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选官政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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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唐代文官铨选制度的调适

唐代选官制度尤其是文官铨选制度的研究,在唐史研究学者中曾经受到重要的关注,有众多论著先后刊布。如章群:《唐代考选制度考》,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 1954;任育才:《唐代铨选制度述论》,收入《唐史研究论集》,台北鼎文书局,1975;王寿南:《唐代文官任用制度之研究》,收入《唐代政治史论集》,台北商务印书馆,1977;宁欣:《唐代选官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但是,由于选官制度涉及的内容非常庞杂,而且一直处于不断地变化调整之中,其中许多具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也缺少对其发展变化的总体把握。尤其是放在隋朝建立铨选制后,铨选制实施之初遇到了众多问题的背景下,其调整过程及主要解决了哪些方面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并未有充分的关注。

由于唐朝建国之初一直处于战争状态,一方面大规模战争刚刚结束之时,人心未定,“士不求禄,官不充员”《新唐书》卷四五《选举下》,中华书局,1975,第1174页。,另一方面官员的选任难以走上正轨,而是通过“课人赴调”“赤牒授官”等临时措施加以任命。尤其是各级地方政权需要全面重建,因此,还在战争过程中,许多军将即被授予随即选补地方官的职权。如郭孝恪为宋州刺史,高祖令与徐经营武牢以东,“所得州县,委以选补”《旧唐书》卷八三《郭孝恪传》,中华书局,1975,第2773页。。刘仁轨即是在武德初年由河南道大使任瑰赤牒补息州参军《旧唐书》卷八四《刘仁轨传》,第2789页。。在武德、贞观时期,有一批原来隋朝的地方官吏被陆续起用,并先后被任命为县令。如隋大业年间担任资官县令的袁天纲,武德初即由蜀道使詹俊赤牒授火井县令《旧唐书》卷一九一《方伎·袁天纲传》,第5092页。。武德四年(公元621)平窦建德后,以郑善果等为慰抚大使,其中“选补山东州县官”为主要任务之一《资治通鉴》卷一八九《唐纪五》高祖武德四年,第5925页。。此外,开国战争中立有战功的许多军人,在中央各级衙署安排不了的情况下,也被安置为州县官吏。马周在贞观十一年(公元637)上书论刺史县令选授之轻时,便提到“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方始外出。而折冲果毅之内,身材强者,先入为中郎将,其次始补州任”。而县令的选授同样不加铨简,所谓“县令既众,不能皆贤”《旧唐书》卷七四《马周传》,第2618页。。唐代的铨选制度,确切地说,狭义的文官铨选,是在贞观后期初步建立起来的。其前提是对于中央和地方官吏员额的核定,改变此前“课人赴调”的权宜办法;尤其是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在并省州县的基础上,对地方官吏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将地方官真正纳入吏部铨选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