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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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穿马鞍鞋的人!”我喘着气说。

“当然。我得解释一下,米勒大人。过去,毛拉很乐意谋杀那些弗兰基,但是每杀死一个弗兰基,都会给阿富汗带来很多麻烦。所以他们只好罢休。”

我一听到这个阿富汗语中对应“foreigner”的词汇就觉得糊涂。第一批亚细亚学生看到这个外形难看、词义更丑陋不堪的字眼儿时,发现字母g和n这种不寻常的组合令他们大惑不解,于是就发明了一个富有表达力的读音,把所有的字母都念出来,满嘴都是仇恨、嫉妒和蔑视。有些人把它念作“弗兰基(ferangi)”,“g”音重读,有些人念“法兰基(faranji)”,其他人读成“弗兰金(foreggin)”,意思是一样的。

“毛拉们不会谋杀弗兰基的。”努尔·木哈姆德安慰我。

“我觉得咱们应该马上去集市。”我提议。

“我觉得我不能去,米勒大人。我在场会减少您的影响力,也会减少我的影响力。”

“我同意,但是如果出现危险情况,我想要你在场。”

“喀布尔的集市里能出现什么危险?”努尔·木哈姆德困惑地说。

“我们刚才都看到了。会有谋杀。”

“但是不会谋杀弗兰基呀。”努尔安慰我,他不愿意跟我一路,就回去做他的日常工作去了。

他走后,我打电话给安全部门,要求准许两位海军陆战队员离岗,虽然对方大声嚷着表示抗议,但是我威胁说要把代理大使也叫来,对方就立刻同意了。透过窗子,我看到那两个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的战斗英雄急匆匆地跑到出口处的大门。我把麦克斯维尔小姐唤来,告诉她:“我要去集市。”

“好啊,”她回答,抓起自己的帽子,“我把戏剧打印件送过去。”

我走到出口大门,叫警卫给我叫一辆“候的”,几分钟之后,一位司机开着世界上最不舒适的出租车停在了路边:一辆马拉两轮车,司机自己舒舒服服地高坐在动物毛发制成的坐垫前面,而乘客只能勉强坐在木头做的斜椅子上,面朝着车子的后部。木头车轮上绑着废旧汽车轮胎做成的细条,好帮助“候的”驶过颠簸、结冰的街道。

有人告诉我,外交官和军人对他们服务的第一个海外驻地会产生思乡之情,我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就我来说,回忆阿富汗的时候之所以带着深情,只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它是地球上最狂野、最怪异的土地,在青春年华来到喀布尔,这本身就是一场奇遇记。眼下,我正坐在“候的”里头,要去执行一项匪夷所思的任务,我又想到了这个野蛮的国家,还有我周围那些激烈的矛盾。

喀布尔城坐落在几条商队路线的交汇点,这些商队路线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喀布尔城西边被约一万七千英尺高的科依巴巴山脉包围,北边的是更加高耸巍峨的亚细亚最高峰之一,兴都库什山脉。冬季,这些崇山峻岭为皑皑白雪所覆盖,那种身处由冰块和花岗岩镶边的碗钵之中的感觉令人终生难忘。

喀布尔,去过的人都把它叫做磕布尔,没去过的叫它喀波尔[4]。这座城市的形状好像一个横躺着的巨型大写字母U,封闭的一端在东面,那里是喀布尔河流过开伯尔山口的地方,开口的一端在西,面朝着科依巴巴山脉。U型的中间一段是一个巨大的山丘,要是放在我的老家马萨诸塞州可称得上是高山大川了。美国大使馆和多数欧洲使馆就坐落在U型北部的那条腿上,眼下我正离开那里,而集市、清真寺和生机勃勃的城市生活则在南部的那条腿上,眼下我正赶往此处。

就在我们奔波在去喀布尔城市中心的路上时,我想到了堪称阿富汗特色的第一个矛盾之处:我在街上看到的男人长得都比我更像犹太人。他们个子很高,深色皮肤,敏捷灵活,黑眼睛闪闪发光,还有着闪族人那种突出的大鼻子。他们自称是以色列失散部落的子孙,其祖先于犹太人大流散时期抵达了这片高原,对此他们深感骄傲。但同时,阿富汗人记起本国的古称叫做雅利安那国,在动荡的20世纪40年代,他们被阿道夫·希特勒收编,被其称为世上最古老的雅利安民族的一支,成为希特勒的特殊子民。骄傲的阿富汗人对这两种身份一视同仁,一概笑纳,所以他们自然可以夸口说,虽然他们源自犹太部落本尼以色列的一支,但是一旦抵达阿富汗,他们就不再是犹太人了,而是建立了雅利安种族。有些阿富汗人的友邦在别处也提出了类似的论调,差不多也说得通。

阿富汗男性的服装非常引人注目。少数受过教育的平民和官员穿戴得跟努尔·木哈姆德一样:都是西式服装,毛领外套和波斯羊皮制成的帽子,闪闪发光,派头十足,其形状不是像美国海外退伍军人协会的帽子,就是像个土耳其毡帽。其他人穿民族服装:让脚趾头垂在雪地里的套鞋,鼓鼓囊囊的白色阿拉伯式裤子,巨大的白衬衫,衣角露在外面,长及膝盖,在微风中轻轻晃动,还有图案丰富的背心,用西式布料做的外套,脏兮兮的头巾,一角耷拉在肩膀上。如果是山里来的部落成员,则会携带步枪,有时候还挎着子弹带,上面满满的都是弹药。我很怀疑是否还能在别处找到这样的国都,在大街上晃着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人,而且大部分部落成员除了步枪以外还带着匕首。阿富汗的教化程度只有从那些带着土耳其毡帽的官员身上能看出来,文明社会在这里没什么生存空间。

刚到阿富汗的日子里,我注意到这些刚烈的部落成员成双成对地从山上走下来,可能是刚刚完成伏击任务,其中一个人表现出十足的男子气概,而同伴则一定会表现出女性特点。他故意学女人走路,手里总捏着帕子,还用牙齿叼着花。一般这个女气十足的同伴都是涂脂抹粉,或者化着眼妆,而且总握着较为粗壮的那个同伴的手。

再仔细看看喀布尔的街道就真相大白了。街上根本看不见女人。我在这个国家待了一百多天,还没见过一名女性。我去过一些大人物的官邸,例如沙·汗的府邸,参加社交活动,但是我还没有获准见到任何居住在那里的女性。正是这种现象解释了那些男性的诡异行为:在公共生活中抹去所有的妇女之后,阿富汗人意识到女性的特点仍有可取之处,于是把这些特点派了给男性。在喀布尔上了冻的街道上,我看见的女性姿态,跟我在巴黎大街上看到的一样多,只不过这里是由男性做出来的。

当然说我没看见过女人也不准确。“候的”拉着我跑来跑去的时候,我经常能看见那些戒备森严的高墙里闪过的一个个模糊的人影,从头到脚裹在布料里。那些都是妇女,阿富汗习俗要求她们不穿罩袍就不许在公共场合出现。穆斯林教徒全身披着罩袍,只能透过一个很小的绣花蕾丝的长方块看外面,但是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有很多受过教育的阿富汗男人憎恨罩袍,他们告诉我们,被迫穿着罩袍对女性的健康有害,还会损伤她们的视力,但这个传统却还保留着。一到十三岁,所有的女性就会被赶进这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从此无法逃离。

然而,我必须得承认,这些鬼魂一般的人影,让城市生活有了一种深沉的性感。她们所穿的往往是昂贵的织品,上面有美丽的褶皱。与她们相遇自有一种神秘性,让人不由得猜想着这个蚕茧后面藏着何等可人儿。我很少如此关注女人,或者说,痴迷女人,因为我身在阿富汗,而这里看不见女人。

“候的”把我放在清真寺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这座清真寺像个小型要塞,有两座祈祷用的光塔,坐落在城市的中心。我注意到门口站着三个毛拉——又高又瘦,头发蓬乱,胡子下垂,还有凶狠的眼睛——看起来,他们在守护这座圣殿,并且还在谴责我这个异教徒靠得太近了。我彬彬有礼地注视着他们,而他们毫不掩饰地用仇恨回瞪着我,我心想:就是这样的人统治着阿富汗!

这时,其中一个人,显见得是刚从山上下来,突然发觉我身后有什么异样,于是开始用普什图语高声诅咒起来。另外两个毛拉受到他的鼓动,也开始冲过来,我迅速地躲到一旁,让他们冲过去。他们穿着长袍,摆着胡须,像田里的稻草人似的冲过去之后,我从他们背后看过去,想找找究竟是什么东西令他们如此震怒。我发现打字员麦克斯维尔小姐坐着使馆的吉普车进了城,现在正沿着公共走道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怀里还抱着晚上我们要朗诵的八份打印稿。毛拉们发现了她,一个没穿罩袍的女人,觉得有义务因为违反教规揍她一顿。他和同伴们完全没想到麦克斯维尔小姐是“弗兰基”,他们高声叫骂着向她猛冲过去。

我还没来得及保护她,那三个高个子的毛拉就一窝蜂地冲了过去,向她伸出老拳,胡子和鹰钩鼻让他们看起来活像漫画里的宗教狂热分子。更糟的是——无论是当时还是事后回顾都更糟——他们还往她身上吐口水,接着麦克斯维尔小姐那神色恐怖的脸上开始有粘稠的秽物淌了下来。

我向那群人冲了过去,抓住毛拉,用普什图语大声喊着:“住手,你们这些笨蛋!她是‘弗兰基’!”

幸亏我能说当地语言,这救了我一命;圣徒们退后了,听到我讲普什图语,他们吓了一跳,否则我这个“弗兰基”居然胆敢袭击教士,说不定他们会煽动教众把我干掉。一个警察悠闲地走过来,故意慢腾腾的,因为他可不想跟毛拉冲突,然后他镇静地说:“大家听我说。咱们这是在喀布尔,不是在山里。放开这女人。”随后这三个狂热的毛拉又去河边给清真寺守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