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的哲学](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930/24905930/b_24905930.jpg)
第六节
对观察事实的科学研究会引导我们做出一些概括,我们把这些概括称为自然规律。概括是物理知识的假设-观察性质最明显的来源,因为它非常明显地超越了现实的观察,并会断定如果进行必要的程序,就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观察到某种东西。
我认为,有时我们会坚持自然规律是知识的系统化,而不是对知识的概括。理想地说,我们有可能接受现存观察知识的系统化,不必预先判断任何未来的观察是否会与这个系统相一致。对于一位坚持这个观点的人来说,每次看到一个新的观察遵循这个规律时,他都会相当惊讶。例如,博德(Bode)的行星距离规律可以被看作是关于他那个时代已知的六大行星距离的系统化陈述,并且不指望能适用于随后发现的行星。对于已被阐明的具体规律来说,也许这是应当采取的正确态度,但是这确实不能普遍地应用于整个物理学。我们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博德的系统化会继续在普遍化所净化的物理学中也是可能的。除非我们接受某些先前的概括,例如光以直线传播,否则,就不能确定行星的距离。事实是由观察得来的概括,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从一开始在物理科学中就是这么做的;我们必须把概括与观察本身一样看作是科学方法的一部分。而且由于这些概括,假设-观察要素便进入一组科学知识之中,被承认有权继续存在。
我们的主要结论是,尽管具有这种方法上的差异,物理知识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同质的;如果观察程序得以进行,它就是关于什么是这种观察程序的结果的知识,包括作为一种特别情形的已得以完成的任何观察程序的结果的知识。
在物理学的进步中,个别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已融入这些普遍性的概括之中。如果我们说,整个物理学知识在总体上是由这样的概括构成的,这样说是正确的吗?根据我们所说的物理学是狭义的(包括化学,但不包括天文学或其他观察性的科学,以区别于实验性的科学),还是广义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在我看来,从狭义上说,物理学只是关于普遍性概括的科学。物理学家对特殊的事实不感兴趣,除非这些事实能作为概括的材料。如果他研究一个特殊的铁块,这个铁块就是表现铁的普遍属性的样本。另一方面,天文学家就是对我们碰巧生活于其上的一块特殊物质感兴趣,不管它是否是普遍意义上的行星的样本。他对火星上存在的植被好奇,当下一颗明亮的彗星将要出现时,一颗较小的行星会多么的接近地球,如此等等。也许可以说,这不过是一位爱好者的兴趣,头脑更为严肃的物理学家对此已经不再考虑了;天文学家当然必定会确定地球的常数,正如物理学家必定会确定他的检流计的常数一样,但是,他没有权力对它们感兴趣。天文学家几乎不会达到一致;但是对此我们暂且不再深究。这就足以使我们可以说,这些特殊事实是通过物理科学的方法而获得的知识,在科学认识论上绝对不能忽略这种知识,这种认识论已经被我们界定为是以这种方式对我们所获得的知识的性质的研究;同时,这些事实在这种知识构成对其一种描述的宇宙中也是不可忽略的。
因此,我们一定要记住,并非关于物理宇宙的所有知识都是由关于自然规律的知识所构成的。这种警示并不像它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是多余的。我经常发现有这样一种印象,即通过解释可以把自然规律整体上的主体性消除,如同通过解释可以从整体上消除物理宇宙的主体性一样——这种观点是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