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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延安时期党建设廉洁政治的成功举措
延安时期,是指从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至1948年3月中共中央东渡黄河迁驻华北,大约13年的时间。这13年是党在局部执政条件下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取得卓越成效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将建立廉洁政府、厉行廉洁政治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的最高目标。中央明确指出,全党必须明白,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旗帜,这是陕甘宁边区廉洁政治的根本点。廉洁政治本质上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廉洁政府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政府。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展开了长期的、连续的反腐败斗争,不仅有效克服了局部的腐败现象,保持了自身的政治活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政治信任,而且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