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序言
《法理学导论》乃为大学法科一年级学生所编写的教材。自2006年起,吾校法理学课程分两段教学:其一,为大学法科一年级学生开设“法理学导论”,其二,为大学法科三年级学生开设“法理学原理”,其间也穿插向所有本科生开放的“法理学研讨班”课程。为适应这一教学安排,法理学的本科教材就分为两本:一本是《法理学导论》,另一本是《法理学原理》。本人勉为其难,承担第一本教材的主编,负责组稿、撰稿和全书统稿之任。
近年我国一些高校法律院系开始尝试法理学的分段教学,且已有相应的教科书刊行。总体看来,这些教材的编写尚处在探索阶段,未形成一定之规,本教材亦属尝试之作。我们在安排结构体例时曾考虑如下因素:其一,作为法学的入门教材,其重在为法科学生提供入门的法学知识,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重在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学意识,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其二,参照执行教育部《法理学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吸纳融合其知识点;其三,参考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有关法理学部分的内容;其四,以法理学界达成的基本共识为基础,适当体现吾校教学与研究的特色;其五,本教材与《法理学原理》在内容结构和理论深度上有适当分工,有关法本体论、法价值论和法学方法论中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交由后者来处理。
基于上述考量,本教材各章作者力求删繁就简,侧重基本概念、问题和知识的辨析、梳理和阐释。此外,我们对一些颇有争议的概念和问题组织多次内部的讨论,形成多数人认同的意见,而在存疑之处,则通过脚注反映学界的争论和我们内部的不同看法。这样处理,主要是为了教学的需要,我们不能把教科书写成“观点争议”的汇编,同时也不能在教材中强行将一己之见确定为普遍的知识范式。我们在每一章后面附加“本章要点”,将各章之重点知识、概念或问题予以归纳,意在帮助学生阅读时加深理解或进一步思考。
本人一直认为,法理学乃法律思想精华之凝结,殊难以教材形式编写之。从根本上讲,法理学思想散见于历代思想家的论著之中,而一切所谓法理学教材只不过是对这些论著之思想的复述和整理。自然,本教材也是这样一种复述和整理的产物。尽管如此,我们这些编写者仍然不敢对法理学之题材有丝毫的怠慢,而尽力以专业的标准对待法理学所涉及的论题。如果本书尚有缺憾,实非编写者态度不诚,乃力有不逮尔。
全书编写的分工为(以章节先后为序):
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引论,第一章,第七章,第八章;
白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二章,第三章;
侯淑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第四章,第十章;
王夏昊(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五章;
王称心(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六章;
宋在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九章,第十七章;
马茵(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第十一章;
柯华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十二章;
王宏哲(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第十三章;
张莉(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第十四章;
蒋立山(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十五章,第十八章;
王新宇(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第十六章。
本教材顺利完稿,端赖吾校法理学研究所全体同仁齐心协力、精诚合作。对大家的相携相助,深表谢意。同时,对北京大学出版社邹记东副主任和白丽丽编辑为本教材所给予的支持和努力,亦一并致谢。
舒国滢
2006年4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