供电局的原因引起的,但仍应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供电局作为第三人,不参与合同关系。

16.甲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租赁给乙,后甲为担保好友丙的债务,将该房屋抵押给丁,因丙无力还款,该房屋被拍卖,此时乙的租期尚未届满。现在,乙、乙父、丙父、丁均提出购买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该房屋应优先卖给(  )。

A.乙

B.乙父

C.丁

D.丙父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乙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17.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未作约定。丙和丁受甲乙指派从事产品的研发工作。产品研制成功后,该产品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

A.甲和乙共有

B.丙和丁共有

C.甲、乙中先提出申请方

D.丙、丁中先提出申请方

【答案】A

【解析】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本题中,甲乙公司合作开发,该产品的专利申请权由甲乙共有。

18.张某参加由彩虹旅行社组织的红果山瀑布景区二日游,并与彩虹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由彩虹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指定导游为谢某,旅游团到达景区后天色阴暗,明显暴雨将至,张某等旅客建议返回,谢某坚持要按原定行程进行游览。旅游团被带入景区后,天降暴雨,暴雨导致山石掉落,张某恰被一块掉落的石头砸中头部,团队中的游客立即拨打了红果山瀑布景区的救援电话,但红果山瀑布景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救助,张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关于张某死亡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仅由彩虹旅行社承担责任

B.仅由红果山瀑布景区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彩虹旅行社和红果山瀑布景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彩虹旅行社和红果山瀑布景区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答案】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谢某执意按原定行程游览的行为导致了张某被落石砸中,构成侵权。同时,红果山景区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赶到现场救助的行为违反了其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侵权。二者的行为分别实施,且共同造成了张某死亡的后果,构成法条规定的情形,故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19.张某在海角公司所开发的互联网络社区中发帖,诽谤其同事包某,由于海角网络社区影响力较广,包某的家人、朋友都看到此帖,包某就联系海角公司要求其删掉相关内容,遭到海角公司的拒绝。该信息一直持续在网络上传播,给包某的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关于海角公司拒绝删掉张某发的帖子后给包某造成的扩大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仅由海角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仅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张某与海角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海角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张某的诽谤行为侵害了包某的名誉权,构成侵权,而海角公司拒绝删帖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扩大,应就损失扩大部分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20.2012年5月10日,张某到某村送沙子,其经过王某家门前时,王某所养的烈性犬冲出院子,扑向张某,张某往旁躲闪,该犬将迎面走来的路人武某咬伤,武某为此支付医药费6000余元,关于武某医药费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张某属于紧急避险,由武某自担全部损失

D.应由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且第三人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本题中,王某是烈性犬的饲养人,且张某没有过错,故王某应承担全部责任。

21.在我国,确定公司国籍的法律标准是(   )。

A.公司设立登记的地点

B.公司主要资本的来源国家

C.公司主要股东的国籍

D.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答案】A

【解析】在我国,以公司设立认可、登记地确定公司国籍。凡是在我国登记设立的公司,不论外资占多大比例,均是我国公司;凡是不在我国登记设立的公司,均为外国公司。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2.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属于股东经营管理权的是(   )。

A.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提议权

B.表决权

C.股东派生诉讼权

D.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答案】D

【解析】D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原有股东享有的优先于非股东认购的权利。该项权利属于股东的自益权,即股东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3.下列选项中,实行按资本比例表决的是(   )。

A.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为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乙因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而征询其他股东同意

【答案】C

【解析】C项,《公司法》第4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作为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实行按资本比例表决。A项,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外,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B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D项,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由此可知,对该事项的表决是以股东人数而非资本作为标准。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4.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

B.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C.董事会秘书对董事长负责

D.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C

【解析】ACD三项,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对董事会负责。B项,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准备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5.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

A.国有资产

B.实收资本

C.负债

D.权益

【答案】D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26.根据《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即全民所有,由(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D.财政部

【答案】B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条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第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27.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重要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的合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  )批准。

A.国务院

B.上级人民政府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级履行出资人职权的机构

【答案】C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4条第1款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独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必须经(   )同意。

A.本级人民政府

B.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董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B

【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5条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  )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A.年度

B.半年度

C.季度

D.月度

【答案】A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60条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30.关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包销协议

B.证券公司对代销或包销的证券应当先行出售给认购人

C.证券公司可以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

D.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答案】C

【解析】C项,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先行出售给认购人,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31.甲公司和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甲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借款合同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行使抵押权而取得该办公楼的所有权,根据《商业银行法》,乙银行应当自取得该办公楼(  )年内将该楼予以处分。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

32.根据《信托法》,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的损失,应当以(  )承担。

A.信托财产

B.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C.委托人的固有财产

D.信托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答案】B

【解析】《信托法》第37条规定,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33.下列关系中,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是(   )。

A.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B.票据原因关系

C.票据资金关系

D.票据预约关系

【答案】A

【解析】票据法律关系是经票据法确认的在票据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可分为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以及票据预约关系都属于票据的基础关系,即民法中与票据有关但非基于票据行为而直接产生的法律关系。

34.甲系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某日,甲因抢劫抗拒逮捕,被公安干警击毙。此时,甲已交足12个月保险费,关于保险公司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保险费

D.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中,甲因抢劫拒捕而被击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甲未交足2年保险费,故保险公司无需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35.甲公司为其价值500万元的设备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保额为250万元的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致使该设备严重受损,经估价实际损失达300万元。对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  )万元。

A.150

B.250

C.300

D.500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55条第4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保险金额为保险价值的二分之一,故险情发生后保险公司和甲公司各自承担实际损失的二分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应赔偿甲公司150万。

36.关于期货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期货交易所所有

B.保证金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

C.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应收入自有资金中

D.期货交易所可以将保证金用于期货交易

【答案】B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是(   )。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猪肉运往外省

C.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中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政府指定的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答案】C

【解析】ABD三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行为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38.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甲公司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积压的商品

B.乙公司因转产原因而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C.丙公司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D.丁公司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答案】C

【解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专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共涉及十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39.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的部分,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12%

B.20%

C.25%

D.30%

【答案】D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0.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

A.甲公司将自产白酒发给职员

B.乙公司购买月饼发给职员

C.丙公司将自产化妆品交给他人代销

D.丁公司为他人代销货物

【答案】B

【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关于财团法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财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财团法人为营利法人

D.财团法人为公益法人

【答案】BD

【解析】A项,社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B项,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目的而设立的,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进行使用的各种财产,也称财产组合,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D两项,社团法人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则只能为公益法人。

42.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享有(   ),以便监督合伙人的事务执行。

A.财务资料查询权

B.合伙事务执行异议权

C.合伙事务执行委托的撤销权

D.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答案】ABC

【解析】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具体而言,其他合伙人享有查阅权、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权。查阅权,是指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享有的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异议权,是指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所享有的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的权利。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法进行表决,作出决定。撤销委托权,是指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所享有的决定撤销该委托的权利。

43.甲在山岭上捡到乙丢失的两只山羊,久等不见人来认领,便牵回家饲养,一周后一只山羊因甲的重大过失而再度丢失,两周后,乙找到甲,要求返还山羊。关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请求乙支付其照看山羊所支出的草料费用

B.甲应赔偿丢失山羊给乙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报酬

D.甲应将未丢失的山羊返还给乙

【答案】ABD

【解析】AC两项,甲将山羊带回家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其看管山羊所支出草料费用,但无权要求报酬。B项,甲作为无因管理人应尽到适当管理的义务,但是山羊却因甲的重大过失而丢失,故甲应该赔偿山羊丢失给乙造成的损失。D项,乙为山羊的所有权人,甲应该将未丢失山羊归还给乙。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44.农民王某获得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遂在该宅基地上建造平方三间,关于该宅基地使用权和平房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B.该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C.该三间平房建成之日王某取得所有权

D.该三间平房登记之日王某取得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A项,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可以继承的权利。B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CD两项,根据《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5.根据《物权法》,下列情形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农民甲转让其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农民乙以招标所得的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权

C.个体工商户丙以现有的和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权

D.企业丁设立采光地役权

【答案】ACD

【解析】A项,《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第133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又根据第180条、187条的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C项,第188条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项,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6.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保证人,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破产案,关于该债务的清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报债务

B.乙银行既可向人民法院申报债务,也可以向丙企业主张权利

C.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的,丙企业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D.乙银行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丙企业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ACD三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4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B项,《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47.2008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丙公司在未来一年内的连续借款在1000万元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9年6月1日,甲公司书面通知乙银行终止保证合同,通知当日到达乙银行,乙银行表示不同意。关于保证合同及保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书面通知乙银行终止保证合同

B.甲公司终止保证合同应经乙银行同意

C.甲公司对2009年6月1日以前的债务仍承担保证责任

D.甲公司对2009年6月1日以后的债务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

【解析】《担保法》第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第27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保证合同,而无需乙银行的同意,但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48.2008年8月,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原材料并享有对乙公司的100万元债权,未得到清偿,经甲公司多方了解,于2009年3月得知乙公司于2007年8月放弃一笔对丙公司的200万元未到期债权,该债权于2008年2月到期,现甲公司希望通过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实现自己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A.甲公司有权撤销乙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甲公司无权撤销乙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甲公司有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

D.甲公司无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

【答案】AD

【解析】AB两项,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实施了不当处分财产(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即债务人的行为减少其责任财产,降低其履行能力,使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对债权人的有偿行为行使撤销权,相关第三人(受让人)必须主观上有恶意。CD两项,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本题中,债务人乙公司放弃其到期债权的行为明显属于不当处分债权的行为,而非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故甲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

49.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1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答案】AB

【解析】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其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性质相同;双方互负的债务均不是不得抵销的债务。依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本题中,双方合同约定债务不得抵销,故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又因为其对甲公司的债务到期未履行,故应构成违约。

50.甲公司向乙公司分期购买一副名人字画,合同约定在付清款项之前,乙公司保留该字画的所有权,因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遂将该字画质押于不知情的丙银行,且交付完毕,乙公司得知后要求甲公司返还字画,甲遂要求丙银行返还字画,丙银行予以拒绝,关于取回该字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字画

B.乙公司无权取回字画

C.甲公司有权取回字画

D.甲公司无权取回字画

【答案】BD

【解析】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所有物保留买卖合同,在甲公司付清款项之前字画仍归乙所有,但是,甲将该字画质押于不知情的丙银行,且交付完毕,银行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该字画的质押权。故,该字画上成立了两个物权,一个是乙的所有权,一个是银行的质押权,根据他物权优于所有权的规则,银行的质押权优于乙的所有权,银行依据质押权有权占有该字画,甲乙均无权取回。

5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运输一批玉石原料,合同约定该批货物承运人不得行使留置权,乙公司发运后,尚未到达目的之前,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变更目的地,乙公司认为这会增加运输费用。关于该运输合同履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变更到达地,且无需支付乙公司因此增加的费用

B.甲公司有权变更到达地,但应支付乙公司因此增加的费用

C.乙公司有权变更留置该批货物以担保运费的清偿

D.因合同已有规定,所以乙公司无权留置该批货物

【答案】BD

【解析】AB两项,《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CD两项,《物权法》第23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52.陆某邀请安某一起打羽毛球,在打球过程中,安某猛力扣杀,对面的陆某躲闪不及时,右眼被球击中,花费2万元医药费,陆某诉至法院,要求安某承担人身伤害与精神伤害赔偿责任。关于陆某所受伤害的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陆某自担全部损失

B.应由安某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陆某、安某分担损失

D.安某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CD

【解析】C项,《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分担损失并非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也无法定的适用情形,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题中,陆某和安某对于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由二人分担损失。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本题中并未造成严重后果,陆某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53.潘某系某化工厂职员,与其家人共同居住在该厂提供的用库房新改造的宿舍内。数月后,潘某及其家人不同程度的出现身体肌肉疼痛等症状,确诊为多发性精神病变,后经查,潘某所居住的宿舍曾经是该化工厂放剧毒化工产品的库房,潘某及其家人受伤系有该剧毒化工厂产品残留物质所致。关于潘某及其家人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该化工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B.由该化工厂承担全部责任

C.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D.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答案】B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2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占有人或使用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适用者的责任。

54.根据《公司法》,下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D

【解析】《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60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5.公司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包括(   )。

A.资本增值

B.股份溢价发行所得的溢价款

C.公司经营收入

D.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答案】ABD

【解析】资本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从公司的非营业收入中提取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资本增值及其他非营业收入。资本公积金具有法定公积金的性质,其提取、来源均由法律规定。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6.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   )具有拘束力。

A.公司股东

B.公司供应商

C.公司财务负责人

D.公司副经理

【答案】ACD

【解析】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违反公司章程。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7.下列公司董事的行为中,违反其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的有(   )。

A.挪用公司资金

B.将公司资金存入以董事配偶名义开立的账户中

C.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D.未充分调研而冒然决策导致公司损失

【答案】ABC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即以公司利益为重而忠诚行事,不得将自己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不得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即自我交易限制义务);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即不得篡夺公司机会义务),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即竞业禁止义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改制是改变企业的(   )的行为。

A.法律形态

B.机构设置

C.人员数量

D.股权结构

【答案】AD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企业改制,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将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改制成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其他法人、自然人出资,或者出让其部分资产,将原来由国家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多个主体投资的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或者出让其全部资产,将原来由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没有国有资本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其他法人、自然人改制为国有资本参股控股的公司,或者将该企业的国有资本出资全部转让,成为没有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因此,企业改制是改变企业法律形态或者股权结构的行为。

5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事项中,企业应当听取职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有(  )。

A.企业合并

B.变更董事长

C.企业解散

D.申请破产

【答案】ACD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7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事项中,关于国家出资企业转让国有资产及其转让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应当依法对所转让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B.转让价格应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

C.应依法定程序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D.应以市场平均价格为转让价格

【答案】ABC

【解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5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6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事项中,属于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有(  )。

A.国家出资企业分立

B.国家出资企业为他人提供小额担保

C.国家出资企业分配利润

D.国家出资企业召集股东会(股东大会)

【答案】AC

【解析】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的规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

6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包括(  )的主要负责人。

A.国有独资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答案】ABC

【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

63.根据《证券法》,关于协议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收购人可以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B.收购人应将收购协议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C.收购人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在协议达成后即可履行该收购协议

D.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

【答案】ABD

【解析】《证券法》第94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第95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64.甲为持有宏达上市公司6%以上股份的股东,在5个月内将持有的股票卖出后又买入,获利500万元,关于甲的股票交易及获利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宏达公司董事会有权撤销该交易

B.500万元受益应归宏达公司所有

C.500万元受益应归甲所有

D.宏达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会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D

【解析】为了防止公司有关人员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力和拥有的信息优势,通过频繁地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操纵股市或者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动荡,损害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必须间隔6个月,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归公司所有(归入权)。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述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证券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65.下列受托人取得报酬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受托人不得收取报酬

B.约定的报酬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减少数额但不得增加数额

C.约定的报酬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增加数额但不得减少数额

D.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未恢复财产原状或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答案】AD

【解析】《信托法》第35条规定,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的,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做出补充约定;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不得收取报酬。约定的报酬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增减其数额。第36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66.50岁的徐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0岁,而该类保险对受保人限制在45岁。关于保险公司的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保险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C.保险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有权宣布该合同无效

【答案】AC

【解析】《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16条第3款、第6款的规定。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67.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解析】BC两项,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A项,《反垄断法》规制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故仅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D项,《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68.甲、乙两个工程承包单位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参与竞标某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工程,关于该联合体投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B.如果中标,甲乙应就各自承担的部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

C.如果中标,甲乙应就中标项目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中标,甲乙应就中标项目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C

【解析】根据《招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9.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答案】ABC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70.甲公司账户设置混乱,不能反映其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税务机关决定对企业进行税额核定,具体的核定方法包括(  )。

A.参照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税负水平核定

B.参照国家公司参照的税额核定

C.按照营业收入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

D.按照耗用进行核定

【答案】ACD

【解析】应纳税款核定的方法包括: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率的方法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上述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还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三、案例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企业将其生产设备抵押给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2009年9月6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甲企业又与丙银行协议将其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置抵押,借款600万元,双方于2010年9月10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9月20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登记。甲企业仍资金不足,又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丁银行借款3000万元,双方于2010年10月5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10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企业还将其所有的汽车质押给戊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2010年11月1日订立质权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次日交付质物。以上债务履行期届满,甲企业因经营失败不能偿还借款,债权人发现,在抵押期间,乙企业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甲企业的产品若干,戊企业于2010年10月22日租赁了甲企业抵押给丁银行的地上建筑物一栋。

71.甲企业为丙银行设立的抵押属于(   )。

A.共同抵押

B.固定抵押

C.浮动抵押

D.最高额抵押

【答案】C

【解析】浮动抵押,是指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72.关于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权设立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   )。

A.乙银行的抵押权于2010年9月6日设立

B.丙银行的抵押权于2010年9月20日设立

C.丁银行的抵押权于2010年10月20日设立

D.戊银行的质权于2010年11月1日设立

【答案】AC

【解析】AB两项,《物权法》第188条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乙银行与丙银行的抵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分别为2009年9月6日以及2010年9月10日设立。C项,第187条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丁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即2010年10月20日设立。D项,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2010年11月2日,甲将质物交付戊银行时,质权设立。

73.甲企业的生产设备上同时存在乙银行、丙银行两个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银行优先受偿

B.丙银行优先受偿

C.乙银行和丙银行按债权比例受偿

D.乙银行和丙银行均等优受偿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由于丙银行进行了抵押登记,故其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未登记的抵押权。

74.关于本案中抵押权实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对抗乙企业

B.丙银行的抵押权因已登记而可以对抗乙企业

C.戊企业的租赁关系不受丁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D.戊企业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丁银行的抵押权

【答案】BD

【解析】AB两项,《物权法》第188条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D两项,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二)

2011年5月,A公司为扩大经营准备修建一栋商业楼,为此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建该大厦,A公司先付工程款的2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为完成建设工作,B公司向C公司购买一台推土机,价款100万,分五期支付,每期20万;B公司向D公司租赁一台挖掘机,由于A公司未能按期提供工程图纸,B公司只好停工。停工期间,B公司私自将D公司的挖掘机转租给E公司;将推土机卖给F公司,双方交货付款完毕。一个月后,D公司对转租提出异议。由于资金困难,B公司在向C公司支付两期价款之后,第三期价款迟迟未付,C公司多次催付无效,与B公司发生纠纷。为筹措资金,B公司向G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由H公司提供保证担保,G银行由于内部手续审批原因,在8月15日才向B公司支付借款且扣除了利息5万元。在延期一段时间后,B公司完成了工程。经验收合格。此时,A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剩余款项。

75.就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所形成的建设合同法律关系,B公司有权(  )。

A.请求A公司赔偿停工损失

B.顺延工程日期

C.申请法院对该商业楼拍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对该商业楼行使留置权

【答案】ABC

【解析】AB两项,《合同法》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CD两项,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76.关于B公司,C公司与F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C公司无权请求B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B.C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B公司与F公司所签订合同有效

D.C公司有权请求F公司返还推土机

【答案】ABC

【解析】AB两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B公司需依合同按期支付价款,B公司未依约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又依据《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由于B公司按约定分五期支付价款,却迟延支付第三期,即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所以,C公司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公司和F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已完成交付,故F公司已获得推土机的所有权,C公司无权要求返还。

77.关于B公司、D公司与E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公司有权解除与B公司的租赁合同

B.B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C.D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返还挖掘机

D.E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CD

【解析】AC两项,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B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租,D公司作为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后,B公司占有租赁物欠缺法律基础,D公司作为所有权人有权主张返还。BD两项,B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但是D公司依法取回挖掘机后合同无法得到实际履行,E公司可依据有效的租赁合同主张B公司的违约责任。

78.关于B公司,G银行与H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B公司与G银行的借款合同于8月15日生效

B.B公司有权请求G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B公司有权按照95万元偿还利息

D.H公司应对B公司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D

【解析】A项,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合同在自然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B公司与G银行的借款合同于双方意思表示生效时即成立,由题干可知,该时间应早于8月15日。BC两项,《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B公司有权按照95万元偿还利息。但法条并未规定贷款方将借款利息在本金中扣除时要承担违约责任。D项,《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题干中并未表明H公司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方式,故应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

尚某(20岁)与贾某(19岁)系好友,贾某已办理好国外某大学留学手续,便邀请尚某共同出游庆祝,恰好尚某刚取得驾驶资格,并购买小汽车一辆。2012年3月10日,贾某,尚某共同出游,尚某开车,车辆行驶在某段高速公路之时,突然一只野狗窜至马路中间,尚某慌乱中猛打方向盘,以图躲避,飞速行驶的轿车在撞死野狗之后,行进约50米斜着冲出路堤,撞伤正在高速公路旁耕地的农民曹某。尚某、贾某二人均未系安全带,尚某受轻伤,贾某受重伤,且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后经查明,尚某所驾驶的车辆当时是在规定的高速公路限速内行驶的,野狗突然窜出主要是由于高速公路的防护网破裂未及时修补,该高速公路由天目公路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尚某的轿车已投保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但未投保其他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79.关于曹某因受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B.尚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天目公路管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应由尚某与天目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C

【解析】A项,尚某的轿车已投保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故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B项,尚某驾驶机动车撞伤曹某,依法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C项,天目公路管理公司未及时修补高速公路的防护网破裂,导致野狗闯入公路从而引发险情,天目公路管理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D项,《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中,尚某与天目管理公司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0.关于贾某所受人身伤害的损失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B.尚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天目公路管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贾某应自担相应的损失

【答案】CD

【解析】A项,由于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贾某属于本车人员,故其所受损失并不在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之内。B项,尚某对于贾某所受损害并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C项,天目公路管理公司未及时修补高速公路的防护网破裂,导致野狗闯入公路从而引发险情,天目公路管理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D项,贾某没系安全带,对于其所受损害也有过错,应自担相应的损失。

81.关于尚某所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B.天目公路管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尚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D.天目公路管理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BC

【解析】A项,同贾某一样,尚某也属于机动车本车人员,故其所受损失并不在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之内。BD两项,由于天目公路管理公司未及时修补高速公路的防护网破裂,导致野狗闯入公路从而引发险情,天目公路管理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C项,尚某没系安全带,对于其所受损害也有过错,应自担相应的损失。

82.贾某起诉至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诉讼请求,其中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A.残疾赔偿金

B.残疾辅助器具费

C.大学期间学费及因伤残的额外支出

D.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ABD

【解析】AB两项,《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本题中贾某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后果严重,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四)

某公司原为某市重点独资公司,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该市国资委,2008年6月该公司设立时,任命甲、乙、丙三人为公司董事,其中丙为公司职工代表。另该公司成立监事会,其中丁、戊为职工代表,公司任命甲为董事长,乙兼任经理。

公司经营三年后,因扩展业务需要,于2011年11月,拟发行债券;2012年2月,该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改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83.关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B.董事丙应由该市的国资委委任

C.董事长甲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D.董事乙兼任经理应当经过该市国资委同意

【答案】ACD

【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67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C项,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D项,第68条第2款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84.关于该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应该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C.监事丁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该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70条第1款、第2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85.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经过该公司董事会决定

B.应当报该市国资委决定

C.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

D.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答案】AB

【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31条、的规定,发行债券属于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又根据第32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86.关于该公司改制成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程序的讲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市国资委作出改制决定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该市人民政府批准

B.该公司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等内容

C.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员的,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D.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的,可不对折价财产进行评估

【答案】ABC

【解析】A项,《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0条第2款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BC两项,第41条规定,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D项,第42条第2款规定,企业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或者股份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折价财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价格作为确定国有资本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额的依据。

(五)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购进一批聚氨酶(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委托乙企业帮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款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帮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税款5.1万元。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当月全部销售,收到不含税款300万元。

(注: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87.关于乙企业和丙企业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产品的行为中涉及消费税征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企业负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B.丙企业负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C.乙企业负有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D.丙企业负有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答案】AB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88.甲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是(  )万元。

A.81.6

B.55.76

C.32.64

D.30.6

【答案】B

【解析】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则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28+300)×17%=55.76。

89.甲企业当月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A.50.63

B.32.64

C.30.6

D.23.12

【答案】B

【解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其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则甲企业的进项税额=1.7+0.34+25.5+5.1=32.64(万元)。

90.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   )万元。

A.23.12

B.32.64

C.50.63

D.55.76

【答案】A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进口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5.76-32.64=2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