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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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老爸求爱记

老妈曾经告诉我,老爸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求婚。首先,他需要时间确定这是真爱。在遇到老妈之前,他曾犯了一个错误,一个错误已足矣。其次,老妈当时还是格拉梅西公园海恩斯女子学校的学生,他可不能娶一个女学生。另一个问题是,她很有钱,至少她的哥哥是老爸所知的华尔街上最富有的人之一。老妈的哥哥奥尔登·斯托克韦尔拥有一艘游艇,还有一缰四马的马车。他开着私家车四处旅行,在纽约的默里山有一栋房子,在伦敦的梅菲尔区[1]也有一栋。老爸称他为大款。

老爸是个谨慎的年轻人,他认为如果娶一个大款的妹妹,她可能会希望他能给她数不尽的荣华富贵,超出他的所能,或者其实是超出他愿意做的范围,所以对此有些抗拒。

这时,已经有些求爱者向老妈表达心意,即使她还没毕业。她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被求了六次婚。其中一位是个老头,在老妈儿时,他就在美国俄亥俄州佩恩斯维尔认识她了。另一位是她在纽约一所教堂的周末学校的老师。其他几位也都是彬彬有礼的年轻纽约人,气质迷人,但他们醉酒的样子把老妈吓坏了。还有一位是个聪明、英俊的外国人,他是土耳其与意大利的混血儿,老妈曾经很喜欢、也很信任他,但是她并没有真正爱上他,他自己也感受到了。

其实她觉得她那个时候也不爱老爸。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很得当。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就坐在奶奶白色尖桩门的台阶上,凝视着马路的另一端,想象着有辆马车潇洒地停在面前,把她带走。她心想,这种事情,老爸这样的人可做不出来。

除了老爸之外,她所有的追求者都送过她特别漂亮的礼物,漂亮到必须得退回去,因为真的太贵重了,无法接受。他们也都送过花给她。但是,老爸从未想过要送她些什么。

她都不知道老爸这人是怎么想的。他太独立了。还有另一件让人气不过的事情,他甚至从来没有用好听的话恭维过她。然而,不知何故,他给她一种很真实的感觉,这是那些人所没有的。

1873年初,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老妈的哥哥奥尔登与杰伊·古尔德先生卷入了一场财务竞争,一夜之间,奥尔登就发现自己四面受敌,打击沉重。他损失了将近几百万。虽然房子和游艇都保住了,但他整个状况岌岌可危。

在这之前,他一直在为老妈的毕业派对精心策划。她是他唯一的妹妹,而他又是一个鳏夫。尽管损失惨重,他依然慷慨地进行着自己的计划。

客人来的那天是一个寒冷刺骨的晚上,奥尔登显得有些绝望。但他还是很自豪。他美丽的家里挂满了玫瑰花,一副花团锦簇的样子,有两个乐团在合作演奏,温暖的室内挂满了明亮的灯笼,摆放了一盘盘珠光宝气的礼品,送给参加舞会的人们作为纪念品。没过多久,一个警长坐在大厅里吸烟,那时管弦乐团正在演奏着《蓝色多瑙河圆舞曲》,仆人们匆匆离开,拿自己偷来的成捆的好东西打趣,商人们则把那些画和一箱箱的银子和板材绑了起来。那一天到来的时候,老妈坐在楼上的窗口边,看着自己的小马用银质缰绳拉着她的小马车,被带走了。

虽然奥尔登被深深地打击了,但是他的财力雄厚,根深蒂固,不可能一次就被击倒。他的生意和财产是两个分支,要毁掉他可要花不少时间。春天来了的时候,老妈坐上火车上去了俄亥俄州,留下她那个不再笑也不怎么说话的哥哥,而他永远不会承认失败。

就在这个时候,老爸向老妈求婚了。

姑姥姥拉薇妮娅听说这个消息后,立刻写信给外婆,强烈建议她同意老妈结婚。“戴伊家虽不富有,”她说,但是“他们一直过得不错。”但老妈还不确定老爸是不是自己的真爱。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过,她可以做一件事,她可以让老爸到佩恩斯维尔来。这是她试探每一位追求者的方法,这之后她才会认真考虑,这对她来说非常有用,对那些追求者来说也是如此。她认为,在决定与一个男人共度一生之前,他和她最好在她的老家见个面。

老妈从小生活在佩恩斯维尔。17世纪末,佛蒙特州和其他新英格兰人驾着有蓬大马车来到这座城市安定下来。这儿有安静宽广、绿树成荫的街道,有石头砌成的人行道,有树木环绕殖民风格的白色房子,每一栋都有自家的前草坪和花园,外面围着白色的尖桩篱栅,这是西部保留地[2]最美丽的城镇之一。虽然如此之美,但是它本身对舒适的定义又很简单淳朴。

老爸前面的最后一位追求者也来了佩恩斯维尔,他是个纽约的时髦年轻人,完全无法适应这种小城镇。他对镇上一家酒店的服务、习俗和票价限制都颇为不满。他也不习惯走在街上的时候,有人停下来盯着他看。他是个活泼善变的年轻人,这一切都让他感到特别沮丧,所以只好去喝酒解闷,醉得一塌糊涂。在这样一个小镇,什么事都会传得满城风雨,这件事也在佩恩斯维尔传开了,成了件丑闻。

他清醒之后,意识到自己造成了轰动,于是向外婆和老妈道歉,说自己“丢了他们的脸”。外婆说,他最好还是跟自己道歉吧,因为他并没有丢她的脸,他也做不到。他立马坐了下一趟火车回纽约,回去之后马上又把自己灌醉了。

老妈可不敢嫁给这样一个酒鬼,但是她还是对这个迷茫的年轻人同情不已,她心中留了个位置给他。她有点像母亲一样关怀着他后来的人生,甚至还跟他的孩子有联系。他这个喝酒的弱点一辈子都甩不掉了,但多多少少也是无害的。他骨子里是个愉快友善的人,每个人都对他颇有好感。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很容易气馁,而且对酒精毫无抵抗力。

老爸到佩恩斯维尔后,表现得与之前那几位截然不同。不管那些人对佩恩斯维尔有什么样的个人观点,他们都会守口如瓶,不会轻易表达。老爸则是立即脱口而出。他不光跟老妈说,还跟外婆外公说。他说,这里就像“一个该死的山洞”。

佩恩斯维尔的体面人觉得“该死的”这个词特别俗,根本没必要说出来,但另一方面,他们对老爸的坦率却没有极力反对,反而乐得不行。他看起来是个干净、充满活力、样貌讨喜的小伙子,而且他在佩恩斯维尔的那段时间,完全“滴酒不沾”。他告诉老妈,这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没有什么适合喝的,但是镇上其他人不知道这一点,他的清醒和活力给他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甚至还小小打动了外婆。她和老爸相处得并不是很好——不管是那时还是后来——但她说,她没有觉得他有何不妥。

他说,除非老妈答应嫁给他,否则他不会离开,还催促她快点答应。从他的第二句话里,老妈发现,虽然这句话的一部分是真挚热情的,但剩下的就是不耐烦——他想尽快离开佩恩斯维尔这个地方。老爸说,他应该觉得她也很想尽快离开那里。

他们六月份在纽约结了婚。那是一场安静的小型婚礼,在奥尔登的大房子里举行,只有十几名家人参加。奥尔登心情有些沉重。他不太喜欢老爸。婚礼仪式结束后,这对年轻的新人就立即远航去了法国。

一切发生的太迅速,就在这个时候,老妈开始有点动摇了。那时天气特别恶劣,老妈回到自己的铺位,待在那儿不想动,老爸提出给她拿点东西吃,老妈却求他不要去,还哼哼唧唧的。

老爸搞不懂是怎么一回事。他自己的胃口很好,也觉得天气挺清爽的。他怂恿老妈到甲板上去,向她保证,她去那儿一两个小时就好,不会有事儿的,只要她“自己努把力”。可他说什么都没用,于是他自己走了,呼吸了满满的海上空气,吃了丰盛的一日三餐,觉得老妈没能享受到实在太遗憾了。他一直在想能做些什么让她感觉好一点。一天下午,他满面红光地打开了他们的舱门。

“薇妮?”他说,“你觉得好点了吗?真希望你与我共进午餐了。”

没有回应。

“我吃了两份大块的鲑鱼哦,”他又说,想用美食诱惑老妈,“鞑靼酱也美味极了。”

老妈脑海中立刻浮现了一副生动的画面——厚厚的、特别特别厚的绿色酱汁溢满整个盘子——这画面可一点都不讨喜。她努力让自己忍住,微弱地恳求他:“现在不要跟我说话,亲爱的。”

老爸回到甲板上,大惑不解,开始抽雪茄。

老妈有一次告诉我,后来有一年她都没有办法吃鲑鱼,不管加不加鞑靼酱。

自从德国军来了巴黎又走了之后,他们俩都没有再去过巴黎。他们发现这个城市变得拥挤。当时波斯国王率领着自己浩浩荡荡的朝廷队伍来到法国,政府为了招待他们包下了整间酒店供其使用,城市里也布满了各种灯饰和祝宴。(当老妈描述巴黎那个季节的金碧辉煌时,老爸总是说,这酒店到最后肯定得好好用烟熏消毒一遍。)他们在街上散步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听到奔腾的马蹄声,接着波斯国王的骑手冲到街上,随着小号声逼近,国王也坐着自己的敞篷马车到来。老妈很兴奋,但老爸说就这么一个国王还没法让他兴奋。他说这国王是个讨厌鬼。

有一天晚上,森林公园那儿有个盛大的烟花表演,老妈坚持要去,所以晚饭后,他们穿着晚礼服出去了,两人都看得特别开心,但等他们准备回去的时候,发现一辆马车都召不到。虽然开始沿着香榭丽舍大道[3]走的时候还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老妈的拖鞋太薄了,而他们住的阿德娜大酒店离得太远,老爸不得不走走停停,让老妈休息休息。最后老妈的拖鞋完全磨坏了,只能穿着袜子试图跟上,老爸发现后,只好把老妈抱了起来。老妈这时已经累得不行,她希望让老爸觉得把自己年轻的新娘抱在怀中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如果距离短一点,老爸或许会这么想。但是,老爸走啊走啊,老妈还是那么重,一点儿也没有变轻。他想起来,开始他根本就不想来。他觉得很对不起老妈,他很爱她,但还是没法一直保持稳稳当当的,他摇摇晃晃地走着,街上寥寥行人都能听到他开始谴责国王。

他们后来再去欧洲,已经是二十多年后的事情了。夏末回到美国后,老妈去了趟纽波特,奥尔登在那里弄了一栋房子避暑,正硬着头皮想撑到最后,这时老爸突然发来一封电报把老妈召回纽约。1873年的经济大恐慌爆发,美国的战后繁荣逐渐崩溃,变成废墟,没人知道或猜得到未来会是怎样。他想让她陪在自己身边。

注释:

[1]梅菲尔区:伦敦高档住宅区。(译注)

[2]西部保留地:1786年美国康涅狄格州将该州西部土地让与联邦政府时为移民保留的地区,1800年划归俄亥俄州,后称为西部保留地。(译注)

[3]香榭丽舍大道:法语Avenue Champs Elysées,是巴黎城一条著名的大街。(译注)