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语的故事
我们知道,语言的融合过程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了,因为拉丁词汇也同样进入了欧洲日耳曼语支中的其他几种语言之中,比如古高地德语、哥特语、古撒克逊语等。古撒克逊人,无论他们来自何处,都不可能对这个影响无动于衷。所以我们才会发现拉丁语scrinium一词(意为“装书籍或纸张的柜子”),于古弗里斯兰语为skrin,于古高地德语为skrini,于古挪威语为skrin(读screen,带/sk-/音),于古英语为scrin(读shreen,带/∫/音)。在古英语中,这个发音形式的不同告诉我们,该词有可能在很早之前就已进入英语,它反映着在那个时代(也许是第3世纪早期),盎格鲁-撒克逊的发音正处于变化之中,单词中的sk形式正在由/sk/的发音转向/∫/。这样的过程叫“腭化”,同样见于类似的其他单词之中,比如fish和dish(源自拉丁语的piscis和discus)。这其实是一种十分自然的发音变化——正如喝酒过量的人,想要说出带有/sk-/的发音的单词时,他的话音都会产生这样的变化——也是一种重要的区别特征,它使古撒克逊人的发音,较之于他们的古斯堪的纳维亚同伴,听起来一定非常不同(第20页)。假如shrine进入英语的时间较晚一些,是在腭化趋势结束之后,它就一定还保留着/sk-/这个读音,而在现代英语中,我们也就应该将其读作skrine /skrain/。比如school一词,由于进入英语的时间的确较晚,依旧保留着/sk-/的发音,所以我们也都说skool而不说shool。
目前尚不完全清楚的是,在与大陆接触的时段中,究竟有多少古典拉丁词汇和世俗拉丁词汇进入到英语之中。在一项颇具影响的研究中,玛丽·塞让森(Mary Serjeantson)列举了一组数字,其中183个来自此时的欧洲大陆,114个来自450到650年间,另有244个来自650年至征服期间。1但是,如同其他研究这一时期的学者一样,她也不得不承认,要确定某个借词属于哪个时段,通常都是不可能的。一个拉丁词要进入英语,其可能的路径并非只有一条。首先,拉丁词汇可以在罗马征服时期进入不列颠的凯尔特语,其中的一些,在罗马人于5世纪早期最终离开之后仍在日常生活中继续使用,结果被盎格鲁-撒克逊人接了过来。也有这样的可能,罗马人离开后,拉丁语的影响仍在继续发挥,那些具有贵族气派的不列颠人也许依旧继续使用拉丁语,视之为上层社会的一种媒介。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就应该看到,日常使用的言语中应该有大量的拉丁词,其中的一部分会被同化,从而进入盎格鲁-撒克逊语。另一方面,如果这些情况都不曾发生,那么进入不列颠的那些拉丁词,就很可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己带来的。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不列颠和欧洲大陆之间存在持续不断的贸易往来,所以盎格鲁-撒克逊人虽首先抵达了不列颠,但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仍有新的拉丁词汇在源源不断地输入。还有最后一种可能是,在圣奥古斯丁于597年抵英之后,说拉丁语的修道士一定产生了重要影响,拉丁现象(Latinisms)随口可见,犹如今日仍旧使用的情况一样,用奥威尔的话说,这是一种modus operandi[惯用手段],借以显示自己的magnum opus[伟大事业]既gravitas passim[庄严肃穆],又inter alia[异乎寻常]。由此看来,面对一个给定的拉丁词,要确定其究竟是如何进入英语的,往往会很成问题。
看看大陆时代进入英语的那些词汇,我们可以发现,拉丁词覆盖的语义范围颇为宽泛,包括动植物(含鸟类和鱼类)、饮食、家用器皿、容器、钱币、金属、服饰、定居点、房屋、建筑材料以及军事、法律、医药和商业等。它们绝大多数都是名词,也有少量动词和形容词。嵌板 3.2中所列举的就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当我们进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观察他们的早期定居情况时,我们还会发现,原有的语义范围仍在拓展之中,而不断增长的宗教和学术词汇则反映了与日俱增的传教活动及其影响。其中的一些见于嵌板 3.3。
这些列表中的大部分词汇都比较幸运,至今仍旧保留在语言之中,废弃不用的只有少数几个。而在早期时候,近乎一半的拉丁借词的最终结局都是惨遭淘汰,那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消失的原因各不相同而已。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是在古英语时期被取代的,比如fossere,该词很早就与spade一同竞争,第8世纪初的《埃皮纳勒-埃尔福特词表》(Epinal-Erfurt)和《科珀斯词表》(第1087、2079行)都曾用fossere来注释拉丁词vangas,但最终获胜的却是spade。通常情况下,取代者都是在中世纪才进入的词汇,比如pocket,虽是在13世纪经由诺曼法语进入英语的,却最终取代了早期古英语的bisæcc“pocket”(源自bisaccium)——见嵌板 3.4。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在借词阶段的后期(第155页),原有的拉丁单词(Latin words)被其他一些后起的所谓“拉丁词语”(Latinism)所取代。比如古英语的diht(意为“说、指导”),其源头是拉丁语的dictum,而非现代英语dictum的直系祖先,虽然后者也借自拉丁语,但在17世纪才借入的。不管哪个原因,这一时期的拉丁借词都没能保留到现代英语之中。另有很多单词,如fifele(“扣子”,来自fibula)和fæcele(“火炬”,来自facula),或gellet(“盆、盆地”,来自galletum)和gabote(“小鱼”,来自gabata),或sinop(“芥菜”,来自sinapis)和strægle(“床垫”,来自stragula),虽在今天已经废弃不用,但在早期的盎格鲁-撒克逊语言中,它们都是很时髦的字眼。
向拉丁语借用词汇,在整个古英语时期从未有过中断;但是,由于教会的影响正日益扩大,借词的性质也随之发生了相应变化。绝大多数的早期借词都是经由口头方式进入的,而现在则经由书面媒介涌入了大量的学术和宗教词汇。虽然日常词汇仍在继续进入,比如rose (“玫瑰”来自rosa)、bete(“甜菜根”,来自beta)、cama(“马勒”,来自camus)等,但60%以上的后期借词都更加抽象、更具学术性、更加专业。在10世纪晚期(维京人的攻击刚刚停止,第65页),当本笃会修道院再度复兴以后,绝大多数的拉丁借词都明显地打上了教育的烙印。这样的倾向并不奇怪:教会的教育必须面向盎格鲁-撒克逊大众,而新的概念、新的人事、新的组织程序等,全都需要新的词汇加以表达。借用拉丁词汇,对于传教士来说,并不是他们的唯一渠道。事实上,更为重要的是借用其他语言手段。手段之一是采用日耳曼词汇来表达拉丁语的意义,这样的例子包括rod和gast。Rod原为“杖”、“竿”之义,借用之后则指“十字架”(第31页);gast原指“恶魔”,而借用之后则指“灵魂”或“圣灵”。手段之二是参照英语诗歌中屡见不鲜的造字方式创造全新的复合词,比如将拉丁语的要素移植到对应的日耳曼语中。以这样的方式就能将liber evangelii变成godspellboc[福音书],将trinitas变成þriness[三位一体]。但与此同时,拉丁借词还同时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如嵌板3.5所示。
有一点非常有趣,即某些借词虽然都源自拉丁语,却经历过两次借用,这在嵌板3.6的选词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比如在8世纪早期的《科珀斯词表》中,释者就曾将corinadrum[芫荽]解作cellendre(第569行),但我们也发现,在埃尔弗里克的作品中,其形式却是coriandre。出现这样的所谓“同源词”(doublet)并不奇怪。在通讯落后、文化传播仅限于两代人的时代,因为释者对前人的使用可能浑然不知,所以一个单词很容易被重复借用。另一种可能是,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努力,一种旨在与早期用法相区别的自觉行为,尤其在一个崇尚博学的年代,作家们会借以显示他们的拉丁修养。第三种可能是,词汇的发音确实已经改变,使得早期借词的意义已经无从识别。
进入古英语的拉丁借词,仍然保留在现代英语中的,只有100个左右。另有几个可以在地域方言中听到,比如sicker[安全],其在阿尔弗烈德统治时期为sicor,借自securus,今天依然还能听到的地方包括苏格兰大部、爱尔兰以及英格兰北部各县。有很多因素都使得某些拉丁词不能流传至今。有些是因为所指的事物和概念已经不再使用,比如pilece(“皮制长袍”,来自pellicea),buteric(“皮瓶”,来自buta),dinor(“银币”,来自denarius),mydd(“蒲式耳”,来自modius)。有些词汇纯属学术用语,从来就知之者甚少,显然只局限于书面语,而且即便在书面语中也只是偶尔使用,如《林迪斯芳福音书》中的cursumbor[薰香]。但主要原因还是法语词汇,在中世纪(第144页),数以千计的法语单词进入英语之中,法语的影响势不可当。古老的拉丁词汇只有根深蒂固,才能直面这些更现代、更时髦的形式,才能避免被取代。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拉丁借词已经很好地融入古英语中,以至于没有词源词典的帮助,我们根本无从识别它们与日耳曼词汇的区别。下列24个单词中,12个是拉丁词,12个是日耳曼词,可到底谁是谁呢?
belt, bin, cook, craft, cup, day, earth, god, good, gold, home, light, pan, pit, post, pot, red, sack, sock, stop, sun, wall, wife, work
(答案见第540页。2)有人坚持认为,相对于拉丁词汇,日耳曼词汇总是更像英语,然而,类似这里的例子-以及“基本词汇”中某些成对使用的词,比如dog和cat(前者为日耳曼词,后者为拉丁词)-却给他们提出了一个巨大的挑战(见嵌板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